※ 引述《mingonly ()》之銘言:
: Shams:AR可能會得到一份遠遠高於5000萬美元的報價
: 由於薪資上的限制,湖人隊可能無法與其他球隊競爭。
: 事實上,根據Clutch Points的記者Michael Corvo的報導,對
: 手球隊有可能會提供一份為期四年的合約,其價值在1億美元左右。
這邊寫錯了,正好相反的是,因為薪資規定的限制,湖人一定可以跟進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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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先跟大家聊一個觀念「NBA的大頂薪時代,真的很誇張」。
Tristan Thompson在2015年的「八分八籃板,五年八千萬」,起薪是14M。
14M大概是後年的中產階級條款的價位。
以明年開始跑新合約的幾位年輕球員為例:
Jordan Poole,4年128M,首年起薪28M。
Tyler Herro ,4年120M,首年起薪27M。
這兩位比較有名,其他明年進到新合約的還有:
De'Andre Hunter,4年90M,首年起薪20M
Keldon Johnson ,4年74M,首年起薪20M
Kevin Porter Jr.,4年63M,首年起薪16M
Austin Reaves也許沒有到很好,但跟上面五個名字比,起碼不應該差太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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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報價的部份,因為AR是RFA(受限制自由球員),母隊可以跟進報價,
而又由於只有兩年年資的關係,符合Arenas條款,首年報價不得大於早鳥條款。
因此,不管是開到4年8000萬或甚至是極為誇張的4年9900萬最大值。
湖人跟進後:第一年11M(早鳥條款),第二年12M,這兩年上限鎖死,
第三年起才會大幅膨脹,大概是37M,然後第四年39M,也就是99M/4Y。
所以雖然「珍妮沒錢」是大家常講的一句話,但不管怎麼跟進都是11M鎖死上限。
(可能因薪資上限上調的關係變成12M,看預估的CAP已經從132M→134M,最新136M了)
這就是所謂的「Arenas條款」也就是毒藥合約,但那個背景是每年薪資上限(cap)不變。
所以第三年膨脹很毒,被稱之為毒藥合約。
現在就算新版勞資協議規定一年最多漲10%,兩年後CAP可能是162M。
那時候的25%頂薪是40M,上面講的「最大合約4年99M」第三年37M還不到25%頂薪呢。
前兩年甚至是用25%頂薪的1/3不到的價格便宜用,根本不是毒藥而是佛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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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開出「毒藥合約」的球隊來說,不能像母隊一樣這樣逐年高低差,而是均分。
如果是四年80M的狀況。
開合約的球隊:20M 四年
跟進的母隊:11M 12M 28M 29M 這樣四年
因此,提出報價的球隊「必須」要有20M的薪資空間。
(如果是開最大值4Y99M,就要有24.8M空間)
但因為對母隊(湖人)來說,跟下去根本毫無困擾,所以報價這方很划不來。
就算新版勞資協議,RFA只能卡一天,但報個一定會被跟進的開價幹嘛?當湖友?
所以AR可能會面臨第一波FA市場「無人問津」的狀況。
這又會回到另一個問題「如果沒有球隊對AR報價,湖人自己報價呢?」
抱歉,因為AR只有兩年年資,而湖人沒有薪資空間,只能用「早鳥特例」開合約。
起薪11M,最大四年,總額51M。
跟明年開始跑新合約的那些年輕球員比,這數字少到一個可憐。
這也是幾乎不可能接受的數字,所以,七月開市後,AR的合約狀況很可能會僵在那邊。
就跟當年Tristan Thompson,或是去年太陽隊Ayton的狀況有點像。
而AR更麻煩的地方是「湖人有誠意都不能開比4Y51M更大的合約」。
必須要找別隊來報價,然後湖人跟進。才能給AR超過4Y51M的合約。
如果找不到有「湖友」願意報價給湖人跟進,
最壞狀況就是AR接受最短的2年合約(早鳥最少兩年)。11M、12M這樣。
然後給個第三年PO當保險,沒有傷病問題的話會跳出。
兩年後成為無限制自由球員(UFA)這樣。
4年51M簽滿是幾乎不可能的,只簽兩年則是雙輸,
球員方錢拿太少,球隊方只能用兩年,之後可能跟Brunson一樣留不住。
最好的解法還是等第一波FA簽完後,找一支還有空間的球隊幫忙報價。
就類似去年溜馬幫Ayton一樣,讓太陽可以跟進報價完成簽約。
大概是這樣,一點關於Arenas條款與RFA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