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這幾天在球員合約部份上最大的話題應該就是AD延長合約了。
只是我上週剛好在日本的關係,沒桌機不太好查資料寫文章,今天總算可以寫了。
(打字果然還是青軸打起來才舒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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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基本觀念是「NBA發大財,每年薪資空間(CAP)調整鎖死10%漲幅」。
因此這幾年的「每年第一筆35%頂薪簽約」都將是「史上最大合約」,總額或均薪。
AD本來的合約是五年30%頂薪,在2020泡泡奪冠賽季後簽的。
合約五年,最後一年是ETO (類似PO的可跳出合約)。
這張合約是,2020~2025。
2023-24 40.6M
2024-25 43.2M (ETO)
而今年夏天他跑了三年合約,有資格談延長合約了,
但這邊有一個前提「如果要延長合約,AD必須要執行那個ETO,不得跳出」。
這其實對AD來說在金錢上是稍微吃虧的,因為明年的43.2M大概只佔29%的CAP。
他如果要合約最大化,就是打完這季後跳出,重簽一張35%起薪的五年頂薪。
(母隊35%頂薪,會跟Jaylen Brown那張長一樣,5y/304M)
不過AD選擇了延長合約,從2025開始的三年延長。
這邊又要插入一個新的觀念,
新版勞資協議(CBA)把延長合約的幅度從「前一年的120%」改成140%。
這個非常重要。
因為2025球季的CAP預估是164.6M,35%頂薪是57.6M (30%是49.38M)。
「舊版CBA的延長合約」,AD只能拿到51.8M,整整少了5.8M,
這樣子三年加上漲幅,會少拿兩千萬美金。也就是不太可能談延長合約。
但改成140%之後,才讓大頂薪時代的母隊延長合約成為可能,
不需要等到成為自由球員再來重簽。
43.2*140%=60.48M,由於規定上「不能超過該季該球員能拿的頂薪」,
所以AD這份延長合約,起薪就是57.6M,然後每年漲幅最大為「首年的8%」。
AD的三年延長合約如下(根據CAP每年10%漲幅所估算出的2025年35%頂薪):
2025-26 57.6M
2026-27 62.2M
2027-28 66.8M
三年186M就是這樣來的,均薪62M為NBA史上最大(反正明年就會被超過了)。
以上,
關於AD五年舊合約為什麼要執行滿不能提早跳出,
以及新版勞資協議對於母隊提前延長合約的幫助,希望這樣有助於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