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man007 ()》之銘言:
: Kuminga 想要一份2.24億的頂薪續約
: 心得:無
其實這就是一張「指定新秀」合約而已。
NBA首輪新秀四年合約,第三年結束到第四年開始前可以談延長。
指定新秀就是五年,首年25%。
像灰熊的Desmond Bane也是簽下指定新秀合約。
金額其實會依照每年的薪資空間調整,
反正頂薪就是25%/30%/35%三種,馬卡南是30%頂薪,新秀沒入選年度隊只能拿25%。
至於板友講的:
: kauw: Nba錢真好賺,丟到國際賽比別國高明不了多少,薪資
: kauw: 倒是人家十倍
這是因為NBA這三十幾年球員跟球隊還有聯盟努力奮鬥拼出兩個東西:
一,球員有權拿一半的聯盟收益
這個很重要,當時因為KG等人薪資太誇張,封館後談出這個條件。
白話講就是老闆賺的有一半要給球員。
在1999~2014這十幾年也因為聯盟收益沒什麼成長,球員也算是薪資凍漲,但...
二,巨大轉播合約開啟的大頂薪時代
2014年後,NBA簽下了鉅額轉播合約,而基於前一點「球員分一半」,這就發達了,
2016-17賽季,該年薪資直接漲「一個頂薪」,之後訂下規則,每年「最多漲10%」。
明年開始預估年年都是10%漲滿。(又簽了更大的轉播合約)
所以其他聯盟的球員如果覺得薪資不好。
可以先看看能不能跟老闆談判談到「球員分一半收益」,
然後再想辦法讓比賽好看,讓轉播單位願意花大筆的轉播權利金。
這兩件事都做到的話,其他聯盟球員應該也能有很高的薪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