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2-05-25 17:31:01此刻起當日高光連結文章由 MichaelJuice/Rambo/yisin 三位版友整理,
每日可各發一篇highlight跟一篇Top5/Top10之文章。
其餘不得再有相同文章內容,一經發現以劣退處置+水桶30日。
此為臨時版規,之後會修訂於新版版規之內。
請各位遵守,謝謝。
作者:
BigBai (大白)
2012-05-25 17:36:00推
誰最先PO其他刪掉就好了 如果這三個人不PO大家就自己NBA官網看這樣?
作者: james5168qoo (用不景氣打敗愛!) 2012-05-25 17:41:00
樓上中肯! 這三人每天都有空po嗎?
這三個人都很閒吧 rambo簡直機器人 另外支持3f提議
甚麼沒處理 你是沒看見下面那一篇文寫yisin就是以前的推錯...應該要回上一篇的
作者: Ilovemama 2012-05-25 17:56:00
三樓: 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8F你得到了我的隨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2-05-25 18:32:00為什麼除了這三個以外其他人不能PO 他們三個PO的不算OP?
作者:
pulato16 (1616161616161616161616)
2012-05-25 18:33:00最好是有人能夠爭取當版主 政見之一就是PO HL
樓上這樣講就不對了 我只看rambo的 他不PO 我怎麼辦
作者:
Ken52039 (Ken Huang)
2012-05-25 19:16:00誰說一定要這三人 比快就對了 誰都可以PO不行嗎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2-05-25 19:22:00人家不在意有沒有人推文 想PO這樣也不行嗎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2-05-25 20:04:00那三人不就變成小版主了嗎XD
作者:
M5D (舒跑套水更好喝)
2012-05-25 20:08:00廣告賺錢? wade大點不開直接下載的嗎? pcman要更新一下囉
一PO就好 誰快誰贏 其他刪掉剛好而已 每天看一堆OP很煩
作者: opsddb (opsddb) 2012-05-25 20:45:00
user043=miniblog=yisin
作者: opsddb (opsddb) 2012-05-25 20:46:00
user043之前被劣8,所以換ID來PO
作者:
z1987090 (你在看什麼?)
2012-05-25 20:57:00沒差 不管怎樣還是繼續看香帥的 看習慣了
作者:
ax227762 (è€æ³¢)
2012-05-25 21:42:00我都看麥摳的欸 可以放大的大螢幕
憑什麼要限制只能這3人PO阿 差別待遇?????????????
作者:
spittz (背中から抱きしめて)
2012-05-25 22:19:00是因為這幾位版大長久以來的貢獻吧,尊重一下吧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2-05-25 22:20:00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 你可以只推RAMBO的文就好 但沒必要限
作者:
skyoo00 (7788不要9)
2012-05-25 22:21:00制其他人PO
作者:
Ken52039 (Ken Huang)
2012-05-25 22:31:00板主躲起來了=,=
作者:
peng0319 (James)
2012-05-25 22:34:00我覺得若有比這三個人快>OK 慢>刪文 但這三人不算OP內畢竟他們都服務了這麼久 連結也不完全一樣
作者:
spittz (背中から抱きしめて)
2012-05-25 22:37:00不限制的話是要每天讓版上有十幾二十幾篇OP嗎?
作者:
spittz (背中から抱きしめて)
2012-05-25 22:40:00有意見的人請自己先在別的方面為這個版長期服務一陣子下來,再來說話好嗎?
當初投票的結果是不限OP次數 根本不是只有這三個人能PO
作者:
Joey818 (時代趨向和平 也不再振奮)
2012-05-25 23:28:00政府圖利財團 壟斷通路
作者:
KillLakers (殺了他們 Yeah! Ya-ha!)
2012-05-25 23:43:00全po沒差吧~~~~~~~~~~~~~~~~~~~~~~~~~~~~~~~~~~~~~
作者:
KillLakers (殺了他們 Yeah! Ya-ha!)
2012-05-25 23:44:00比快慢到時候還會互嗆~~~~~~~~~~~~~~~~~
作者: mana0604 (charlie) 2012-05-25 23:48:00
支持版主!!!沒事愛亂戰版主真的是很閒
限制只有這三位能OP 那當其他版友PO文的權力在哪
作者:
CerMerlan (奕ç°å¿ƒå†·)
2012-05-26 10:12:00問題是之前就辦過投票了,是不限次數,這也是大多數人的意見,那現在要用投票來否決上次的投票?
作者:
CerMerlan (奕ç°å¿ƒå†·)
2012-05-26 10:13:00我當初也是反對可以一直PO,但是面對主流意見沒辦法。
作者:
CerMerlan (奕ç°å¿ƒå†·)
2012-05-26 10:14:00現在就是大家要承擔當初的開票結果,可以很多人一直PO一樣的高光。
作者:
CerMerlan (奕ç°å¿ƒå†·)
2012-05-26 10:16:00我很欣賞藍波大的熱情,之前他也被人盜連結然後惡意檢舉但是這個臨時板規很明顯的違反平等原則...
作者:
Ken52039 (Ken Huang)
2012-05-26 12:38:00板主不要睡了 出來解釋一下
一堆宅宅 要不要說你出生之前 憲法早就訂說不能強姦
女人 結果你去強姦女人跟法官說憲法訂的時候我不在?
作者:
spahappy (dennis)
2012-05-26 14:40:00只支持Rambo大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2-05-26 18:35:00i大舉例欠佳 而且這規定也不是憲法層級吧?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2-05-26 18:36:00就算是憲法層級 也有修憲可能 重點是正不正確和情況是否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2-05-26 18:37:00改變 如果現在大部份版眾有質疑 那應該可以重新討論規則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2-05-26 18:38:00一點淺見 只是希望有討論的空間
作者: lovedesigh (設計是我的生命) 2012-05-26 19:29:00
為什麼只能這三個人po? 其他人po就要被刪嗎?
大大們 我沒有說不能討論阿...我是指很多宅宅大學沒事幹來討論這個幹嘛...讓你貼你有很爽嗎??
作者: sweetrainie 2012-05-30 12:28:00
Ilovemama:三樓: 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8F你得到了我的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