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5 02:34:31文章代碼(AID): #1HQcGs0r
→ poswem:頭帶上面有他的飯店房間號碼 04/14 18:27
不相干的言論請勿發言引發爭端
更何況是這種無聊當有趣的用語
版規C-f,15日不送
heacoun:煩不煩啊,還在酸Kobe 幹royaljack:明明主題是LBJ 為何又要提KOBE? 真他媽的腦包
他桶我是沒意見 但這兩個也越界了吧 髒字辱罵都出現了
照C.f標準來這兩個也慢走不送 請不要雙重標準謝謝
作者: Seven67 (Seven67) 2013-04-15 03:22:00
同意樓上
作者: deanisme (分享的快樂....逝去...) 2013-04-15 03:42:00
兩邊都該桶吧 請別一直搞雙重標準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5 12:38:00之前就說過針對帶頭起鬨的做處罰,沒有人開始又怎會有以下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5 12:39:00被砲轟帶髒字的言論呢?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5 12:40:00joe675029我已經在回信跟你解釋過,有必要再跑來推文?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5 12:48:00會酸會嗆的總是那幾個而已,源頭解決了問題就少很多了
作者:
yisdl 2013-04-15 13:21:00推桶引戰的源頭
作者: TheDivine (大寶) 2013-04-15 13:38:00
雙重標準
若是真的要桶引戰的源頭 #1HPuVp24這篇水桶文應該只要桶第一個就好
請問板規哪條有說只桶引戰的 板規說的算還是你說的算?
再者如同tung所說的那篇 應該只桶第一個人才合理
反正公道自在人心拉 樓上一堆都在抗議了代表真的有問題
況且你的解釋又建立在根本不成立的邏輯上 你自己想想吧
作者:
yisdl 2013-04-15 15:28:00#1HPuVp24這幾個都是引戰源頭 蓄意開啟戰端
作者:
yisdl 2013-04-15 15:30:00版主該作的是阻止釣魚行為 而非把討厭釣魚行為者一起懲罰
作者:
yisdl 2013-04-15 15:31:00蓄意挑釁的釣魚行徑就是版面混亂的開始這種標準單一到不行
引戰的也不是被桶的這個人啊 是d88647511:KOBE送就會有
況且 到底板規哪條有強調只桶引戰的拉 一直在跳針= =這種還有人要護航 真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
作者:
yisdl 2013-04-15 22:44:00被桶還有人要護航才奇怪 版主當然可以視情節輕重處理
作者:
yisdl 2013-04-15 22:45:00依照版規 版主本就有裁量的空間
作者:
yisdl 2013-04-15 22:46:00況且p的犯規本就比d早..不知道在跳針啥
你講的每一句話都好沒邏輯喔 第一句我有護航被桶的人說他不該桶嗎? 第二句罵髒話的就不嚴重嗎借問?
第三句請問板規大還版主大? 版主可以自己裁量要板規幹嘛
第四句先提KOBE的是d大啊干p啥事啊 挑針王還辯
作者:
yisdl 2013-04-15 22:55:00版主依照版規裁量 一點都不互斥
你的話跟版主一樣漏洞百出 你還是跟他一樣快喊GG中離吧
作者:
yisdl 2013-04-15 22:56:00你的言行跟你的雙重標準一致 該作的第一是私信申訴
作者:
yisdl 2013-04-15 22:57:00在這邊攻擊我跟你想要的結果是相違背的
作者:
yisdl 2013-04-15 22:58:00PTT本就授與版主對版規的裁量權 依照情節輕重作適當處份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08:00我是沒放在置底版規裡,但有另外公告說明 #1HEyBmq1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13:00tungpayton你說的#1HPuVp24,我桶的是站球迷的那些^戰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15:00跟這篇的違規不盡相同,一種是釣魚,一種是直接開戰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16:00我知道這樣會導致一些誤會,但我盡量把該處理的處理好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17:00一些被釣上的看到別人水桶以後盡量避免就好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20:00當然一些純粹來挑小毛病的,我也不需要多做回應總之版上風氣有慢慢導正,對大部分的使用者是好事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22:00要戰的戰不下去,或是累犯被永久水桶的慢慢消失
作者:
airworm ( 我悼念我的笨。)
2013-04-16 05:23:00應該是大部分人樂見的,那我也盡我一些力量把它做好而已
作者:
pppli (.人.)
2013-04-16 05:28:00自圓其說什麼鳥標準 直接罵髒話的都能吃官司了 沒理由不桶
作者:
yisdl 2013-04-16 08:21:00直接罵髒話並不會吃官司 要涉及有指向性的公然污辱才有
另外某a喜歡自圓其說我也就算了吧 我也不痛不癢我還是做一些自私一點的行為 不要管別人死活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