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校內場館樂活小舖招商公告

作者: allen2001y (褐髮顏)   2014-06-19 11:53:51
國立政治大學樂活小舖委外經營案公告
【壹、男士理髮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理髮之項目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不得任
意增售,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1樓)。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72,00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74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貳、男女美髮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美髮之項目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不得任
意增售,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1樓)。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25,20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74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參、鐘錶眼鏡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鐘錶及眼鏡相關產品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不得任意
增售,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1樓)。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16,50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55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肆、體育用品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體育用品之項目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不得任意增售
,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1樓)。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15,90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51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伍、早餐暨小吃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早餐暨小吃之項目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不得任意增
售,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1樓)。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26,25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59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陸、電腦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販售電腦暨週邊相關產品業務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
不得任意增售,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2樓)。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6,83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24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柒、洗衣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清洗衣物之項目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不得任意增售
,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2樓)。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7,35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50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捌、影印部】
一、招標項目:經營範圍以文件影印及裝訂等相關服務為主,非本校同意供應之項目,不
得任意增售,否則以違約論。
二、經營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樂活小舖地下室)。
三、委託營運期間:契約期限3年,自民國103年7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止,契約期限屆滿,依廠商表現本校保留續訂新約之權利。
四、場地管理費:
1.每月場地管理費不得低於新台幣37,800元整,廠商於契約期間須於每月
10日前,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交場地管理費。
2.因營業而產生之各項稅賦(含房屋稅及地價稅)及營業用水、電、瓦斯、
清潔費請廠商自付。
3.決標次日起15日內向本校繳交履約保證金(以5個月場地管理費金額計
收)。
五、營業使用面積約為86平方公尺(以現場面積為準),使用區域之固定設備
未經本校同意不得任意更動,公共區域不得任意佔用或堆積物品。
六、決標方式:開標結果以合於招標文規定,且在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含平底
價)為得標廠商,並以所報價函國字大寫之總價為準。
【其他事項說明】
收件截止日期:1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整,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黃小姐,
聯絡電話:(02)29393091分機62064,傳真:(02)29390930。
開標日期及地點:103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本校行政大樓五樓總務處事務組
會議室。
公告部門:事務組
附件檔案:
參考連結:
張貼人:黃子芸
最後修改時間:2014-06-16 PM 6:21
公告連結
http://nccuga.nccu.edu.tw/app/news.php?Sn=459
作者: ld29 (不絕)   2014-06-19 14:07:00
為啥理髮部租金這麼貴阿@@ 看起來跟其他差好多
作者: eauae (努豆)   2014-06-19 14:13:00
希望以後還買得到比外面便宜的隱形眼鏡QQ
作者: dilema (Quasimodo)   2014-06-19 18:55:00
無敵貴 每一間都很貴好不好!
作者: qqqhchh (qqqhchh)   2014-06-20 05:29:00
天阿真貴…
作者: s586228 (Pinky)   2014-06-20 10:37:00
理髮部的坪數或費用應該其中一個寫錯吧!!!換算下來一坪3千多都可以租101大樓了XD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4-06-20 11:38:00
對啊為什麼其他都沒破3萬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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