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8xx (翻譯官)
2014-09-14 10:43:49大家好:
依學校退宿之退費規定,
<一>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
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二>開學起10天內,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我今天(9/14,開學前一天),才決定要退宿,可是今天周末,沒人上班,要怎麼處理
我的退宿問題啊??
如果到了開學也就是明天,去住宿組辦退宿的話是適用規則一還是規則二阿??
PS.本人還未換註冊單,也尚未繳款,這樣的情況下會變得怎樣?
(很複雜,而且又是延畢生繳學分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