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學年第1 學期 法律系學會 會員代表大會期初大會
會議地點:大勇210206教室
會議時間:民國100年9月27日下午12時10分
會議主席:系代表 法律三乙 林誼勳
與會人員:各班代、總務、監察委員、幹事會代表、系隊代表、法律系學會會員
與會人數:26 人
一、 監委提名補選:
被提名人:吳旻哲 法三甲
經歷:99學年度系學會總幹事
不同意見:無
贊成:14票→通過
二、 預算審查
1. 第十六屆全國高中法律研習營決算審議報告
負責人:徐昊晨
會議說明:
a. 講師費用未收:老師事後有說明。
b. 預算>決算:當初開預算盡量符合實際開支。
c. 洋裝所有權歸屬?→歸表演者所有
且無自籌款支付//若歸表演者所有,要支付50%自籌款。
d. 大地遊戲的蛙鏡、水壺、臉盆:應屬可重複利用器材
e. 系上還會有補助嗎? 目前未被系上告知
※ 總收入:627,176元 ((預計:611,226))
※ 總支出:614,649元 ((預計:674,919))
f. 預算中沒有的條目,應以編列預備金的方式執行?
系上的作法已通過刪除預備金10%之方式,以經由期初期末大會表決方式,
並須以三分之二的投票人數方能通過。
有效票數:21票 (利益迴避扣除5人)
下列增列預算須超過14人方能通過
註:利益迴避:以一級幹部、二級幹部→為迴避事項;一般社員不算。
◎ 生管股增列預算
睡袋:
贊成:16票 反對:5票
通過。
冷氣卡:
贊成:18票 反對:3票
通過。
水:
贊成:20票 反對:1票
通過。
工友加班費:
贊成:18票 反對:3票
通過。
◎ 學術股增列預算
器材費:
贊成:14票 反對:7票
通過。
辯論規則手冊:
贊成:11票 反對:10票
未通過。
海報:
贊成:8 票 反對:13票
未通過。
課程講義:
贊成:18票 反對:3票
通過。
◎ 活動股增列預算
治裝費:法研總幹自行修正
場地費:
贊成:20票 反對:1票
通過。
惜別晚會場地費:
贊成:18票 反對:3票
通過。
股內訓場地費:
贊成:14票 反對:7票
通過。
◎ 執行秘書超支預算
營手冊費:
贊成:12票 反對:9票
未通過。
註:未通過者照原本之預算支出
總支出:實際收入:627,176元 實際支出:608,860元
2. 100年第一學期 系隊管理委員會預算
※ 臨時動議:關於系段管理委員會迴避事宜
系隊正副隊長與系隊管委會成員應否迴避?
臨時動議有效票數:21票
贊成:12票 反對:9票
通過。
100年第一學期 系隊管理委員會預算→有效票數19票
(1). 男子籃球代表隊:總支出→9,360元
會議說明:
a. 男籃長球袋與女籃長球袋相同否?應是於不同地方購買造成。
b. 應詳附型號與品項→難以審查
c. Nike與Molten的差別?前者為室內球/山上球場使用,後者為室外球
d. 男籃與女籃的球的差異?男籃球較大
贊成:15票 反對:4票
通過。
(2). 女子籃球代表隊:總支出→6,850元
贊成:19票 反對:0票
通過。
(3). 羽球代表隊:總支出→6,320元
會議說明:
a. 12桶球的使用?按照往例約為12桶左右,開學兩周已使用3桶,之後超出
部分會以隊費支出。
贊成:19 票 反對:0票
通過。
(4). 系棒球代表隊:總支出→7,605元-299元=7,306元
會議說明:
a. 冷凍劑使用?冷凍劑為一消耗品,應由各系隊自行吸收。→刪除。
b. 系隊管理委員會開會刪除之內容,應於期初大會開會前,由預算表中刪除。
故刪除第三項,LK噴霧式冷凍劑,扣除金額299元。
贊成:18票 反對:1票
通過。
(5). 系桌球代表隊:總支出→4,520元
會議說明:
a.基於系隊管理委員會開會結果,應刪除表中第三項公拍、第四項比賽球
(DONIC三星)。 故扣除金額1,400元。
b.福龜盃是甚麼樣的比賽?系桌沒有大法盃,因而會自行選則適合的比賽參
加,福龜盃為歷屆皆會參加的比賽。
贊成:19票 反對:0票
通過。
(6). 系辯論代表隊:總支出→9,000元
贊成:17票 反對:2票
通過。
(7). 足球代表隊:總支出→6,380元
贊成:18票 反對:1票
通過。
(8). 男子排球代表隊:總支出→7,550元
贊成:17票 反對:2票
通過。
(9). 女子排球代表隊:總支出→8,150
會議說明:
a. 米克斯盃之預算應照比例分配予男排、女排。
贊成:18票 反對:1票
通過。
3. 100年第一學期 幹事會預算
有效票數:24票
(1).學期前支出
會議說明:
※ 包種茶節:
a. 小禮品→非餽贈的商品。
b. 傳單較簡略,手冊較詳細→為避免數量過少。
c. 杯水價格→參照過去,約為30杯上下,供工作人員使用。
※ 各區迎新:
a. 南區迎新場地費→租借費與上屆比較,因假日關係增加加班費。
b. 中區營新飲料價格→因買五送一關係。
贊成:22票 反對:2票
通過。
(2). 各股支出: 4,602元
贊成:21票 反對:3票
通過。
(3). 系代支出: 7,000元
贊成:23票 反對:1票
通過。
(4). 學會活動支出: 461,640元
會議說明:
※ 宿營部分
a. RPG戲服、大地服裝→租借
b. 場勘遊覽車與宿營遊覽車?→12小時來回價,與不同日來回價不同
c. 遊覽車人數不足?→以機車補足,或者向遊覽車公司要求46人之車輛。
d. 美宣耗材之色筆部分,應可沿用?→一個活動會消耗2~3支麥克筆
e. 工人服裝部分?→不購買系服,以上屆法研營服裝與系服為服裝。
贊成:24票 反對:0票
通過。
4.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組織章程修正案、系隊管理辦法修正案
有效票數:23票
會議說明/討論:
a. 系隊管理委員中之監委於委員會開會時,實際上並不具有對系隊隊長有
制衡功能,希望將系隊管理委員會提至如幹事會之地位,於期初期末大會
不需有利益迴避的狀況。
b.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組織章程修正案第三十二條,三分之二之否決權是
否具有意義。
c. 監委會不應有否決權,因其不具有完整之民意基礎,應改為,若監察委員
對於預算有強烈不同意見者,應保留爭議預算至大會做表決,且應有三分之
二以上之民意基礎同意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組織章程修正案第三十二條修正為→
若一預、決算案經監察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不同意,得提交於會員代表大會表
決,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人同意,該案予以通過。
○ 生效日期:下次會期生效。
(1).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組織章程修正案
※ 第二十九條部分:
贊成:17票 反對:6票
通過。
※ 第三十二條部分:
贊成:17票 反對:6票
通過。
(2). 系隊管理辦法修正案
※ 第三條:
贊成:20票 反對:3票
通過。
※ 第五條第一項:
贊成:19票 反對:4票
通過。
※ 第五條第二項:
贊成:18票 反對:5票
通過。
※ 第五條第三項:
贊成:19票 反對:4票
通過。
※ 第四項之刪除案:
贊成:16票 反對:7票
通過。
※ 第五項之刪除案:
贊成:17票 反對:6票
通過。
※ 第十七條修正案:
贊成:18票 反對:5票
通過。
※ 第十八條刪除後段條文修正案:
贊成:18票 反對:5票
通過。
※ 第二十條修正案:
贊成:17票 反對:6票
通過。
記錄整理:法律系學會 秘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