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刑法(二)
課程性質:法律系必修
課程範圍:刑法總則...
開課教師:許恒達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一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6/18
考試時限(Mins):2.5小時
附註:期中25% 期末75%
試題本文:
甲、乙為夫妻,因甲可能繼承一大筆遺產,為防止同父異母的甲之弟丙一起分錢,
甲、乙兩人私下決定殺死丙,遂由乙出面,以 100萬買通殺手丁,要求丁殺害丙,
丁收錢後同意行兇。並約定二六仔國慶十月一號行兇,未料十月一號當天,丁因為
吃壞肚子而沒力氣,但已經收下 100萬元了,不得已只好找好友戊,拜託戊出面殺
人,並約定給戊九十萬元,戊勉強同意後,先喝了一瓶高粱壯膽,並於精神渙散情
況下,開車出門前往丙家準備殺人,未料在路上因為酒氣發作,車子時速超過 100
公里(當地速限40公里),經過一處十字路口時,戊在直行車道到看綠燈,未踩剎車
直接尬過十字路口,正好橫向車道有己開車違規闖紅燈,戊車先撞上己車,但因車
速過快,車子又往前衝去,眼看要撞上路過的小學生庚,戊嚇了一大跳,立馬方向
盤全力往左打,以避免撞上庚,車子隨即撞上路過由辛開的小客車,己當下立馬GG
,辛則當場昏迷,戊這時還沒有酒醒,眼看自己肇事,不願在現場久留,立刻落跑
前往丙家,到了丙家發現丙家很大,戊手持水果刀,正要翻牆經過時,突然注意到
丙家大門已經打開,戊直接走路丙家(事後確認,乙當天早上為了方便丁行兇, 而
偷偷到現場開門 ),戊看到院子裡有人正在水池邊做體操,戊想說這就是丙了,立
即持刀追殺該人,該人也開始繞著水池逃避戊的追殺,一個不小心,該人竟然被水
池邊的小石頭絆倒,頭部撞上水池底部的石頭,血流滿池,因該人一動也不動,戊
想說此人應該已經魂歸離恨天,就把其屍體放入院子裡的布袋,在將布袋帶至 100
尺外的堤岸邊,丟到河裡面,未料此人不是丙,而是來訪的丙之好友壬,壬當時未
立即死亡,但因被丟入河中窒息而死。
戊回家後向丁要錢,丁拒絕並告知丙根本沒有死,丁給了戊 5萬工本費後,向乙回
報他會自己執行。丁於第二天買了一把槍,直接前往丙家,丁先翻牆潛入丙家院子
,並躲在院子裡頭的蘋果樹上,看到丙走入院子中,丁再一次確認是丙後,開了一
槍,竟然放槍,沒有打到丙,丙嚇了一跳,立刻逃往屋內,丁正要開第二槍撿尾刀
時,丁突然被一顆子彈命中,丁立即死亡,原來是甲越想越後悔,也買了一把槍前
往丙家,為得丙同意潛入丙家準備救丙,這一槍是甲所擊發。
事後確認:
1、戊行兇當天,喝酒後只陷於限制責任能力狀態。
2、因己違規闖紅燈,戊若依速限行車,有一半的機會可以避免撞上已, 從而避免
系爭事故。
3、戊撞上辛後,辛與小學生庚均立即離開現場,因當時非常早, 因無人救援而死
亡,但若能及時救援,非常可能會維持生命。
4、甲、丁取得的槍枝均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制式手槍。
請問甲、乙、丁、戊的刑責如何?
(只需討論刑法271以後的罪名,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