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真正的【地方自治】

作者: roottoor (Root Toor)   2015-08-02 11:43:24
實施真正的地方自治,地方財政稅收支出完全自 主,地方自治自負盈虧。
中央集權完全崩盤。付不出錢的地方自治,就學 美國一樣宣告破產。
真正的【地方自治】,地方人民是納稅出錢的大 老闆,【地方自治】鄉鎮區市等都 有獨
立或分享共用的民選法官,民選警長,民選地方檢察官,民選教育學區區委員,十二個普
通老百姓 的陪審團員....等等。鄉鎮區市等市長是地方人民選出來 的,地方人民授權市
長用地方人民繳的稅去僱用鄉鎮區市市府公 務人員,絕對不 會出現,「政風處的老闆是
法務部」的。
民選教育學區區委員是由【地方自治】地方人民 選出,代表地方人民監督管理地方學區
裡的學校,完全由【地方自治】地方人民納稅出錢的。
出錢的地方人民最大,有全權決定地方學區裡的 學校得任何事情。
再也沒有,恐龍法官,冷血白癡的市長,白色恐 怖的檢察官,政治打手的警察,冷血殺
人的校長。
作者: saram (saram)   2015-08-06 16:07:00
有那一天,所有官員都是恐龍.
作者: k6028   2015-08-17 17:10:00
感覺滿勞民傷財的
作者: saram (saram)   2015-08-20 21:12:00
每一個家庭,都有家長,也自治的.你看是否每個都是理想家庭?如果你說不是,那就拉倒了.無論怎麼分區治理,都一樣會出問題.光說山區原住民,連錢都不足,還能不靠中央補助?
作者: roottoor (Root Toor)   2015-08-25 07:15:00
這是人人都想移民去的美國,實施了三百多年的【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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