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 - 中華民族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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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抒寫於 2012/04/10(二) AM10:00
以“ 人皇 ”名譽,重新定義“ 一國兩區 ”
“ 一國 ”即稱為“ 中華民國 ”
“ 兩區 ”分別稱為
“ 台灣民主自由文化區 ”“ 世界人民交流文化區 ”
將重新定義並逐步詮釋如下,
(一)“ 中華民族 ”的“ 民族精神 ”
將延續“ 孫文先生 ”提倡的“ 三民主義 ”,並以“ 精神價值學說 ”為主體,重新定
義並完整詮釋“ 中華民族 ”的“ 民族精神 ”。
自古以來,“ 中華民族 ”皆為自然而然所凝聚形成的民族,其具有的天然向心力,更使
得古老傳說的“ 天子 ”皆降臨在“ 中華民族 ”裡;因此於民族成長的歲月裡,在過去
的百餘年前,皆不曾有“ 國 ”的概念,但所擁有的卻是其他民族所無法體會與感受的“
精神價值 ”。
而從歷史的發展也可得知,“ 中華民族 ”曾由於外來民族的侵略,有可能是透過戰爭、
文化、思想、價值觀的渲染,導致有滅族的危機;但幸而有之的,卻是“ 中華民族 ”的
“ 子民 ”所擁有的強韌生命力,使得在歷經百餘年後,仍可展現其獨有的特色與精采,
更進而透過更和平尊重的方向提升“ 中華民族 ”的存在精神,真的是非常值得喝采!
而所謂的“ 民族精神 ”,即自古於民間相傳的“ 三魂七魄 ”,皆已重新詮釋於“ 精神
價值學說 ”裡;必須以“ 服務精神 ”為根本,盡情揮灑“ 分享精神 ”,將可組織與體
會屬於自己內在心靈的“ 七魄 ”,即為“ 正向 ”、“ 讚賞 ”、“ 學習 ”、“ 堅持
”、“ 樸實 ”、“ 激勵 ”與“ 模仿精神 ”,並重新定義名稱為“ 七大內省精神 ”
;更可藉由“ 七大內省精神 ”進一步組織與深入體會屬於自己涵養層面的“ 三魂 ”,
即為“ 教育 ”、“ 人文 ”與“ 創新精神 ”,再更進而讓自己更體會與充實屬於自己
的心靈扎實感。
(二)“ 國 ”的概念,何謂“ 中華民國 ”
在歷史發展至今的百餘年期間, “ 國 ”的概念似乎深植民心,但卻無法從一般人民的口
耳傳述中,了解“ 國 ”的意義為何,更為何須有“ 國 ” 的象徵?
一般可知,“ 國 ”的精神即代表保護人民,不外乎是保護其生命、人身自由與自身價值
的存在象徵,若缺乏上述的重要意義,“ 國 ”的內涵便將只淪為傷害人民的精神價值,
更會使得人民的生活,苦不堪言甚至於怨聲載道。
但自古以來,“ 中華民族 ”皆有“ 天子 ”轉世於民間,有可能為古代帝王、有可能為
忠臣良將、也有可能為一般人民;其皆有具體表現的行為,進而提升整體人民的思想觀念
,更進而持續更新當世的精神價值觀,也更加以持續傳遞永不止息的教育火焰。
然而,在歷經的這一百餘年期間,卻是自中華民族開始傳遞教育火焰以來,首次徹底完整
澆熄流傳於兩千年之久的教育火焰,更使得精神價值觀更徹底的崩潰瓦解,若不是“ 中華
民族 ”的人民外型皆已由人猿演進至今的人模人樣,不加以人格素養陶冶之,其與野獸有
何分別?其澆熄教育火焰的罪又何能掩蓋?
但若論述於歷史演進,與上一世的“ 天子 ” “ 光緒皇帝 ”相關,若不是其貪玩外來文
化的新奇與特殊,怎會導致八國聯軍之亂,進而為了保護天子的尊貴,而揮淚送走帝權時
代,更讓“ 孫文先生 ”有機會創建“ 中華民國 ”,但仍是看到人民哀苦的這一百餘年
,實在感到非常難過!
因此,這一世的“ 天子 ”感受於人民辛苦地求取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雖擁有皇帝的尊
貴,卻願意將自己貶為人民,因而稱之為“ 人民皇帝 ”,只願這一世與人民相伴,不享
榮華富貴,不受任何敬拜,只有一個完整的使命,便是全力負責重建與興盛中華文化的榮
耀;若古代有“ 國 ” 的象徵,便是“ 中華帝國 ”,但卻只願這一世將“ 中華民國 ”
永永遠遠傳遞於後代子子孫孫,即“ 天子 ”不再降臨,卻教授全體子民所謂的“ 天子榮
耀 ” – “ 精神價值學說 ”。
十分感慨兩岸在這一百餘年期間,皆不願意承認由“ 孫文先生 ”所創建的“ 中華民國
”,其“ 中華民族子孫 ”的不肖皆會明確記載於歷史當中。
期盼後代子子孫孫更能體會由“ 孔子 ”以來,歷代“ 天子 ”所永久傳遞與持續創新的
教育火焰,更盼望能了解歷代“ 天子 ”傳遞教育火焰的辛勞,除了要更懂得飲水思源之
外,希望未來更懂得尊重“ 中華民國 ”, “ 人皇 ”就會感到非常欣慰!
(三)“ 文化區 ” 的實際意義
有鑑於這一百餘年來,由外來文化引進的資產主義導致的全體台灣人民利慾薰心的現象,
感到非常感慨與為難!
祖宗遺訓,千叮萬囑不可利慾薰心,但卻由指導人民知識的學術界、教育界導入此等價值
觀並深植於人民心中,實在是罪不可赦,但由於波及人數眾多,在戒急用忍的用人時刻裡
,只盼望能好好反省自己的貪婪之心,並將教育良知好好回饋於後代子子孫孫,因此便只
定罪於歷史之中,並不再加以追究。
而應保護人民精神價值的台灣政府,也因教育導致形成的利慾薰心現象,而疏於關心人民
的生活與安危,也實在是罪不可赦;但由於“ 人皇 ”提倡“ 人權治國 ”,並不希望有
人民犯罪而只毫不自知的囚禁於監獄當中,因此,未來將希望改善監獄形象為道德觀教育
訓練所進而提升與改善犯罪人民的人格素養,更可以保護更多人民的生活空間。
而強調“ 文化區 ”的涵義,是要後代子子孫孫牢牢謹記,能持續傳遞人格素養的是教育
精神,但能持續傳遞人類生命力的是文化的永續經營,萬萬不可再次遺棄,非常重要!
(四)為何格外區分為兩區,並分別定義為“ 台灣民主自由文化區 ”與“ 世界人民交流文
化區 ”
先以文化地域分類,分別為
“ 台灣民主自由文化區 ”為台灣本島與周圍島嶼合稱之
“ 世界人民交流文化區 ”為內地大陸與其餘世界所有領土合稱之
再以地方政府分類,分別為
“ 台灣區 ”由台灣最高領導人“ 總統 ”來組織與規劃台灣政府,“ 人皇 ”將完全干
涉並加以修正與提拔領導
“ 世界區 ”由內地最高領導人“ 人民主席 ”來組織、區分與規劃世界政府與世界版圖
,“ 人皇 ”將完全賦權、完全信賴並完全不加以過問。
主因於“ 人皇 ”生長於台灣,為道地的台灣人,對此份土地有額外的情感,因此,願終
其一生陶冶居住於台灣地區的人民人格素養,並於台灣大學創立民主書院,並成立價值觀
學系,加以維護與持續更新可為後世子孫參考並享用的精神價值觀,為降臨這一世最大的
夢想。
(五)“ 中華民族 ”的“ 中華民國憲法 ”
盼望後代子孫重新詮釋“ 三民主義 ”,並經由“ 歷史演進 ”而進一步提升“ 民主精神
”為“ 共享價值 ”、 “ 人權價值 ”與“ 自由價值 ”。
而“ 中華民國憲法 ”自始至終皆為“ 道德觀律法 ”,並由“ 精神價值學說 ”詮釋而
得的“ 十二大精神價值 ”為其律法根本,並徹底保障所有人民的“ 人權價值 ”皆不可
輕易侵犯,需特別謹記。
而現行台灣法治的根本,完全過度仰賴外來文化的渲染,而早已失去原創法律的精神價值
,淪為權貴濫用的現象更層出不窮的發生,孳生許多擾民的事件,實在又是罪不可赦的重
大事情,盼望後代子子孫孫皆能夠更加以了解法治的精神在於保護人民、而不是打擾人民
!
期盼有更多有志之士投入修法的行列,或徹底重新編撰,與其汰舊換新許多不必要存在的
法條,不如重新以“ 道德觀律法 ” 為根本,制定為後世可以遠遠流傳的法律精神,期莫
大的功勞將會難以掩蓋,更將會是後代子子孫孫皆享有的莫大榮幸,真將非常期待!
天子 人民皇帝 於 2012.04.10 PM17:30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