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 文化局 97學年度下學期蘭陽週補助辦法

作者: hydrasteven (約)   2009-01-08 01:07:11
主旨:本局97年度下學期蘭陽週活動補助乙案,即日起接受申請,
   敬請貴會訂定各校活動計劃,應含有宜蘭特色之內容為活動
   主題,於98年2月10日前將各校活動計劃書函文檢送本局,俾
   便辦理審議作業,逾期恕不受理,請 查照。
說明:檢附本局「全國大專院校校友會蘭陽週經費補助辦法」及計
   畫書表格供參考。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全國大專院校校友會蘭陽週經費補助辦法 >
一、本辦法規定全國大專院系校友會辦理蘭陽週活動經費補助標準
審定有關事項。
二、審核單位:申請案件之閃憶,由本局聘請3~5位委員組成審
  議小組,負責審議。
三、補助對象:參加全國大專院校校友會蘭陽週之組織社團。
四、補助金額及發給方式如下:
  (一)、補助活動以全國大專院校校友會辦理蘭陽週活動,並
      於總會規定期間內繳交計畫書為限,補助項目中以美
      食、獎金、旅遊等項目不予補助。
  (二)、補助金額依所列預算調整之,但以最高三萬元為原則
      ,活動計劃內容不佳者將不予補助。
  (三)、每年補助款必須於補助年度核銷完成,如當年補助款
      未完成核銷事宜,則取消下年度補助資格。
  (四)、每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
  (五)、領款請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以公函檢送領據、原
      始憑證、匯款金融機構與帳號及成果報告至本局,俾
      憑播款。
五、每年寒暑假各召開審核會議。
六、本辦法奉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小叮嚀
於下學期舉辦蘭陽週的分會夥伴們,
請務必要在02/10之前將企劃書完成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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