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群組務板判決更正hanshin33案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5-09 09:16:08
依群組務板判決,文章代碼(AID): #1QyQDX6i (ComGame-Plan)
更正原公告 文章代碼(AID): #1QvhCcIT (NSwitch) [公告] hanshin33 水桶14日
並已於今日凌晨解除當事人hanshin33禁言限制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10 07:46:00
因為解釋文最後還是回到人為判斷簡單講就是ptt沒法律那麼細,最終一定會加人為判斷不過myfancy對厚問那判決沒啥問題就是XD他問題請參考我檢舉的項目,鼓勵暴動又亂桶,桶了又不公告加亂改被公幹到不敢做事後,卸任檢舉在補刀,簡言之就這樣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09:19:00
其實這好事,以後判決不會拿這個比較XD
作者: asd456fgh778 ( )   2018-05-09 09:38:00
推版主
作者: krousxchen (城府很深)   2018-05-09 09:40:00
十四天判決也執行過半了XD
作者: ChangHash (深藏blue)   2018-05-09 09:42:00
從代管到現在連續二個改判 希望以後不要再鬧到組務板去
作者: krousxchen (城府很深)   2018-05-09 09:42:00
問題這個不是代管判的呀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09:47:00
反正那位也黑掉了,這個切割掉,以後也沒機會扯上關係現在版主請好好珍惜,不要再代管出現囉XD
作者: ChangHash (深藏blue)   2018-05-09 09:59:00
前代管檢舉導致現任板主判決改判 也脫不了關係啦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0:04:00
自己不敢動的卸任後檢舉報仇,嗯…不要講太兇啦,我只是說沒差啦就玻璃碎滿地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8-05-09 10:11:00
這案子很難做啊...一個判決效力比你高的人向你檢舉 代表他覺得這檢舉是成立的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0:13:00
權利比你高的自己還不敢判,丟球給你叫你殺現實比戲劇還精彩XD反正那位自己覺得不染一絲污點就好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5-09 10:42:00
呵呵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8-05-09 10:43:00
任天堂又要島了
作者: sheoldark (feeback)   2018-05-09 11:36:00
笑了 XD
作者: k314181 (小綠)   2018-05-09 11:53:00
群組板原文可以看一下,覺得寫的很棒。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2:01:00
某人組務公認玻璃心,蓋章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5-09 12:05:00
是說那位C版主不知道是誰啊 7+7+7+7這種判法寫出來肯定被噹到死的那種 還真的敢寫出來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8-05-09 12:12:00
本來覺得沒啥 這檢舉案一出 就覺得小組長這樣不行啊
作者: Mario5566 (mario)   2018-05-09 12:15:00
很討厭某人業配..NS風扇或是什麼轉接器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8-05-09 12:18:00
最近有什麼大作讓小賣店老闆忙到沒時間回應?我相信生意人都知道裝死有害信譽的
作者: ChangHash (深藏blue)   2018-05-09 12:19:00
檢舉真的沒什麼 但身為管理者要能公正判斷也不容易XD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8-05-09 12:21:00
不桶不檢舉->有氣量 自己桶->有氣魄 自己不桶檢舉->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8-05-09 12:28:00
#獨立思考 板主們好好想想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2:28:00
解桶講了一堆漂亮、苦役話,解任馬上檢舉(wry
作者: hanshin33 (33番)   2018-05-09 12:36:00
唉......真是無言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8-05-09 12:52:00
看完文章,覺得三位版主的思想有點可怕…
作者: CasvalDeikun (卡斯巴爾‧戴昆)   2018-05-09 13:10:00
同意LonyIce和leamaSTC的看法,這樣會讓人覺得是先有罪推定,因為上級都覺得成立,然後硬擠出7+7+7+7這種判法。
作者: hocino (殘心)   2018-05-09 14:11:00
這件事看起來就是在位者沒有法治的概念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8-05-09 14:23:00
第一次知道有組務版 哈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8-05-09 15:20:00
這才是可怕的地方,PTT普遍大學生以上,但是沒幾個板主有所謂法治概念的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8-05-09 16:26:00
大學生又不是必修法律 法治觀念跟高中生沒兩樣吧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6:28:00
新任版主也只有第一桶爭議(延伸案例只有警告講真的組務這樣是幫他們一把,和某人切割以後才好做事不然以後任何判決都會被抓去比較,像之前那30天桶
作者: sheoldark (feeback)   2018-05-09 17:11:00
有興趣可以去看組務判決 #1QyQDX6i (ComGame-Plan)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7:30:00
看來報復名單已備份,各位保重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8-05-09 17:30:00
大學再怎樣也都要修法律通識,會沒有基本法治觀念才奇怪,只是很多都法治自助餐。組務幫解套了,版主群要好自為之,頭兩個判決都太爭議了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7:31:00
沒差啦,只是更顯小家子氣全世界哪個代管會管到天崩地裂,自己不想想我也管不著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7:37:00
總之玻璃心破碎已經被群組長蓋章惹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7:45:00
喔,終於翻到法條能用了,來支援阪神33大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7:54:00
樓上有掛?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7:56:00
其實就是很簡單對事情源頭檢舉,回家來發個文本來不想為這鳥事打字,阪神33有範本就省時間了XD
作者: ChangHash (深藏blue)   2018-05-09 18:10:00
1QtUfHFt這篇也很有爭議啊 不過當事人沒意見就算了前代管轉錄的同時 33大也在組務板檢舉其他事情XD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18:20:00
終於找到了,阪神33大加油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18:24:00
下任後冷處理,一兩個月大家都不會放心上了真的是放火的天才非要搞到自己越來越黑不可
作者: CasvalDeikun (卡斯巴爾‧戴昆)   2018-05-09 18:37:00
看了群組那邊最新的檢舉案,再回頭看阪神33大的冤案推文,只覺得中肯到不行。
作者: kenny2963 (與風吹拂)   2018-05-09 19:20:00
太玻璃心的還是不要當版主吧…
作者: asdf751013 (黑羽熾月)   2018-05-09 21:46:00
先回一下hidexjapan版友 其實看到您的推文我覺得在這個版蠻有意思的...因為從前任卸任的版主到代管一直到現在選上的版主群 此版的版友大多數版友認為PTT是人治而非法治所以這時候拿法治出來前,其實我覺得很微妙講﹝錯字﹞至於這個判決...組務那邊的裁定 跟版友的看法我覺得是佛印與蘇東坡的例子 你的立場決定你的看法一般來講,冤獄翻案成功,會要求版主發公告單純解桶某種程度上是 桶這些天已經夠了剩餘的天數不符合比例原則 所以要求解桶從組務原文版規若加上"包含但不限於"...以下省略感覺比較像是 雖然版主判決有理 但無版規依據個人一點意見...無意紛爭Q~Q其實若對於判決有疑慮 還是可以去信版主或群組長問問
作者: liame5566 (...)   2018-05-09 21:55:00
果然是你的立場決定你的看法呢,呵呵
作者: asdf751013 (黑羽熾月)   2018-05-09 21:57:00
推薦樓上多翻翻組務的判決 看看翻案是怎麼處理的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5-09 21:59:00
你去看組務判決好嗎 講這麼多老話一句 PTT人治 那就不要動不動講哪條版規啊 直接講版主爽 大家就沒話說了
作者: asdf751013 (黑羽熾月)   2018-05-09 22:03:00
所以請問樓上 你確定我沒看組務判決XD?我回的內容還直接從判決內文節錄耶zseineo: PTT本來就是人治啊,怎麼會有人在PTT提法治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5-09 22:22:00
竟然有人引用我的話 XDD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大多數,我只是但純這麼覺得比起法制,PTT更偏向人治不過這個板我也待不久,會講那句話主要是其他板的經驗
作者: hasebe (煮熟的番茄)   2018-05-09 22:27:00
完全法治阪神33檢舉代管就成立了,事實上沒過還是你覺得人治來看,代管深得人心?XD可以吐槽那麼久,自然於法於人沒一個合理
作者: hanshin33 (33番)   2018-05-09 23:05:00
看描述可能真的覺得深得人心吧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8-05-09 23:42:00
好像有些人覺得法治=0自由心證事實上法官 陪審團自由心證的比例都蠻重的
作者: asdf751013 (黑羽熾月)   2018-05-09 23:59:00
其實我看不懂H大的推文完全法治阪神33檢舉代管就成立了,事實上沒過 ←這句實際上群組長就是看了 厚問的標準才這樣判的阿...如果沒看過往案例跟現況 直接自主認定 才是人治吧..法治的重點是"有法才罰" 人治是"罰不罰憑主事者的話"就如同上面STC大大講的,人治就是不講規矩的不過這種人治太極端...應該是沒有哪個版主會這樣搞@@
作者: hocino (殘心)   2018-05-10 08:50:00
綜合某些人的推文,看起來中國已經是法治社會了耶
作者: ChangHash (深藏blue)   2018-05-10 11:01:00
很想去組務版附議 不過那裡附議沒用就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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