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第19-2條第三項所述
"契約經解除後,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先不論那個痕跡是誰造成,在你已經有使用過的情況下,就不可能回復原狀
所以原PO還要求全額退款,基本上是站不住腳
再者你要求對方提供那個痕跡是你造成的結果
但你是否能夠提出證明,表示該痕跡並非你造成?? 如果你無法,你又有甚麼依據要求全額
整篇文章看下來,都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居多,如:店家重新包裝當新貨販售
而且從你文章看來,你也不是因為該主機有任何瑕疵或是故障,才要求退貨
單純是你覺得Switch不符合你預期,不過你要退的理由是甚麼也無訪
但你有辦法將Switch回復原狀的話,你才有權要求全額退費
那個痕跡不過是剛好在外表,所以顯而易見,才被拿出來討論
但請問內部電子零件在使用後,你有恢復原狀??
機器沒壞、本身也沒瑕疵、你又沒恢復原狀,你完全沒有正當理由去要求全額退費
作者:
bcatt (Hatter)
2020-10-29 13:52:00原文標題不是「momo」嗎?為什麼回文會變成「PChome」XD?
作者:
altcd (這是個盲從的年代~)
2020-10-29 13:52:00可惜沒備份原文XD
作者:
bcatt (Hatter)
2020-10-29 13:53:00作者:
ttoy (萬年小強)
2020-10-29 13:53:00是回上面那篇被刪的 我有印象我剛剛有推文XD
作者: ozozoz (ZYA) 2020-10-29 13:54:00
簡單的結論,鑑賞期非試用期,是讓消費者衝動購物後還有一次反悔的機會,但不是讓你直接開來玩
作者:
bcatt (Hatter)
2020-10-29 13:54:00喔喔XDDDDD 抱歉沒跟到剛剛那篇XDD 想說標題很像
作者: ozozoz (ZYA) 2020-10-29 13:55:00
要不然七天足夠把一台機器操到爆
作者:
bcatt (Hatter)
2020-10-29 13:56:00補推 抱歉剛剛搞錯了><
作者:
dhzzzj (寫不完~)
2020-10-29 13:56:00作者:
mealoop (肉oop)
2020-10-29 13:59:00純噓沒備份=皿=推回來
作者:
nekopupu (nekopupu)
2020-10-29 14:00:00一堆澳洲來的只挑自己有利的解釋 連店面都想凹7天
作者:
oo2830oo (★㊣↖煞气a猴仔↘㊣☆)
2020-10-29 14:00:00備份失敗
作者:
dhzzzj (寫不完~)
2020-10-29 14:06:0019條沒說錯阿 可以不付理由退貨 但契約解除 也適用民259條要能回復原狀
作者:
bcatt (Hatter)
2020-10-29 14:06:00看完原文好傻眼,試玩10小時然後不符合期待要退貨XDDDDDDDD
作者:
ryanCG (TRH)
2020-10-29 14:07:00有版友推文因為PChome降價了,難怪... 笑死
廠商有權收取重包裝整理的費用 就跟你有權退一樣 大家都於法有據 照著走你不澳他不co 世界和平
作者:
deray (Deray)
2020-10-29 14:09:00原作者刪屁刪
作者:
ianenix (祕密不想說)
2020-10-29 14:11:00不符期待玩個屁10小時 前後矛盾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20-10-29 14:11:00還好有備份XD而且它的標題很明顯就想靠北電商 結果
作者:
nekopupu (nekopupu)
2020-10-29 14:13:00就...想凹免費試用結果如意算盤失敗又不想去社團賤賣
本來就不是試用期 一堆人只看消保法 不知道民法259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20-10-29 14:16:00其實是主張錯了,應該以消保法1000004336號函主張jc 刮痕屬於必要之使用商品,故不影響於 19 條不過玩了十小時才退貨,的確負擔點費用沒啥問題
作者: SolomonTab 2020-10-29 14:20:00
Pc24在退從來不跟你囉說 而且原本是momo 為何改成pc24
作者:
stilu (Baseball Soul!!)
2020-10-29 14:20:00玩了10小時玩到快沒電,然後不符期待,真的太不合理
作者:
shevchen (麻繩提豆腐)
2020-10-29 14:22:00原來是玩到沒電不符期待阿
作者:
ianenix (祕密不想說)
2020-10-29 14:22:00那我去買鞋打了場3對3不符期待我也要全額退
作者: SolomonTab 2020-10-29 14:23:00
PC24在退 我還沒有遇過不給退 退完廠商還會打電話來慰問
作者:
dhzzzj (寫不完~)
2020-10-29 14:23:00不同篇
作者:
ianenix (祕密不想說)
2020-10-29 14:24:00原原po應該是說耗電耗太快不符期待 合理XD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20-10-29 14:25:00還是要有個正確觀念,雖說猶豫期不等於試用期,但是根據
作者:
bcatt (Hatter)
2020-10-29 14:25:00Solo大你跟我一樣搞錯篇了XD 這篇回的是上面刪除的那篇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20-10-29 14:26:00有瑕疵,所以使用後退貨其實也不一定會有問題的
主要還是店家要舉證有痕跡是可歸責於用戶吧如果是插下去就一定會有痕跡 就不能主張損害賠償is1128的理解是正確的
作者:
ianenix (祕密不想說)
2020-10-29 14:28:00有瑕疵玩30分就知道了吧 他前前後後玩了要10小時啊
所以說是個案認定啦 十個小時這點的確原po理虧但如果拆封用過就不能全額退 也是有問題
作者:
ianenix (祕密不想說)
2020-10-29 14:30:00那這樣以後大家都3C開箱評測完再全額退了
如果你拆封插下去就發現壞了 店家不全退呢?所以說是要個案認定啦 沒有那種絕對可以不可以
作者:
pboywc (AC)
2020-10-29 14:35:00不過看起來那個痕跡應該是只要接了拿起來 就會出現
少在那邊混為一談==,你開機發現故障那另當別論啊,但今天原文是啥都沒事就開機玩了十小時還充電過還想全額退,當然沒道理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20-10-29 14:51:00先不論原原po心態如何,就這個案件來說,他的確可以主張jc 上有刮痕是屬於正當使用範疇
作者:
deray (Deray)
2020-10-29 14:58:00那下一個買到重新包裝,JC有刮痕的善良第三方買家倒楣?
作者:
carotyao (汐止吳慷仁)
2020-10-29 14:58:00壞掉就是壞掉阿 怎麼會有人講在一起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20-10-29 15:00:00下一個收到的人,一收到就看到就可以反映退貨啦逼廠商打入福利品,或是回廠整新重新銷售阿
作者:
ofender (違者願聞其詳)
2020-10-29 15:03:00「不符期待」真的很問號
我那句話只是在回應「拆封測試過就不能全額退」這點is1128提到的函釋就有講到如果是合理測試使用的痕跡仍然可以請求全額退款所以重點是在於那個痕跡是不是合理吧這個東西就是個案認定啊消保法通訊買賣規範目的就是在保障消費者啊
好奇看了一下函文 上面是說非歸責消費者可以解除契約(退貨退款)但同時也要依民法269條第6款來按比例償還價額
作者:
xkj22355 (Hasix)
2020-10-29 15:24:00真的是討罵XDDD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20-10-29 15:27:00就是個案,但是可以主張不給,因為JC是必要測試
作者:
hirok (maybe)
2020-10-29 15:29:00看原文快笑死 猶豫期當試玩期 有刮痕不當福利品難道當新品?測試了之後 JC有瑕疵嗎? 沒有吧 都完十個小時了對店家而言已經不能用新品價再販售了 這損失要算誰的?測試是讓你測試功能是否正常 不是測試你喜不喜歡想不想買
7天鑑賞期是不拆封吧瑕疵品的話,Pchome換貨不囉嗦
作者:
Gamelop (GameLOP only )
2020-10-29 15:51:00JC插拔本來就是基本功能..但過程中會刮到算不算瑕疵?才是問題點吧
作者:
oo2830oo (★㊣↖煞气a猴仔↘㊣☆)
2020-10-29 15:52:00你買新品看到有刮痕看你覺得是不是瑕疵
作者:
stilu (Baseball Soul!!)
2020-10-29 15:52:00鑑賞是看有沒有壞掉,試用是看東西喜不喜歡,應該是這樣吧
消保法的規範意旨 就是把這成本給店家吸收啊重點就是刮痕是不是合理測試痕跡啦 就這樣
作者:
niokei (信仰...)
2020-10-29 16:07:00原文取暖討拍 結果被潑冰水 可憐吶...
作者: settier 2020-10-29 16:27:00
可憐啊
作者:
KMSNY (MSN+KY)
2020-10-29 16:29:00鑑賞期就是寄到你家讓你體驗實體店面的感覺保障那些只憑網購圖片沒看到實體的消費者
作者: Underworld (海上的人) 2020-10-29 17:13:00
玩了10小時還嘴硬
當初原文真的母湯……都玩了十小時要退,還要拿回全額… 還好原文有備份…pchome帥爸快來備份!
作者:
Reconce (ICHIA)
2020-10-29 17:49:00原文奇文共賞
作者:
ideekao (用一生的愛守護妳)
2020-10-29 17:49:00真是無言 怪不得有時候會買到人家用過的商品
作者: steven438036 2020-10-29 17:52:00
靡十
作者: mimiIce (J) 2020-10-29 18:18:00
鑑賞期就是猶豫期不是試用期 還有人在扯拆封 打開如果有瑕疵馬上退是沒問題的但是你打開用爽了才退就不一樣了
作者:
smu0205 (尋找巧克力)
2020-10-29 18:29:00沒噓到奧客那篇 補噓一下qq
作者:
w790818 (科怪)
2020-10-29 18:30:00那個真的出來丟臉的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20-10-29 20:25:00我是覺得原廠那個"整新"費用收太貴了,幾乎是一組JC的價格了,如果"整新"要收到該物品換成全新的價格,那應該收那組的錢JC給原PO比較合理...因為廠商提出來有痕跡的也只有JC沒別的東西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0-10-29 23:17:00那篇真的是史上最澳 笑死 現在所有電商都再三強調鑑賞期非試用期 就是因為一堆澳客買來用一用之後再退 不提momo這種比較嚴格的 連pchome這種退貨很佛的都被玩壞了 真的被這些澳客笑死 一堆人靠腰買東西不想買到別人拆過的 結果去電商買來拆開用幾天還想退原價 那請問被你拆過的又不能賣新品價 是當電商跟廠商都是棒槌嗎?
作者:
ID556 (宇宙偵探556)
2020-10-30 00:08:00剛剛檢查我的3台主機,都有那刮痕,應該是只要裝J.C.就一定有
作者: ailio (Ailio) 2020-10-30 01:10:00
pchome降價也不是理由吧,價差很好爭取的,連有時因為檔期有多贈品也有辦法跟客服爭取,除非時間真的差太遠
作者:
devil666 (嗲某溜溜溜)
2020-10-30 02:57:00遇到奧客真可憐 根本玩一個國慶連假然後不想玩了想退貨 傻眼
作者:
VvhjcvV (townhusan)
2020-10-30 03:19:00一堆人搞不清楚爭執點就急著指責別人 世界上商品跟服務種類那麼多 消費爭議本來就幾乎是走個案認定 而事實的認定取決於可以提出多少證據 不是僅憑片面之詞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0-10-30 05:33:00我前幾天才退一個良值的二代手把,我是有拆封來用(外盒有稍微壓到),但是外觀是都正常,倒是沒有被刁難
看完原文覺得PCHOME好佛,竟然還願意幫忙吸收1000 XD
整新費用我記得沒錯好像是10~20% 但是我找不到文章了XD覺得廠商開太高可以選擇不要退貨阿 也不是PC的問題
奧客邏輯就是我看起來像新的他就是新的 不管我已經玩了10小時還是100小時
作者:
nwii (豆子)
2020-10-30 14:54:00作者:
shevchen (麻繩提豆腐)
2020-10-30 16:00:00笑死
作者:
cyh2210 (cyh2210)
2020-10-30 19:28:00去好事多買啊,隨你退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20-10-30 22:10:00動森JC痕跡無法避免 下周重大消息? PS5第二批預購嗎
作者:
hsmaer (打完boss就睡覺)
2020-10-30 23:25:00做電商真的累;要不是商品被拆封使用就是外盒被毀損...都只能轉福利品,驗收到心累
作者:
farnorth (可愛北極熊)
2020-10-31 20:41:00電子產品鑑賞期退不能開機使用,除非是瑕疵
就是有這種台灣鯛,假日拿來玩一玩以為七日就能隨意退貨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原po就有利自己的部分應負舉證責任
玩10小時想退貨XDD PC家願意幫付1000還真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