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禁言處分後,不得以分身發言,原則上應該是PTT共有的共識
為求板規完善,避免板規遭不當解釋,板主群討論後,特此修正部分板規內容
原版規
C.分身條款:
分身數量限制依據站方規定,如有超出限制之嫌疑,將檢送PTT帳號部查辦
禁言期間使用分身再度違規者,檢送PTT帳號部查辦,所有帳號將加重處罰
修正為
C.分身條款:
遭禁言處分後,不得以分身發言,違者分身與本尊帳號同受處分
分身數量限制依據站方規定,如有超出限制之嫌疑,將檢送PTT帳號部查辦
禁言期間使用分身再度違規者,檢送PTT帳號部查辦,所有帳號將加重處罰
黃字為本次板規修正部分,公告後置底施行,一周後併入原有板規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