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法學緒論乙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陳淳文
開課學院:社會科學院
開課系所︰政治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1/12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一、師大夜市經營者屢遭市府以違反土地分區使用規定為由而裁罰,業者群起抗爭,
並主張全台北市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之攤販或店家,不盡其數,不應僅對他們
開刀。同樣的,台北市新上任的柯市長也宣誓:3月20日前要優先拆除兩百餘件違
建,亦引起違建所有權人不滿,其主張全市違建多達7萬件以上,何以專找他們開
刀?請問:
(1)不論是土地分區使用規定或是相關建管法規,它們是屬於公法還是私法?
您如何判斷其法規屬性?
(2)不論是夜市商家或違建所有權人,一旦遭遇市府裁罰罰鍰而不滿時,請問其應
如何進行司法救濟?(透過那些程序,向何種法院,提出何種訴訟?)
(3)就您的理解,為何違法商家或違建遍布全台?其主要成因為何?
二、去年3月我國爆發太陽花學運,抗議者主張立院委員會以30秒通過服務貿易協定違反
程序正義,因而進行攻佔立法院與行政院的抗爭。請問:
(1)像我國這樣的國家,人民對於國會所通過的法律如果認為其為惡法,則究竟應該
視惡法亦法,還是惡法非法?請詳述您的立場與理由。
(2)太陽花之抗爭者主張其行為為公民不服從,請問何謂公民不服從?
其條件為何?太陽花之抗爭行為是否符合公民不服從之概念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