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3下 汪信君 海商法 期末考

作者: grasscyc (淼)   2015-06-24 22:30:35
課程名稱︰海商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汪信君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6.23
考試時限(分鐘):100 min.
試題 :
一、勝祺海運公司向榮利海運公司承租大平輪從事海上經營。船舶發航後擱淺於近海
礁石區,此時風浪逐漸升高,恐有沉沒之虞,船長遂將未依商業習慣但經當事人
同意載明於載貨證券上而堆存於甲板上屬於龍昌工業公司所屬價值五百萬元之金
屬原料投棄於海面上,為此時船舶並未因此而脫離險境。船長遂緊急呼救鄰近百
達公司進行船舶拖救,並支出共五百萬元之拖救費用始脫離險境。經拖帶後,因
船身觸礁毀損而亟待修復,遂由百達公司拖救至鄰近A港進行修繕,惟因A港不當
漲價致為使航行繼續之費用暴增預估約五百萬元,遂再行支付拖帶費用一百萬元
,拖至B港進行修繕,孰料相關費用亦同樣為五百萬元。此時抵達目的港後,船舶
價值為一千萬元,而另於B港進行之修繕費用為五百萬元。船上尚有金吉公司之貨
物共五百萬元以及鑫鑫公司之貨物五百萬元。勝祺海運得向金吉公司與鑫鑫公司
請求之運費分別為兩百萬元與三百萬元(本題暫不考慮龍昌公司之運費)。
試問:共同海損各利害關係人間之請求與分擔關係。35分
二、西亞圖輪船公司所屬之新八克輪,於停泊港內發行前,因冷藏設備突然故障而致
使原已冷藏高岡海產公司所有之水產海鮮腐敗,共計損失約一百萬元。此外由西
亞圖公司指定代為倉儲管理之西堤公司,因其雇用員工與該公司有勞務糾紛,遂
縱火燒毀西堤公司之倉庫,同時造成大潤餅公司待運之貨物一批全部毀損。發航
後,於船舶航行期間,復因西亞圖公司之船員因使用電器不當而起火燃燒,致使
甲板上堆存愛麥公司所提供之四具貨櫃連同及其內貨物全遭毀損。經查其於載貨
證券上記載四具貨櫃,每一貨櫃各有十件機具,但實際上經損失勘估後,每一貨
櫃皆僅承運八件機具,此時載貨證券持有人釦司寇公司遂向運送人及其海員請求
損害賠償。
試問上列受有損害之關係人所得行使之權利與對象為何?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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