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7-1 黃昭元 國際公法 期末考

作者: onephone   2019-01-13 01:24:04
課程名稱︰國際公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黃昭元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9年1月11日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鐘
試題 :
一、(50分)
1950年:假設A、B國原均為X國殖民地,經多年武力抗爭,終於在1950年分別
      獨立,並各獲X國承認,1952年A、B兩國同時加入聯合國。
1970年:A、B兩國間始終有領土爭議,1970年A國突然出兵攻占B國境內之b
      地,宣稱b地向為A國固有領土,但為前殖民國X於1850年割劃B國。
1972年:A國另一鄰國C國也以收復固有領土為由,於1972年出兵占領A國統治
      下的a地。C國主張a地係X國於1820年因戰勝C國,逼迫C國簽訂和
      約割讓給當時之X國,為不平等條約,自始無效,C國有權以武力收復固有
      領土。A國拒絕C國主張,並出兵試圖收復a地,兩國陷入戰爭狀態。
1973年:A、C國戰爭期間,A國發生軍事政變,占據部分領土並成立革命組織,引
      發內戰。A國為爭取B國援助,在1973年與B國締約。依據條約,A國
      將b地返還B國,並明白承認B國對b地的領土主權,B國則給予A國經濟
      援助,並以武器、軍隊支援A國對C國之作戰。
1978年:雖有B國之援助,但A國原政府仍於1978年為叛軍推翻。A國新政府於
      1978年控制A國全境(不包括b地)後,拒絕承認A、B兩國於197
      3年締結之和約,並要求B國返還b地。
請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1X與C國在1820年締結之和約是否有效?C國於1972年是否取得其所占領之a
 地主權?依聯合國憲章規定,A國得否訴諸非和平手段,以求收復a地?如可,A國得
 採取哪些手段?(25分)
2A、B兩國於1973年締結之條約是否有效?1978年後之A國新政府是否應受該
 條約之拘束?A國新政府要求B國返還b地之主張,在國際法上能否成立?(25分)
二、(50分)
假設我國與A國於2018年4月1日簽署X協議,雙方約定我國應開放進口A國之Y產
品,X協議於簽署日後第30日(即同年5月1日)起生效。消息見報後,許多立委認為
Y產品為A國疫區之農產品,不應進口。除要求政府應將X協議送立法院議決同意,並於
同年5月2日修正L法,明文規定禁止A國疫區之任何農產品進口,L法於同年6月1日
起施行。A國政府抗議我國上述修法,主張依世界貿易組織(WTO)之相關規定,某一
農產品如已經符合「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Agreement,SPS協定)」所定之國際標準,各會員國不得再以國內法令定更高的
國內標準。A國Y產品已經符合上述國際標準,我國既然是WTO會員,就應受上述國際
標準之拘束,而不得以國內法令定更高的國內標準。
1依國際法,X協議是否已經生效而拘束我國?又依我國法規定,X協議是否應送立法院
 審議?是否已經發生國內法效力?(20分)
2假設有進口商B擬自A國進口Y產品,為海關依L法規定拒絕其進口,後B向我國法院
 起訴要求海關准其進口。請問法院應適用L法及X協議,判海關勝訴?或是用WTO之
 SPS協定相關規定,准B進口Y產品?(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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