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葉問的曾徒孫!用詠春拳打傷人

作者: EternalSword (ES‧塵桐雪)   2012-05-12 22:12:19
關於這個事件,新聞文稿似乎特別強調"詠春打人",
行文語氣聳動,我只能說樹大招風,詠春拳和盧師父是躺著也中槍。
今天如果只是個沒學過的壯漢,我想這新聞可能只會在跑馬燈上小小的出現一下,
因為沒甚麼文章好作的。
知名度與社會形象這種東西,很大一部分是成也媒體、敗也媒體的。
相信腦袋清楚的人去仔細閱讀這篇文章都會知道,這件事情當事人雙方都各執一詞,
新聞稿也就只是將兩造說詞去記錄下,
究竟事情是怎麼發生的,責任又該如何歸咎,我想我們真的無從得知。
至於習武者的武德是否有問題、正當防衛的判定、以及法官如何判決,
這些又是其他可以討論的問題,不是本篇回應的重點,在此不多加討論。
刀可以拿來切菜,也可以拿來殺人,怎麼使用,存乎一心。
相信有點邏輯觀念的人不會說"平常拿刀切菜的人都有暴力傾向,所以他一定是加害者"
平常不論是盧師父或者是李教練,都不鼓勵大家逞兇鬥狠,畢竟練拳是為了保護自己,
不是要惹事生非,反而陷自己於危險之中。
因此,練詠春拳的大家面對他人以此事件詢問時,建議不卑不亢地去應對。
前社長 劍弘
※ 引述《lldavuull (梓喵)》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h5nlpe ]
: 作者: Gunbuster (勇往直前)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葉問的曾徒孫!用詠春拳打傷人
: 時間: Fri May 11 08:25:16 2012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7085522.shtml
: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報導】
: 2012.05.11 02:33 am
: 新竹市某大學法律研究生李孤雲,前年10月間騎車,遭小客車駕駛馮姓男子按喇叭超車,2
: 人在機車迴轉道停車,一言不合互毆,李練詠春拳近10年,馮男被打到肋骨骨折、頭眼挫傷
: ,李則僅膝蓋、手肘挫傷,雙方互告傷害。新竹地院認為,李學法律,應善用所學,卻因細
: 故傷害對方,判李有期徒刑10個月。
: 28歲的李孤雲在新竹區當詠春拳教練,他師父的父親是詠春拳大師葉問的親外甥盧文錦,因
: 此他算是葉問的曾徒孫。
: 李昨得知判決表示:「一定會上訴!」李說,馮先挑釁,「卻踢到鐵板」,「總不能因為我
: 練過拳,別人打我我就不能防衛吧。」他認為讓對方受傷,道義上應負責,但他學法律,論
: 法他絕不退讓。李告馮的案件另案審理中。
: 檢警調查,前年10月間晚上11點多,李孤雲騎車返家,在新竹市武陵橋下遭馮按喇叭。李追
: 趕馮男,比手勢和口語要求對方下車。
: 馮表示,他以為是行車糾紛,下車察看時,李跑過來朝他右眼打一拳,「眼睛快爆掉、血用
: 噴的」,他為自保抱住李的身體,李仍繼續朝他拳打腳踢,掙扎中雙雙摔倒,對方放手,他
: 才報警。
: 50多歲的馮姓男子是公車司機,他就醫診斷有右眼視網膜水腫、肋骨骨折等傷害。馮表示,
: 因為遭毆打,眼睛幾乎失明,視力僅剩0.4,被迫提早退休,控訴李比中指、口出惡言。雙
: 方曾開調解庭,馮表示無法工作,要求13萬元賠償金,李不肯,調解破局。庭訊時,馮氣憤
: 表示:「絕不願原諒他(李)」。
: 李孤雲反駁,是馮男先跟著他車,且下車後衝過來先踢他一腳,他為正當防衛才抱住馮男,
: 但馮仍繼續攻擊,他出於本能反應才揮拳,還摔倒在地。他提出診斷單表示自己的左膝、左
: 手肘都挫傷。李說,自己是「練家子」,所以傷勢較輕、對方較重,但不代表他就是主動攻
: 擊和挑釁的一方。
: 法官認為,李若只是自我防衛抱住對方,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傷,且李是年輕力壯的人,若
: 真如李所說馮對他腳踢、摔倒,則應有其他傷勢,認定他並非正當防衛。
作者: hochengyuan (阿淵)   2012-05-12 22:22:00
推 練武需先練腦
作者: eflove43 (11月的周董)   2012-05-14 00:25:00
大推!整個社會價值觀會扭曲一半以上原因在媒體
作者: smallcanaxel (small can)   2012-05-15 03:23:00
推!!
作者: oldclock (我是Allen)   2012-05-16 11:32:00
一環接一環
作者: j0987 (jordi)   2012-07-27 03:21:00
自我防衛抱住對方就沒有架出安全距離,法官沒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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