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17000552-260109
有話要說-聚焦政治符號不可取
2014年06月17日 04:09 徐青陽
台大校務會議上周通過學生會提案,將校友陳文成教授陳屍校園之現場,命名為「陳文成
紀念廣場」。身為台大校友與資深教師,筆者期期以為不可。
首先,提案的台大學生會長說明:「陳文成遭政治迫害,陳屍於台大校園,是威權時代的
悲劇。台灣經歷民主轉型,須對過去的白色恐怖、威權政治進行反省,也可提升台大師生
的人文關懷。」而已知的事實為:1981年陳文成自美返台探親,7月2日早上遭警總約談,
晚間離開警總,赴友人鄧教授家,深夜離開後並未返家,3日清晨被發現陳屍於台大研究
生圖書館旁草地。33年來,台灣民主進程已直選總統並歷經兩次政黨輪替,此案依然真相
未明。台大學生會罔顧事實,妄自凌駕司法,草率武斷做出「政治迫害」與「威權時代悲
劇」之結論,據以提案並獲通過,所圖者豈僅為一小塊草坪之命名?顯係藉由校務會議背
書,綁架台大為「陳文成事件」蓋棺論定。
其次,決議不符程序正義。回顧《大學法》自1994年第二次全文修改以來,台大校會確曾
做出開風氣之先與落實台灣民主轉型正義的重大決議,譬如軍訓課由必修改選修、校長任
期由最長9年延長為12年以及平反「台大哲學系事件」和「四六事件」。以影響深遠、廣
受矚目之哲學系事件為例,調查提案通過後,校會嚴謹遵行正當程序:組成專案調查小組
,由楊維哲教授擔任召集人,匯集李永熾、葉俊榮、張清溪、柯慶明和吳密察等望重士林
之俊彥協力,檢視校內檔案文卷、研讀報章文物和政府有關部門資料、訪談當事人,歷時
年餘,「以客觀證據與經驗法則為最後評判的依據」,提出正文加附冊長達400餘頁之調
查報告,提請校會討論通過,向社會發布,繼而執行平反復職與金錢賠償等補償措施。對
比20年前後之作為,請教本屆校會代表:對於茲事體大、真相未明之「陳文成事件」,諸
君經由何種程序、基於何等事實、如何判定為白色恐怖和政治迫害?以致決議設立紀念廣
場「警惕後人」?
最後,校會同時決議撤銷前任校長研擬之「警察可依行政程序進入校園維持秩序」提案,
以保持大學校園自主的傳統。自相矛盾的是,校園秩序固然不應由警察維持,但大學思想
豈可操之於理盲與民粹,縱容政治意識形態盤據校園公共空間?如今資助黨外人士民主運
動、陳屍校園的校友得以設立廣場紀念,試問對台大貢獻建樹良多之廣大校友、教師與行
政主管們,如何才能獲得留名校園之殊榮?
從設立陳文成紀念碑到紀念廣場,台大學生會多次提案而今得遂;然而一味聚焦於政治符
號性議題而忽略攸關提升學術競爭力之重大校務事項,徒顯器宇狹隘、目光如豆。「貢獻
這所大學於宇宙之精神」,太陽花學運期間備受青睞的傅斯年校長之期許,值得台大人深
思。(作者為台灣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