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投票對名詞的認定

作者: Mark0529 (神)   2014-07-30 14:13:49
: 1. 有所謂少數人權益問題,版友很多都是就讀本校的學生,
: 多數少數的這種判定不是太有意義,因為板友A終究是受到傷害。
: 投票只是把責任推給看板,選版主出來就是要承擔,如果你不認為
: 板友A受到傷害你就要主觀認定,起碼給板友A有上訴的空間。
: 2. 案例問題,同樣的名詞,不同的用詞語法都有很大的變化,
: 所以為什麼很多司法的程序判斷都是依照法官聽取兩造意見與情況再判定。
: 像現在結束以後還是兩邊相爭,各種提出反例來針鋒相對。
: 結論: 我認為選出版主如同選出法官,有一定以上的主觀認定權,
: 如果主觀認定當事人不接受也可以到組務去提出上訴。
: 但是透過投票方式,即便板友B是站在多數的一方,他也不一定支持某些特定的案例。
暫且不論"支那"一詞是否為歧視
(先聲明我尊重也佩服版主對於討論串的相關作為)
不重視人權的人,我認為就算是歧視他也沒關係
這好比我們不必對納粹和法西斯有任何的寬恕
更遑論基本的尊嚴
當然有人一定會說
中國也是有一些重視人權的人,例如王丹、袁紅冰等人
所以我們不應該以偏概全
這我同意
極少數重視人權的中國人,那"支那"這個詞就不是在講他
請這些極少數人不要對號入座
就這樣
講話不需要拐彎抹角也不必拖泥帶水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7-30 15:46:00
閣下應該是反串吧? 認真的嗎???
作者: woieyufan (微淋管)   2014-07-30 20:30:00
你有提出任何不同於推文意見的新看法嗎?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7-31 11:00:00
ㄜ... 難道樓上也同意原po的意見嗎? 囧rz第二段的論述擺明了大有問題啊... 認定你面對"納粹"、"法西斯"的時候 因為對方不注重人權 所以自己也可以不重視對方的人權 抱持著這種態度 根本也只是把自己跟"納粹"和"法西斯"同化 一樣是抱持著偏見 最後成為新的壓迫者而已很難想像一個真正重視人權的人會提出這樣的意見...難道曼德拉解放南非 是為了反過來報復歧視南非白人嗎?(就像他前妻期望的一樣?)
作者: Mark0529 (神)   2014-08-01 09:35:00
你在任何一個還算自由民主的國家,說你要維護納粹或法西斯的人權,很可能吃上官司或遭受極大的輿論壓力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8-01 10:45:00
我到現在才知道原來美國也不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感謝原po提供的寶貴資訊。 這消息如果漢娜·鄂蘭知道了 可能會想爬起來把他的書重寫一遍...
作者: Mark0529 (神)   2014-08-01 11:20:00
你確定?你敢在美國說你要維護納粹的人權算我佩服你你確定你有看清楚我的推文?我何時說美國不是自由民主國家
作者: clautus (饅)   2014-08-01 11:47:00
所以漢娜·鄂蘭當時吃了官司或是遭受極大輿論壓力了?
作者: Mark0529 (神)   2014-08-01 23:04:00
所以你認為維護納粹和法西斯的人權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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