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不好意思占用NTU版的空間,
由於我曾經誤導校園裡的師長及眾多同學, 希望大家能給我一個機會闡明錯誤.
我的名字是薛茹帆, 是97級的學生.
在2009年於NTU_BOTdorm2版上, 以highlyfree的帳號發表<請大家小心>一文,
該文內容不實指控路人於校園周邊行搶, 甚至動用宿舍輔導資源, 最後鬧上警局,
以致校內也發出公文提醒全校師生注意周邊安全.
然而實際情形是本人當時身心狀況不佳, 出爾反爾強加誣賴該名路人後,
不願承認自身錯誤所致.
由於本人行為造成該名路人名譽嚴重受損, 本人實無法賠償其一毫,
只能在NTU版上發此啟事試圖還其清白.
而造成全校師生及宿舍間的困擾, 本人感到著實可恥.
希望這篇啟事能還給校園及該名路人應有的正常生活.
薛茹帆
201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