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 臺大帝大,還我土地

作者: art0104 (小儒)   2014-11-04 10:57:12
鄉愁 不是在別後才湧起的嗎
而我依舊踏在故鄉的土地上
心緒 為何無端的翻騰
只因為父親曾對我說
這片地原本是我們的啊
鄉愁 不是在別後才湧起的嗎?
 — 陳建年〈鄉愁〉(角頭音樂,2000)
  臺大帝大,還我土地
  連署頁面:https://sites.google.com/site/ntuinland/
    臺大實驗林及實驗農場,系接收日治時代帝國大學校產成立的,外來
  統治者透過強硬的手段劃定後收編國有,並轉交予台灣大學,校方理當體
  認日本殖民政府以來的歷史過失。實驗林及實驗農場所在區域為布農族、
  鄒族、賽德克族人既有的傳統領域,設立至今與當地族人不斷發生衝突,
  如實驗農場出租種菜、實驗林因契約竹林與當地農民爭利;近年來觀光盛
  行更升高當地環境的負荷;甚至監察院曾經因沙里仙溪林道開發案,糾正
  實驗林管理處;而去年(2013)底仁愛鄉梅峰農場與賽德克族人的原保地
  爭議案,校方承諾善意解決,但至今遲遲沒有下文;今年(2014)七月,
  又發生信義鄉實驗林之檜木事件。臺灣大學校地廣袤,尚有竹北校區、雲
  林校區、實驗林及實驗農場等校地,約占台灣總面積百分之一,並有眾多
  的閒置空地,然對農場一隅(對族人來說是家園、是生計的土地),卻遲
  遲不肯鬆手。
  居住及土地
    行政院基於保障原住民土地使用權益,於 2007年1月12日頒布「補辦
  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輔導原住民將77年2月1日前祖先遺留但
  目前仍在使用中之公有土地,申請補辦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本案被告賽
  德克族人王雅各先生便依法定程序,將其承繼之祖先土地(坐落在翠峰段
  144、144-1、144-2等三筆國有地)申請補辦增編。然而,台灣大學山地
  實驗農場(梅峰農場)卻於民國2009年向南投地方法院提起「拆除地上物
  返還土地」民事訴訟。南投地院認為,台灣大學隸屬於行政院,行政院既
  然有增編政策,基於禁反言法理,台大便不應該訴請返還,判決台大敗訴;
  不過台大不服,仍運用法律資源優勢,持續上訴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致
  王雅各最後敗訴,必須在2013年12月9日拆除地上物、賠款。經過抗爭,
  校方同意緩拆,並在多次協調會後,請王君重新提請增劃編之申請,各部
  會共同解決,但同樣的行政流程,將會遇到同樣的問題,如今增劃編依然
  懸宕未果,當地族人鎮日提心吊膽。
  自然資源權
    臺大實驗林管處於今年(2014)7月15日載運兩棵千年紅檜,於台二十
  一線信義往水里方向道路,卻因樹木巨大,造成交通堵塞,引來路人圍觀。
  當地明德社區的原住民認為,這兩棵千歲的紅檜神木是在原住民的傳統領
  地發現,根據原基法第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
  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
  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原住民族森林權作為資源權的一種,包含了自
  決權及文化權等權利,台大以教學研究的名義擅自運至「溪頭自然教育園
  區」展示,不僅未盡到告知的義務,也蔑視原住民族使用及管理自然資源
  的權力。
  假共管
    校方據教育部頒《國立大學轄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
  準》,設立《國立臺灣大學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要點》已於
  103年3月4日本校第2801次行政會議通過。然而,我們卻發現許多以校方為
  主的共管機制,如第四條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皆由校方擔任,不見部落代表: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院院長兼任;一人為副召
  集人,由實驗林管理處處長兼任。」另在委員組成之中:「信義鄉當地原
  住民族部落推舉原住民族代表委員二位,仁愛鄉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推舉原
  住民族代表委員二位。但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推舉之代表尚未產生前,得由
  信義鄉與仁愛鄉公所推薦產生。」鄉公所是否能代表各部落意見?在第六
  條議決規定中:「應有委員總數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
  之同意行之。」決議門檻是否過於嚴格?另外在第六條亦可發現其餘部落
  代表僅能列席陳述意見,並且以共管委員會為主派員:「本會得邀請當地
  原住民族部落派員列席陳述意見,或邀請有關機關及人員列席。」 
    在校方公布的委員名單當中(如下),我們亦可發現:校方提出的人
  選,研究領域多半與原住民族無關。原住民籍委員亦多任職於政府單位,
  如此一來是否有達到「共同」、「管理」的目的及精神,各部落與校方的
  權力是否實質對等?否則只能淪為地方行政單位及校方行政高層的寡頭共
  管委員會。
  共管委員會名單
   徐源泰 園藝系(生農院長)
   蔡明哲 森林系(實驗林管理處長)
   羅筱鳳 園藝系(山地實驗農場長)
   王亞男 森林系(考試委員)
   袁孝維 森林系
   蔡明誠 法律系
   邦卡兒.海放南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遊憩服務課課長
   浦忠成 原住民文學(考試委員)
   伍守廣 信義鄉東埔村農民
   田美玉 信義鄉望美村長
   徐莊芳蘭
   廖文賢 仁愛鄉代表會主席
   張秀琴 仁愛鄉土地管理所
    基於上述理由,我們提出四點訴求:
    一、請讓共管委員會真正發揮「共同管理」的功能!
     共管委員會不應淪為台大校方與地方行政部門間彼此妥協的場所,
     委員名單更應該具備原住民族土地專業知識素養與社會公信力。
     我們建議共管委員會應納入校內原住民籍教師代表、原住民族學
     生社團代表、原住民研究領域之不同專業人士,並容納部落意見,
     才能肯定原住民族管理自然資源的權利及能力,真正實現「共同管理」。
    二、理解殖民歷史,合理增編原保地!
     補辦增劃編申請期限,只至今年底(103年12月31日)。我們呼籲
     台大校方勿再拖延,請正視歷史過程中校方土地取得的不正義、理
     解為了彌補過去闕漏而有補辦增劃編之精神,在今年年底以前,合
     理地增編原住民保留地。
    三、歸還檜木,透過道歉以實現和解!
     目前檜木置放於「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展示,不論用途是否營利或作
     為教育用途,皆是利用原住民族地區自然資源,依法必須尊重原住民
     族意願。台大校方應站在第一學府的高度,歸還檜木,透過正式的道
     歉來與在地族人和解,以推進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權利的落實。
    四、共同管理委員會應優先、透明審議增劃編及檜木案,勿片面作業!
     我們要求,上述原保地增編及歸還檜木爭議,都應該在共同管理委員
     會進行優先且透明的審議,由專家學者、校方及當地族人共同討論出
     解決問題的共識,而非僅站在行政單位立場高姿態地排拒族人意見。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裡的土地及資源「管理」是不真能由族人與校方「
     共同」合作,我們將睜大雙眼監督!
    發起團體: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聯名團體:臺大原聲帶社、臺大學生會、大學新聞社、台大意識報、
         臺大濁水溪社、台大大陸社、地理系學會、政治大學搭蘆灣社、
         師範大學原住民研究社、成功大學原住民文化交流社、
         左翼性別暴民行動聯盟、台大非線性科學學會
  臺大帝大,還我土地
  連署頁面:https://sites.google.com/site/ntuinland/
作者: david3310023   2014-11-04 11:20:00
作者: NickD (NickD)   2014-11-04 11:26:00
連署連署
作者: christ0ph3r (Lil' Pun)   2014-11-04 11:46:00
作者: lf2net109 (Shanvi)   2014-11-04 11:53:00
作者: quarterb1211 (ㄎㄊㄅ)   2014-11-04 11:58:00
推高調
作者: cclamontank (Tana)   2014-11-04 12:08:00
推~
作者: flowerypants (flowerypants)   2014-11-04 12:17:00
幫推
作者: hsiao715   2014-11-04 12:40:00
push
作者: Giyaw   2014-11-04 13:06:00
推,連署 +1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4-11-04 13:25:00
推 高調
作者: travis2329 (台大谷翔平)   2014-11-04 13:32:00
作者: cocoyan (摳摳厭)   2014-11-04 13:35:00
作者: SEIRYO (二十政)   2014-11-04 14:04:00
檜木歸還原住民,然後呢?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4 14:18:00
對阿然後呢??
作者: yy047 (歪歪)   2014-11-04 14:22:00
為何內文引用台大敗訴的理由 對勝訴理由卻沒有交代?另外上訴是憲法訴訟權保障 何來「運用法律資源優勢」此等評價?這樣的連署文會不會有偏頗之嫌?
作者: leonh0627 (leon 藍川)   2014-11-04 14:26:00
檜木倒了兩年都不聞不問 期間只有實驗林派人看守
作者: junjeanc (嗨)   2014-11-04 14:29:00
幫高調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4 14:42:00
希望可以把事情說明清楚 而非直接藉由弱勢團體知名帶動風向
作者: aet40201 (無用書生)   2014-11-04 15:11:00
推 臺大帝大還我土地
作者: mooncat0523   2014-11-04 15:36:00
推!!
作者: tudaer (Albert Hu)   2014-11-04 15:44:00
請教檜木後續的下落,謝謝。
作者: leonh0627 (leon 藍川)   2014-11-04 16:21:00
檜木現在就放在溪頭園區裡展示 後續處理爭論中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1-04 16:36:00
運用法律資源優勢是什麼意思,還是就只是輸了的藉口?
作者: icooleric (潘不帥)   2014-11-04 17:01:00
實驗林已不是原始林,用非相關科系的去管理大概很容易產生問題吧...
作者: monzer5566 (猛仄56)   2014-11-04 17:07:00
沒人嗎?我先
作者: yl9140509 (棒打老虎雞吃蟲)   2014-11-04 17:19:00
然後出租給漢人嗎?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14-11-04 17:22:00
原住民學生社團代表也可以當委員了ㄏㄏ
作者: trees880098 (王品台朔)   2014-11-04 17:40:00
我認為方向是好的,但是對於評論判決一事實難苟同讀完三審判決我是認同法院判台大勝訴的理由的更別提原審被告王雅各上訴第三審時根本無具體指摘原審判決違法之處,是遭裁定駁回純就訴訟面上言,該計畫只是輔導申請補辦增編,增編與否決定權本來就在台大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1-04 18:04:00
誠誠~
作者: def2864 (def2864)   2014-11-04 18:16:00
請把土地還給野生動植物 謝謝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4 18:43:00
不要把園藝分場和實驗林混在一起!模糊論述焦點!
作者: Oo7oO (~L~)   2014-11-04 19:38:00
........................神社:..........................
作者: a5378632 (黑雷)   2014-11-04 20:55:00
還三小?乾脆先把外省人趕走 閩南人客家人是下一個要趕走的 台灣還給梅花鹿台灣黑熊
作者: blue1994t (肥阿)   2014-11-04 21:41:00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4-11-04 21:52:00
馬英九還我牛
作者: fanlander (letmesay)   2014-11-04 22:17:00
Z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4-11-04 22:55:00
又想要進去台大農場砍樹了 要不是有臺大在 溪頭跟梅峰早就一堆樹被砍了溪頭就是以前日治時期其中一個漢番分界 如果沒有當初的這個政策 那邊的樹也不知道被砍去哪裡了不去抗議某些地區縱放山老鼠 卻一直找保護森林的人的麻煩簡直無聊透頂溪頭我是不知道 不過梅峰那塊地是當初日本總督府圈給帝大用的民國五十年左右霧社火燒山 國民政府查出那塊土地是臺大的於是園藝系的幾個老師上去整理 建立農場
作者: fleao (Squirrel)   2014-11-04 23:05:00
還是把前因後果說清楚好,避免濫情或只站在特定立場思考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4-11-04 23:10:00
臺大被人吃豆腐就算了 被吃豆腐的一方也在幫忙 真好玩
作者: RoyKudo (Zack)   2014-11-04 23:25:00
希望知道事情全貌+1
作者: windalso (windalso)   2014-11-04 23:28:00
先讓臺大整理好 再收回來自己用!?"
作者: kueiyang (elf)   2014-11-04 23:39:00
謝志誠老師的觀察報告:http://www.taiwan921.lib.ntu.e在校辦過梅峰座談會的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可以貼謝志誠老師的觀察報告:http://www.taiwan921.lib吼好難貼字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4 23:46:00
樓上連結不能點阿
作者: trees880098 (王品台朔)   2014-11-04 23:47:00
你是要轉哪一篇阿縮一下啦XD
作者: kueiyang (elf)   2014-11-04 23:52:00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4-11-05 00:04:00
XDDDDD
作者: pisces747 (風輕輕的吹)   2014-11-05 03:14:00
KMT教育好成功啊,都沒人知道KMT砍的樹比日本人多嗎Orz
作者: fleao (Squirrel)   2014-11-05 03:14:00
好奇發起連署的單位會不會清楚地作後續回應與討論還是就直接衝校慶了?
作者: pisces747 (風輕輕的吹)   2014-11-05 03:16:00
不扯歷史,共管的話台大還是可以幫忙管山老鼠啊Orz
作者: fleao (Squirrel)   2014-11-05 03:18:00
不討論的話,比較怕大家不知不覺變成把森林賣掉賺錢的幫兇
作者: Parazicecum (WTKD)   2014-11-05 03:20:00
樓樓上挺跳痛的 這篇有誰說KMT砍的樹少?
作者: suyayam (suyayam)   2014-11-05 08:28:00
不清楚事情前因後果的人一再把當地居民當成山老鼠或破壞土地之嫌不知道是什麼心態,還是覺得原住民都如此,那教育是真的滿成功的ㄏ,連署單位與校方和當地居民都已溝通過,且連署單位開了座談會裡頭的學者們也都提出意見,不去看相關事件內容而是不停作揣測去質疑當地居民,真是好會猜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08:47:00
樓上連山老鼠在講誰都看不懂 只看到原住民跟山老鼠馬上自動聯想歧視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4-11-05 09:09:00
護航還要先扣帽子實在有夠鳥...
作者: suyayam (suyayam)   2014-11-05 09:23:00
有認真看推文在講誰都知道,還有幫兇的呢,真的是講得很清楚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09:50:00
樓上的理解能力真的很有問題 台大的資源在你身上根本浪費
作者: ha271719 (小夢)   2014-11-05 10:44:00
我是覺得、若先不管族群的問題。今天政府開放一個政策,讓你現在住的地方有個保障。所以很勇敢的去申請了之後,突然才得知那塊地原來是別人的,但卻因為你前去申請,反而讓現在的自己不得不離開家園,這樣不是很可悲嗎?而原PO所訴的這件事情發生在原住民身上,所以大家會把焦點放在族群上面。此外我也有個疑問,為何當事者一家已居住這麼久,但是直到他們去申請,臺大才有所反應?
作者: suyayam (suyayam)   2014-11-05 10:58:00
f大請展現在你身上的用處就好,可能我理解有誤,所以請你解釋不要只是__。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10:58:00
補個掛 檜木倒了2年多,期間只有實驗林派人看守直到今年終於有辦法移它了, 結果搬出林子時原住民馬上跳出來說這裡是他們的"傳統領域" ... 有點XX
作者: sppeterlee (Innocent Man)   2014-11-05 10:59:00
就是利益問題而已。
作者: IyungBono (Iyung)   2014-11-05 11:35:00
是誰眼中只有利益?檜木倒在那邊好好的,當然沒人有意見,未先溝通與告知就擅自移走,尊重很難嗎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11:47:00
I大 沒錯自然都是無辜的 但檜木倒在那邊絕對不會好好的因為有"人" 就會有利益 權利 等結構的因素參雜進來你真的認為市價每噸可以賣到15萬的樹真的不會有什麼問題嗎臺大實驗林長期以來協助防治山老鼠的工作也盡力的在修補, 維護與周邊原住民的關係這些珍貴倒木若沒有妥善收存 最後流入黑市不肖商人只會更加認為有利可圖 更加砍伐原始森林我想表達的是: 珍貴倒木移走妥善收存是必要的實驗林一直以來都不以販賣這些木材獲利而"傳統領域"是原住民法的保障,劃界的問題實驗林願意協商並不是扣上"帝大"或"弱勢"的大帽子就足以構成聯署的理由
作者: IyungBono (Iyung)   2014-11-05 12:01:00
這些理念都很值得認同,疑慮也沒有錯,但最基本對部落的尊重在哪邊?木頭的後續處理都是可以坐下來好好談的
作者: seiyuki (阿雪)   2014-11-05 12:08:00
不要先入為主認定原住民要回檜木就是為了利益啦,我寧可相信原住民要的只是一個「尊重」,今天原住民們可能完全不認為將檜木拿來做教學用途有任何不妥,可是你也要先問過他們啊!如果移之前有先跟他們告知、溝通過說想把檜木移作教學之用、放到溪頭,我相信原住民們不會完全不同意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12:11:00
說你看懂中文就跳針 這樣還想護航?看不懂
作者: seiyuki (阿雪)   2014-11-05 12:11:00
的,可是你今天都沒問過都沒講過就移走了,那說好的共管呢?就你們單方面意見決定就決定喔?講難聽一點,我就算原住民贊成把檜木移到溪頭教學用,我也要先叫你還來我再跟你說我同意移走檜木啦!為什麼要這麼麻煩這麼大費周章?為了一個「尊重」啦,讓你知道什麼事都可以談的不要以為原住民都只想利益啦,你下次要做決定前先問過我原住民啦!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4-11-05 17:49:00
殺光閩南人,臺灣人,還我原住民土地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03:00
再補一掛 一位名單上的委員說 其實跟當地原住民都說好了現在出來抗議的恐怕都不是當初在吵著要檜木的那群也就是說 當初移動檜木時和實驗林附近部落的爭議已經協調那現在那群... 這份聯署書又是怎麼來的? 只有發起人最清楚最後再補充一點 實驗林只是代管 只是代管 只是代管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20:10:00
等待詳細的人說明清楚 誰對誰錯到時候就知道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10:00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不論是土地還是土底上的植物都是國家公有的財產 請聯署人搞清楚產權 請勿抹黑成台大佔據資源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20:11:00
所以意思是說 就算台大運走 實質上還是屬於國家的並非台大自己所有 是這樣嗎?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11:00
更保守地說 自然資源是屬於生長於土地上的全體生物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13:00
今天我台大把檜木交給某個人/群體 就是把全體人民/生物的財產無償給予某一特定的人或群體 這樣合理嗎?合法嗎?山羌黑熊該不該出來抗議? 我看委員會名單根本是靈長類霸權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20:15:00
檜木是否為原住民所有? 畢竟生長在他們的地方後來殖民者將此資源剝奪 這部分倒是值得詳細說明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22:00
最後補充,明天期中考崩潰中.. 一直以來被提到的"傳統領域"其實是蠻有趣的一個點,依據原住民基本法#21各位可以深入去看一下前後文;再去找一下有沒有劃定辦法以及那條界線到底在地圖上的哪裡? 我想各位對於檜木歸誰國家or原住民 自然就會有一個譜了
作者: keny991737 (威翔)   2014-11-06 00:49:00
覺得只是在爭奪
作者: yayut ( )   2014-11-06 01:48:00
樹都倒多久了 要爭奪還等得到現在??檜木不是重點吧??尊不尊重當地才是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6 08:54:00
尊重是有的。建議樓上先去看一下原住民基本法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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