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bb5566 (^^)》之銘言:
: http://i.imgur.com/dGc9wNA.jpg
: 如圖
: 剛剛在course也有人發文反應
: 我有一些朋友有修這門社科院的課
: 他們說評量方式已經變動三次嘞
: 還真的蠻扯的 都開學兩個月嘞
: 評量方式不是應該在第一節課就確定嗎??
: 這樣變來變去對學生很不公平。
我個人認為,一個課程制度會在期中改變根本是匪夷所思的,更荒謬的是老師及講師
都是有經濟學專業的人,應該知道這樣改代表什麼。
一個制度,在規則改變後放上檯面,在公開透明的平台上供學生們選擇是否選修該課
程,無論這個課程規則好或不好,在退選時間截止後便不可再改變,因為學生們的決
策是根據當時的課程規定決定的。
Max u(X)
s.t. constraints
這個學過經濟學的人都解到爛的問題,身為具有經濟學專業的人,應該也會知道如果
constraints在該人制定出他的策略後再改變,可能讓該人蒙受損失。學生與老師都有
自由選擇的權力,學生可以在「規則限制下」選擇他們的上課策略,老師則有權「制
定規則」,但制定權僅限於選課結束前。
講白話點,頤賢課程規定有疏失,且內容設計讓同學決定「上課滑手機、簽到閃人」。
然而,現有的情況下,老師僅有權「改進授課內容」來吸引同學改變他們的上課策略,
講白點,即使課程規定有疏失,但定了就是定了,要改也是下學期,規則改變不應直
接加諸於本屆選課學生,因為他們當初選擇「選修/不選修」了之後,不付出一定的
成本(如停修、休學)是無法撤回的。
這樣子的先例一開,以後教授可不可以開宗明義說「我這門課點名佔100%,好涼好涼」
之後,在期中考前再說「yo!同學每次都簽到就閃,讓哥哥我好囊過,不然來改成五
個期中報告,每份20%好嚕」。這例子很低能,但邏輯是一樣的。
好險我當初覺得這課很無聊先退選惹兒真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K6kzhBF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