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舊體場地借用

作者: whalerealm (藍色的鯨魚)   2014-12-14 21:35:51
教練好
我想今天大家在意的點,並不是校隊練球使用場地
而是校隊臨時借場地,網站上或現場公告又沒有即時更新
使得大家白跑一趟
首先我沒有借過學校的場地,不知道實際上究竟怎樣
但依「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條
校內學生社團借場地是需要兩個禮拜前預約的
回到禮拜六的情形,依照教練所說,校隊禮拜四才請體育室幫忙
體育室的老師也確實在禮拜四或五協調出場地
顯然跟規定不符
而且這種情況決不是第一次發生
當然會讓人有"特權"這種想法
相信若依規定行事,大家並不會有怨言的
另一方面,體育室在禮拜四或五同意將場地借給校隊練球後
也沒有做任何的公告(無論是現場或是網站上)
讓其他想打球的人以為沒有人借場而白跑
但這並非校隊的問題而是體育室沒有確實公告或更新網站訊息
我會向認識的老師反應
順帶一提,前面的推文有人提到場地使用優先順序:
1.體育教學研究。
2.校代表隊訓練。
3.本校核可之活動。
4.本校教職員工、學生之活動。
但我想這應該是指預約場地時的優先順序
否則若前順位者可以任意、沒有事先登記而使用的話
那我們還需要借場地的制度幹嘛?
當然這些都還可以討論
也祝校隊比賽順利
最後我覺得署名是件很沒有意義的事
但我知道大家喜歡看
法研一 莊景智
作者: Sonny78 (格麥毛毛)   2014-12-14 21:41:00
作者: blackdoglu (黑狗)   2014-12-14 21:41:00
推個
作者: flysky46 (酒精)   2014-12-14 22:03:00
推這不是特權什麼是特權
作者: itsweb (web)   2014-12-14 22:08:00
不過裡面說的社團不知道是否包含校隊
作者: ryanchen8 (蛋蛋)   2014-12-14 22:08:00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12-14 22:08:00
推!
作者: lemonchin (靖安)   2014-12-14 22:32:00
作者: corvinequeen (川)   2014-12-14 22:36:00
作者: dowdow0728 (inCOrriGIblE)   2014-12-14 22:40:00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4-12-14 22:43:00
推,言之有理
作者: laihsinyu (給昨天的我一個擁抱)   2014-12-14 22:46:00
作者: raes88097 (會牽羊)   2014-12-14 22:52:00
看到鯨魚先推一個!!
作者: andrea791007 (Andrea)   2014-12-14 23:04:00
景智必推!
作者: huisa (揮灑)   2014-12-14 23:07:00
作者: monzer5566 (猛仄56)   2014-12-14 23:15:00
呵呵,信不信如果今天體育室有確實公告,一定還會有人上來貼圖貼文罵說:我禮拜五21:00看時段明明是空的,怎麼21:01看就被校隊搶走了?是有這種事?能前一天晚上占場地?只是罵聲焦點會轉而指向校隊特權跟體育室核准的事情罷了,呵呵。
作者: andrea791007 (Andrea)   2014-12-14 23:23:00
m大說的就是這篇文前三段在講的問題啊...
作者: flysky46 (酒精)   2014-12-14 23:42:00
m大想說已經狠狠打了鯨魚一巴掌 沒想到是揮空
作者: monzer5566 (猛仄56)   2014-12-14 23:55:00
喔,我想要表達的是:看原原PO推發文跟各種推文,似乎都認為這只是體育室沒有確實更新的問題,但事實真是如此?若確實更新了呢?還是會有人跳出來啊,只是焦點不同。大家的態度讓我覺得好像只要體育室有更新,我就沒意見,但不可能。只把焦點放在更新上,未免目光短淺,我反倒認為比較重要的、要討論的、學校該面對的反倒是校隊練習這塊,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該怎麼辦才能讓最多人服氣?似乎扯遠了,不過事實上要求體育室確實更新後,只會讓你在意的點改變,並不會解決問題。呵呵,上面若有人認為我想打人臉,隨便你,呵呵。
作者: jerryjerry9 (鵬鵬)   2014-12-14 23:59:00
有更新 反彈聲浪會小很多 因為能這樣借場本來就是
作者: dowdow0728 (inCOrriGIblE)   2014-12-14 23:59:00
或許是這樣沒錯,但現在眼下能即時改正的不就是及時的
作者: jerryjerry9 (鵬鵬)   2014-12-15 00:00:00
校隊的權利 只是太多人到了才發現沒場地 所以才不
作者: dowdow0728 (inCOrriGIblE)   2014-12-15 00:00:00
更新資訊這部分嗎
作者: anubiscat (@@)   2014-12-15 00:07:00
以為沒人借場而白跑? 怎麼會確定那是他們的場?
作者: jerryjerry9 (鵬鵬)   2014-12-15 00:09:00
表定上空白就是基本上沒借場的意思 在沒人借場 又是舊體開放時間的話 羽球可以有優先使用的權利
作者: anubiscat (@@)   2014-12-15 00:12:00
這樣啊~那羽球優先不是包含在教職、學生之活動裡嗎
作者: jerryjerry9 (鵬鵬)   2014-12-15 00:12:00
這是舊體布告欄上有說明的事項 基於這樣的情形才會有人想來打球我不太懂a大的意思 如果說校隊借走當然就給他們用只是這次 沒來的及更新 所以到場的人才會有反彈簡單的說 大家看公告以為沒人借場 想來打球但是花了時間車錢到這裡以後才發現原來校隊有借 白跑
作者: anubiscat (@@)   2014-12-15 00:16:00
我只想問羽球優先跟文章中4個優先順序是怎麼排的
作者: jerryjerry9 (鵬鵬)   2014-12-15 00:16:00
一趟 所以才會有反彈 要不然校隊有借又快比賽 沒有不給他們用的道理我這樣說下就是包含在第四項裡 在場地沒有其他人或是單位借用的話 教職員或是學生想打羽球可以優先使用
作者: anubiscat (@@)   2014-12-15 00:20:00
屬於第四項阿~瞭解了
作者: imhuohuo ((我要叫什麼呢?))   2014-12-15 00:28:00
推鯨魚!
作者: alexever11 (神屌葛格)   2014-12-15 00:37:00
第一個 八點之後沒人借場,所以我們借了,那應該就能能使用拉。第二個,如果不能借,那就都沒人登記,依照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校該有優先使用權利。舊
作者: dowdow0728 (inCOrriGIblE)   2014-12-15 00:45:00
我也認為這應該是指預約場地時的優先順序
作者: alexever11 (神屌葛格)   2014-12-15 00:47:00
按禮拜六的狀況,在無人借用的情況下,引用校隊優先使用的規則沒有錯吧
作者: poki2345 (醬爆)   2014-12-15 08:43:00
崩潰跳針中
作者: cat8488s (黃河)   2014-12-15 08:54:00
關於順位 是指沒人借場的時候吧 有借到場怎麼還會被趕?
作者: JECDong (NoWayOut)   2014-12-15 12:05:00
我也好希望我的腦可以跟讀法律系的人一樣強壯
作者: chiu1505 (天下第一武道大會優勝者)   2014-12-15 12:34:00
所以羽球有借八點以後的場地嗎??
作者: MisakaMisaka (MikotoMikoto)   2014-12-15 14:23:00
才三句又要開始跳針~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14-12-15 15:28:00
推學長
作者: gilthoniel22 (團長的夫人)   2014-12-15 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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