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大家晚安,我是學生會福利部部長蘇瑜寧:
有鑒於前陣子的性別工作坊場地借用爭議,為保障同學借用權益及避免日後相同狀況再
度發生,學生會在與太子學舍協調後決議,由太子擬定相關草案(http://ppt.cc/vAt6)
並於今日上午共同針對此份條文進行討論。
本次會議出席人員有太子學舍常經理、曾副理、水源B棟輔導員、學生會福利部以及研
究生協會福利部。
討論事項與共識如下:
1.釐清草案內爭議性條文(將於下述分項說明),並做第一次修改。
2.訂定至明年五月以前為水源借場試營運階段,為評估同學借用狀況暫不收費,每週以
一天出借社團場地為限,日後若舍胞反應良好,將考慮增加天數。此次訂定草案暫不實
施,若五月後欲申請社團數量增加,場地維護需要加強,太子學舍將會再召集舍胞、學
生自治組織、生治會幹事就試營運狀況討論場地借用辦法之相關規定。
以下針對今日對草案內條文的討論,再為大家做補充說明:
租借時段及順序問題(第三條)
考慮到舍胞也需要使用交誼廳,目前辦法中是寫每週僅能有一個時段借出,如果日後有
面臨到多個社團同時借用的情況,將會抽籤辦理(輔導員會監督抽籤過程),但若是借
用申請有包括舍胞或輔導員辦理的舍胞活動等等,則其優先順序為 舍胞 -> 輔導員 ->
學生社團。
借用限制條文爭議(第七條)
第三項:學舍表示“違反秩序與善良風俗”此一敘述是引用自社會秩序維護法,但為避
免解釋空間模糊,福利部已建議其修改。
第五項:將會第五項中的”爭議性活動”敘述拿掉;另外在營利活動的部分,太子舉例
如有同學表示想借用場地賣早餐、衣服或食物,這樣是不被允許的。但若是有些社團想
舉辦二手市集活動,太子學舍會邀請同學一起舉辦,增加資源整合性。
海報布條張貼問題(第八條)
第五項:福利部認為學生社團辦活動,難免會使用海報、布條、旗幟等等文宣品,建議
修改此條將「張貼海報布條」以及旗幟的部分刪除。學舍表示原本是怕會破壞牆面等裝
潢,經解釋後也願意再做修正。
保證金金額過高(第十三條)
我們認為草案所規定的五千元保證金對於學生社團的負擔太高,經討論後決定日後正式
實施前再與學生進行討論,可能會以押證件或者降低保證金的方式調整。
以上就是今天與太子學舍的討論結果,後續有更新情形會再告訴同學們,若有任何問題
也請不吝反映給我們,謝謝!
第27屆臺大學生會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