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訊息」為研協擬提「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案,舉辦公聽會。謹訂於1月12日舉行,
歡迎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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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單位: 校園規劃小組
委託人:吳莉莉
聯絡電話: 3366-3974~6
親愛的同學、老師及校友們,大家好: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由學生代表李心文等提:「陳文成紀念廣場」命名案。
經討論後通過決議如下:一、紀念廣場原則同意。二、請校規小組就非館舍開放空間命名
原則及辦法草擬後提行政會議訂定,再提校務會議報告。三、有關紀念陳文成校友之相關
問題,依前項空間命名原則所訂辦法之程序辦理。
本校「開放空間命名原則」已於103年9月10日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通過、經9月24日校務發
展規劃委員會、以及10月7日行政會議通過,並於10月25日校務會議進行專案報告。而日前
研究生協會周芷萱會長已將「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命名及立碑之提案,提交校園規劃小
組委員會。現依該原則第三條辦理召開公聽會。
公聽會詳細內容如下:
(一)參與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校友以及關心校園發展人士。
(二)會議時間:104年1月12日(星期一)晚間19:00至21:00。
(三)會議地點:本校第一會議室。
(四)公聽會主題:為研究生協會擬提「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命名、立碑等課題。
國立臺灣大學「開放空間命名原則」網址下載: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01/01-05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