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警察寄通知單你就去,記得筆錄中講清楚你po文推文都沒有指名道姓甚至連對方ID
是啥都不知道,只是單純討論網路訴訟氾濫的現象而已
其實也沒什麼好講的啦,反正不管怎樣不要和解就對了啦,收到信以後也不用討論信的內
容是啥,也不用把寄信的ID公布,當沒這回事就好
老實說這幾篇文不就只是在討論如何對付網路訴訟而已,不知道為甚麼有人反應這麼激烈
?
至於要反告對方誣告是比較困難一點啦,不建議花時間在這點上,只要不和解、拼不起訴
、緩起訴,最差拼個緩刑,戰鬥就結束了
當然,大家講話還是要注意,沒把握的話,不要淌這個混水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