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核銷研究補助 台大5教授緩起訴
台灣大學會計系教授柯承恩等5名教授,涉嫌於2007至2011年間持假發票核銷國科會等單
位研究補助費,台北地檢署考量柯等5人手段雖有不法,但仍是公費公用,今依違反商業
會計法處分緩起訴,要求柯等5人各繳交國庫2到10萬元不等處分金。
獲緩起訴的教授包括台大會計系教授柯承恩、環工所教授張能復、環衛所教授林嘉明、醫
工所教授趙福衫、漁科所教授韓玉山,其中韓玉山坦承使用公款購買1萬1,600元萬寶龍名
筆自用,被檢察官另依詐欺罪論處,但韓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詐欺罪部分也獲緩起訴。
檢方指出,柯承恩、張能復、林嘉明、趙福衫、韓玉山等5名教授,向國科會、環保署等
單位申請研究案補助計畫,但違反補助經費規定採購項目,添購筆電、空氣清淨器、電扇
、手提音響、咖啡機、茶包,再請元霖文具行開立假發票核銷,每人各持不實發票核銷2
到10萬元不等經費。
柯承恩等5名教授坦承犯行,強調雖以不實發票核銷,但採購物品全放在研究室供學生使
用,檢察官因此處分緩起訴。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20200385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