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學雜費繳費期間已經結束,一定會有很多同學詢問該如何繳費,
雖然對很多同學來說這篇可能是月經文,不過我還是在有人PO前先回:
1.請將繳費單列印出來,至教務處註冊組(大學部)或研教組(研究所)
(醫學院學生可到醫教分處)蓋章後,持該繳費單及現金至出納組櫃檯繳費。
(醫學院學生可到醫學院總務分處繳費。)
(其餘繳費方式已停止收費。)
但若同學的繳費單上沒有學費、雜費這兩項(可能貸款或減免掉了),
只剩保險、網路費等項目的話,就不用到教務處蓋章。
但如果有沒辦法貸款或減免掉的暑宿費,還是要請同學到住宿組核章再到出納繳費。
若前學期有欠費無法印繳費單,請參考#1KxB-7fN。
ps.因為已經超過繳費期限了,所以同學拿繳費單到教務處蓋章時,教務處可能會
(也可能不會)要求同學寫學生報告書或類似的文件說明為何遲繳。
2.生輔組表示貸款可延長收件到本周五(3/6),還沒辦理的同學請盡快。
3.另外前面有同學問到,這次繳費時間有點趕:
這部分出納組已和教務處詢問過,主要是因為學則寫學雜費收費截止日前一天(§11),
剛好去年閏九月,所以過年最後一天剛好是開學前一天。
以後如果碰到這種狀況,教務處方面會於訂那學期行事曆的時候再以專簽的方式
延長繳費期限到開學後。這學期抱歉造成同學繳費這麼趕。
先這樣吧想到再寫。
by 出納組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