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aulin (chiaulin)
2015-03-17 14:58:03上禮拜五下午3:25左右
到計中快速列印
想說一下就出來於是沒有鎖車
結果出來就發現車子不見了
到外教調監視器
看到兩名穿短褲的男同學 其中一位戴著帽子 沒有攜帶任何東西
非常順手的將我的車騎走
雖然下載完監視畫面出來
車子就被停回原位
但同學 個人深深覺得這跟偷竊無異
雖然拿回車子而沒有向駐警隊報案
仍然覺得你們欠車主一個道歉
你們大概還曾經向別的同學"借"過車
提醒你們 只要車主願意 很多時候不是還車就可以了事
作者:
mn228426 (mn228426)
2015-03-17 14:59:00有告再推 不然只是縱容
作者:
hyeh (keepgoing)
2015-03-17 15:05:00樓上學弟/妹 這跟有沒有停好是兩回事吧
作者: henry1915 (henry) 2015-03-17 15:55:00
借車...怪事越來越多了
哦 三樓 舉個例子 如果把手機隨便放在桌子上人就不見被撿走呢? 我認為這有關係阿
---------------------開戰--------------------------
查了一下 在車主發現後才還車 已經構成竊盜行為了吧?
作者:
kdjf (我抓得到什麼呢?)
2015-03-17 16:56:00沒有佔有意圖就無法以竊盜辦,老梗了別忘了刑事上用於是無罪推定,使用最有利嫌疑人的解釋不過如果還沒放回原位,好像可以多追究一些東西,等強者解釋
作者:
j71648 (川禸木)
2015-03-17 17:16:00卡位長知識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3-17 17:18:00這確實不會有罪啊...
作者:
WY627 ( )
2015-03-17 18:01:00那如果是把人家沒鎖的ubike騎去車柱還車 算偷竊嗎?
作者: diaviv (vvn) 2015-03-17 18:42:00
沒有刑事責任不代表沒有法律責任
作者:
hyeh (keepgoing)
2015-03-17 19:10:00二樓 自己也該檢討≠該行為者沒問題吧··········還是你看到別人手機隨便放在桌上就會撿走..................
使用竊盜無刑事責任,以這個案例來看也很難構成民事的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就是只有道德上的瑕疵而已。嗆我沒法律觀念的自己讀點書再來吧…
三樓 我哪句話說牽車的沒錯? 我的意思就是牽車錯 但可能原PO也有可以多注意的空間
推一下s大,第一次在ptt遇到回來道歉的XD 希望文中的"借用者"也可以好好效法
作者:
A320 (Airbus)
2015-03-17 22:45:00使用竊盜明白講就是你沒有切斷腳踏車跟原本主人的連結然後重新建立你跟車的所有權發明使用竊盜這個法律用詞真的是蠻無聊的...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5-03-18 00:41:00
推態度 有些人被打臉只會跳針腦羞
作者:
ctra (流風)
2015-03-18 00:44:00使用會折舊耶..
作者: pflim (pflim) 2015-03-18 01:15:00
你<深深覺得>跟成不成罪不相干歐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5-03-18 01:16:00可以告他民事求償折舊的部份啊 還有你損失的時間
作者: RalphYe (岱) 2015-03-18 10:50:00
爲何沒有不當得利?
作者:
tenbear (tenbear)
2015-03-19 21:28:00用腳踏車的市場行情租金,ㄧ小時才幾十元,被告沒在怕的,大家快去借用歐!讚
作者:
whatid 2015-03-19 21:47:00這是年經文了 但借了要還回去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