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環保署溫減管理室誠徵高級環境技術師一名

作者: diamon (小紅)   2015-04-17 08:56:44
一、職稱: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
二、名額:1名
三、性別:不限
四、公告時間:104年4月14日至104年4月20日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環保、法律、財務、管理、國際事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環保、法律、財務、管理、國際事務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環保、法律、財務、管理、國際事務相關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
(四)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進用。
六、工作項目:辦理溫室氣體減量政策研擬、推動清碳聯盟、溫室氣體盤查、查驗與自願減量制度、環保低碳活動作業及碳中和宣導與推廣工作、氣候變遷調適等事宜。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4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二辦公室
八、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甄選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4年4月20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4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溫減管理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溫減管理室-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ckyeh@epa.gov.tw信箱,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溫減管理室-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ꐊㄠo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單位職缺職稱相同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聯絡人:溫減管理室 葉先生,聯絡電話(02)2371-2121轉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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