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ppoo 水桶兩周

作者: starsnight (星宴)   2015-07-01 04:07:42
證據: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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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ZiCxtS (NTU) [ptt.cc] Re: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35419451.A.DD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4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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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中下方推文如下
噓 appoo: 為什麼你們要對恐同基督徒這麼客氣啊 zzz 06/29 01:47
→ appoo: startwinkle在八卦板跟womentalk早就被打爛了... 06/29 01:47
噓 appoo: startwinkle就是個恐同症基督徒 06/29 02:09
→ appoo: startwinkle還作假見證 06/29 02:09
→ appoo: 明明英國皇家醫院說了,同性戀無法治療 06/29 02:10
→ appoo: startwinkle作假見證 大肆在板上說同性戀可以治療 06/29 02:10
判決:
依照板規一10,對特定人物之人身攻擊,經當事人檢舉,判水桶兩周。
(奇怪那篇明明有在好好討論為甚麼要忽然崩潰罵別人阿...大家冷靜不要吵架阿QAQ)
補充:
1. 不 能 因 為 立 場 不 對 就 貼 人 標 籤。
2. 過去按照板規一10成立的水桶案例,很多都比這個更輕微。
  但是那時皆沒什麼反彈,那請問到底是顏色不對的問題,還是判決的問題?
當然也可以討論板規一10的正當性,就像女板最近也在吵為甚麼講「三寶」會被桶,
但是在板規修改前,只要有人申訴我就必須要依法裁決。
作者: duv (duv)   2015-07-01 04:13:00
請問你列出的哪一句是人身攻擊了?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5-07-01 04:15:00
恐同症?這句?
作者: duv (duv)   2015-07-01 04:16:00
請問你列出的他的第4~6句是人身攻擊嗎?如果s說同性戀可被治療 appoo說這是假見證 這哪裡錯了?現今醫學早就把同性戀排除在疾病之外 不再採治療說可以請板主明確指出是哪幾句的哪些用詞做了人身攻擊嗎他的講法沒有很護家盟? wwwwwwwww
作者: 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2015-07-01 04:24:00
文字獄
作者: duv (duv)   2015-07-01 04:24:00
那串文章裡面是誰在排擠誰阿wwwwwwwwww現在只准恐同的人用言語擠兌同性戀 然後同性戀連說一句都不可就是了wwwwwwww板主妳根本就不知道護家盟的各種講法吧 他們可不是只有那種"同性戀都去死一死"的這種講話方式他們各種假理性假中立假客觀假博愛的宣傳方式 你是不是都沒看過?然後我何時排擠你了? 可以請你為你上面開的玩笑道歉嗎?娜可以請你先說明我何時排擠你嗎?我排擠你什麼了?我怎麼覺得我理性的詢問你判決的原因 反而被你莫名攻擊?我哪裡激動了? 激動的是妳吧 我沒開噓 沒罵髒話 理性地跟你討論ㄟ我就在問你 我何時排擠你 排擠你什麼了 你又不回答突然冒出"你在排擠我" 的是板主妳ㄟ可以阿 你可以主觀認為阿 但我排擠你什麼了 你也不說明清楚?這不是抹黑了嗎?你上面才說appoo"排擠謾罵" 不就代表你認為"排擠謾罵" 是種負面的行為 你現在說我排擠你 不就代表你在說我對你做了種負面的行為?但問題是我何時排擠你了 講話有點敏感度好嗎?為什麼做個版主要在解釋判決的時候 突然穿插一句攻擊板友的話阿那你突然冒出一句"你在排擠我"的原因 可以請問是什麼嗎?照樣照句就叫排擠你??? 判決不能被質疑??? 簡直就是莫名其妙如果怕被板友質疑判決 就不要當版主阿
作者: AndesDeer (毛球呼嚕羽小靈)   2015-07-01 08:22:00
我也覺得版主冒一句「你在排擠我」真的有點莫名……回覆中說「阿幹」和注音文,感覺不是很嚴肅在處理爭議
作者: tinajengtwn (Tina Jeng)   2015-07-01 08:39:00
版主上面那個好像應該道歉欸恐同基督徒是哪裏算罵人XDD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1 08:45:00
立場不同就把別人打成恐同基督徒 不要顏色不對就這樣亂護航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5-07-01 09:22:00
人身攻擊點是??????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7-01 09:33:00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5-07-01 09:53:00
我也覺得版主冒一句「你在排擠我」真的有點莫名 +1
作者: JBLs (我是誰我是誰我是誰)   2015-07-01 09:56:00
?? 排擠甚麼 板主要不要比照判決一起進桶??
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2015-07-01 09:57:00
那篇被桶的也被罵前科犯 要不要桶檢舉人?
作者: wesley7801 (冬瓜茶一杯十元)   2015-07-01 10:01:00
恐同症基督徒的確是人身攻擊阿,有啥好噓?
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2015-07-01 10:03:00
沒事先說版友排擠 還說人家激動? 他質疑判決就叫排擠 那法官是不是被排擠到死了
作者: WY627 ( )   2015-07-01 10:04:00
雙方自己心裡真實在想什麼、是什麼立場 心照不宣啦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7-01 10:25:00
是恐同還是基督徒 哪個是下流的字眼?
作者: alexkhh2000 (葛格我還要)   2015-07-01 10:27:00
覺得這版主完全不行啊判斷標準和依據完全沒有 版主該有的風範和智慧
作者: ylmarten (仰觀)   2015-07-01 10:29:00
你完全不知道自己錯在哪,真不簡單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7-01 10:43:00
恐同基督徒不算人身攻擊不然什麼算
作者: wilson1000 (瘋狂肌渴男的就好)   2015-07-01 10:45:00
人身攻擊只是辯論中的一種謬誤而已 不應該和侮辱等價就算是侮辱 也難有標準 只能淪為文字獄的藉口
作者: Erichikaunkr (兩百四)   2015-07-01 11:07:00
恐同症基督徒哪裡算人身攻擊啊,兩個詞都是中性詞彙吧,而且也沒看到星閃有對此詞作出負面反應啊還有版主不要在回答質疑時裝可愛,只會顯得很白目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7-01 11:12:00
恐同症指稱別人精神疾病不是人身攻擊?那瘋子也不是
作者: FirstService (一發)   2015-07-01 11:22:00
版主在處理版務時請正經一些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7-01 11:24:00
版主回應裡又自稱被排擠又說幹,當成是在LINE裡閒聊喔?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07-01 11:25:00
顏色錯誤 尼慘了
作者: a9460805 (archer)   2015-07-01 11:26:00
....
作者: WY627 ( )   2015-07-01 11:58:00
恐同症基督徒=恐懼同性戀的病症的基督徒=人身攻擊恐同基督徒=恐懼同性戀的基督徒=形容某種基督徒挺同基督徒=支持同性戀的基督徒=形容某種基督徒挺同非基督徒=支持同性戀的非基督徒=形容某種非基督徒恐同非基督徒=恐懼同性戀的非基督徒=形容某種非基督徒恐獅基督徒=恐懼獅子的基督徒=形容某種基督徒很害怕獅子戀童症天主教徒=戀童癖症狀的天主教徒=人身攻擊
作者: vcyc (維克多)   2015-07-01 12:14:00
別裝可愛+1
作者: tw0517tw (無冬夜)   2015-07-01 12:27:00
跑出戀童天主教XDDD
作者: linarina (凐燁)   2015-07-01 12:38:00
.....
作者: etude   2015-07-01 12:42:00
啥判決啊zzz
作者: WashFreeID (免洗)   2015-07-01 12:43:00
回應真輕挑
作者: sbfbrbbr   2015-07-01 12:55:00
沒有醫學根據可以證明恐同可以治療,所以恐同不是精神疾病,也就不構成侮辱了
作者: bigfish0330 (拉拉宇)   2015-07-01 13:00:00
玻璃心出現囉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5-07-01 13:36:00
莫名其妙的爛判決人身攻擊根本不是以有沒有感到受傷來判斷的好嗎?回應也故意裝可愛來混水摸魚,逃避質疑starsnight板主請加油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5-07-01 13:44:00
未看先猜你就是基督徒 呵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7-01 13:46:00
恐同是中性詞彙?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07-01 14:28:00
顏色錯誤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1 14:34:00
顏色錯誤就一堆人崩潰 跟八卦版一樣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5-07-01 14:37:00
懼高症是不是中性詞彙?爛判決就是爛判決,跟顏色無關同性戀恐懼症(英語:homophobia)簡稱恐同症,是指對同同性戀者的排斥,包括厭惡、仇恨、偏見和歧視上述哪裡人身攻擊啦說人排斥同性戀也會被桶喔,starsnight真是爛判決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5-07-01 15:07:00
這板主在幹麻
作者: ly2314 (ly2314)   2015-07-01 15:15:00
這也算喔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5-07-01 15:25:00
這啥爛判決
作者: ZengMaktub (ZengMaktub)   2015-07-01 17:27:00
有在認真嗎
作者: momoispig (momo不是豬)   2015-07-01 17:57:00
不算吧 這判決好奇妙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5-07-01 18:48:00
不要沒道理就開始跳針立場了好嗎?請說懼高症 基督徒是不是人身攻擊?明明恐同症就不是人身攻擊的詞彙我也認為startwinkle符合恐同症的敘述這到底哪裡是人身攻擊爛判決,被質疑就裝可愛,有夠輕佻然後都不回應被質疑的問題反而罵質疑你的人是因為立場starsnight 你並沒有展現你身為板主該有的能力態度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1 19:24:00
真慘 顏色不對就被罵某dark崩潰這麼久也頗可憐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7-01 20:41:00
沒辦法,他們自己歧視別人被戳破了,當然崩潰
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2015-07-01 20:49:00
樓上幾個先喊別人崩潰就贏了?
作者: FirstService (一發)   2015-07-01 20:52:00
就事論事很難嗎 只會貼別人標籤真是底逼兒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7-01 20:56:00
他一聽到近親婚姻,就說別人是恐同基督徒還說近親婚姻是豬屎,噓文是排擠他而且崩潰也是他先說的,你可以爬爬文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1 21:21:00
某亨利臉好腫喔xdddddd
作者: st102041505 (不水其水)   2015-07-01 21:59:00
問題在於恐同基督徒居然可以用治癒/轉變這種詞彙影射同性戀為「不正常」的狀態,但是其他人指出恐同的事實,卻會被認為是人身攻擊。簡直是吃人夠夠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5-07-01 22:52:00
推樓上跟亨利
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2015-07-01 22:56:00
本文中第一個崩潰就fakelee816打的 在那自嗨? 一直喊崩潰不就好崩潰 真是可憐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5-07-01 22:59:00
覺得dark講的沒錯啊,另外版主怎麼不回應一下<你排擠我>?從第三人角度看來,版友莫名其妙被你說排擠,真的滿奇特的如果自知理虧就道個歉還什麼的,不然也可以說明一下嘛
作者: Lovinfo (Lovinfo)   2015-07-01 23:36:00
覺得因為立場不同就群起攻之是件沒水準的行為而且並不是有效率的溝通方式..只能自嗨和造成對方傷害要表達自己的立場就好好講 不用一直cue別人貼標籤這樣跟 班上有個孤僻肥宅 就成為全班霸凌對象 有何差別..念到台大了要反駁別人意見要表達自己想法可以透過有邏輯論述用道理來服人而不只是狂cue立場不同者吧...
作者: york13468 (York)   2015-07-01 23:54:00
覺得恐同症基督徒不算人身攻擊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7-02 00:07:00
真的是顏色正確說什麼鬼話都有人護航
作者: dmes07 (毛頓魔王)   2015-07-02 00:25:00
真的是學過一點皮毛把握一點權力就會欠__耶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5-07-02 01:16:00
難得同意黑雲,這麼爛的判決還能有人能護航果然顏色正確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5-07-02 01:27:00
都一樣啦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5-07-02 01:48:00
哪有一樣~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2 08:17:00
哇 連欠__這種詞都出來了 不知道是哪一邊才是霸凌主題啊
作者: momoispig (momo不是豬)   2015-07-02 08:31:00
好啦 至少這個版主回信蠻快 算認真 補個血
作者: housd1 (housd1)   2015-07-02 09:46:00
立場不同,就說別人是恐同基督敎徒,就算真的未達人身攻擊的程度,這樣的言論也不妥當吧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2 09:56:00
你不懂啦 只要顏色對了 講什麼都可以欠__這種東西都出來了 有差嗎?表面上講要公平 看到欠__這種言論就不見了
作者: darkpork (千千)   2015-07-02 11:48:00
stasnight你應該多精進一點你文中舉的例子,三寶,是因為仇恨言論被捅不是人身攻擊#1HL7azYj (NTU) 這一篇就是三寶的判決是仇恨言論,不是人身攻擊請板主拿出真實的判例,比較說明為何恐同症是人身攻擊不要再閃躲質疑了
作者: JBLs (我是誰我是誰我是誰)   2015-07-02 13:16:00
板主會說尼門網路80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5-07-02 16:52:00
板主你在舉證恐同是人身攻擊的時候 已經預設立場了原來連在NTU板 我們連指正別人有恐同傾向的權利都沒有如果連板主都是這種立場 這種態度 那誰恐同已經很明顯了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5-07-02 19:39:00
對對對 大家都恐同 立場不一樣拿刀砍他也無罪
作者: RPedsel (Edsel)   2015-07-02 22:45:00
如果一看到自己不喜歡的意見就欸xxx 欸xxx怎麼樣 欸xxx這也算涉及人身攻擊吧o__o 重點感覺倒不是單一個詞彙到底算不算人身攻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7-03 00:14:00
那叫做引戰不是人身攻擊吧?
作者: SamThunder (山上的小雷神)   2015-07-03 02:36:00
覺得判為引戰會比較沒有爭議+1
作者: barsyy (barsyy)   2015-07-04 00:02:00
想問:這樣說來,擁核者是不是可以說反核就是「恐核症」!KMT可以說DDP是「恐中症」!支持台獨的可以說不獨者是「恐獨症」!若一直強調對方恐中恐中恐中!你無腦反中!這樣還是不妥當吧
作者: johnny12728 (韋)   2015-07-04 08:35:00
顏色錯誤就被噓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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