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到學校辦離校手續(送上申訴流程)

作者: 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2015-07-16 08:04:51
1.請學校給你們公文說明徵收全額學雜費的依據(行政處分)
2.蘋果爆料
3.校內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
4.聲明損害概由台灣大學負責
5.申訴不過行政訴訟.......
程序不對學校是不會理你的
法源依據 大法官第684號解釋
這我記得我在沒這號解釋前
就玩過這種校內申訴制度了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5-07-16 08:54:00
校務建言?
作者: sowaka555 (Danny)   2015-07-16 09:33:00
所以當初學生會跟國際事務部協調竟然以前李校長決定為由否決協調結果?是醬嗎?~
作者: bunnysocute (cinema)   2015-07-16 18:26:00
非常感謝staff大提供解決辦法。目前學生會和我們聯絡上,決定用上述五種方法的其中一種。不過要求出納組給公文這個部分我們還沒有想過,可能還沒繳學費的延畢同學可以採取。非常感謝!另外回應ines1969: 校務建言用處不大,暫不考慮以及sowoka555:就同學詢問學生會是得到這樣的答案我們尚未得到任何國際事務處的直接回覆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5-07-17 00:07:00
推推
作者: NTUinfo (台大淫佛哥)   2015-07-17 00:22:00
看成權貴單位...想說出納組有這麼溫喔
作者: ypen0421 (ypen0421)   2015-07-17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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