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再度前往和宿舍主管談過了
也調了攝影機並和兩位員工談過了
(在此聲明我上一篇文無對這位身心障礙員工有任何攻擊的意思)
根據我的理解詳細情形大概是這樣
當時修完牆壁後宿舍請清潔公司前往清理
但是忘記告知該房間仍有人居住
清潔公司在沒詢問宿舍方的情況下將東西全部丟掉了
後來清潔人員A將垃圾間的衣服拿至B2
B2比較像是個小型的回收場
有許多床墊衣服雜物等等
算是半開放式的(出入口有攝影機但無人管理)
後來另一位清潔人員B以為這些東西也是沒人要的而拿走了行李箱
(他說有把箱子裡的衣服倒在那)
因此也不算是蓄意侵占他人財物
而我們去詢問衣物的下落的時候曾收到「都丟掉了」的回應
當時的人員可能有些不清楚而且沒有先查證過所以提供了一個比較隨便的回答
雖然態度令人很無法接受
但是應該沒有想刻意隱瞞的意思
這是大概的事發經過~~個人是覺得滿可信的啦畢竟有看很多次監視器了
最後只拿回了一個行李箱
其他衣服沒找到
看攝影機確定應該是有拿到b2
但是由於這裡算是個半開放空間
所以也不知道是被丟掉還是被拿走了
(當然可以調這兩個禮拜的攝影機來看但是太過麻煩費時因此我們決定作罷)
昨天又再次談了賠償金額
原本昨天說的40000是財物損失的賠償
因為原本以為是真的丟掉了所以想說賠錢就好
但是後來發現其實不是這樣
於是昨天談判的時候決定再針對責任缺失的部分求償
因為上述行為都比較偏向是過失~~因此也希望賠償和解就好
針對
1.沒保障財物安全
2.沒告知清潔公司該房間仍有人居住(有過失)
3.在非故意的情況下將我朋友的財物拿走
4.在我們前來詢問衣物的下落時告訴我們都丟掉了
(這點最不能接受~~處理態度太過隨便令人十分不滿)
針對以上四點原本我們要求賠償20000元
但是宿舍主管說這筆錢是他要負責的~~真的負擔太大希望能降低
這點其實我相信~~畢竟這種有過失的賠償公司都會叫屬下自行負責
所以版友留言的什麼求償10萬真的還是算了
畢竟這筆錢也打不到大孓這種公司
況且我去求償之前最怕的就是這些賠償要讓清潔員工自行負擔
現在看這位宿舍主管願意承擔真的讓我妥協了
但是這件事真的造成我們許多不便
最後針對所有相關民事及刑事的相關責任求償10000
總共50000
原本今天面談宿舍方希望我們降低賠償價格
但是我們不但沒降低反而還追究了責任上的賠償金
雖然覺得有點辛苦這位主管
但是我們如果退讓了就是要自行承擔權益的受損
真的想跟願意承擔全部責任說聲抱歉及辛苦了
最後他說他回去想想禮拜五中午前回覆
財物賠償40000元(算上折舊應該算是全賠了)
相關責任賠償10000元(個人覺得可以接受)
希望這是最後一篇啦有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好結局
回版友
1.發現其實沒丟掉表示當初我們去找他根本在隨便應付我們~要不是爆文被學校關注到了
根本不會認真處理~所以才決定追究賠償責任
2.心疼清潔人員跟求不求償無關~而且也感謝主管沒推給他們擔~只是求償降低等於是我朋
友要吸收受損的財物跟權益~所以還是沒有降低金額抱歉
3.許多版友對金額有不同的意見~我朋友只想拿一個他可以接受而且對方負擔的起(不想
上法庭)的金額~因此我們認為50000算合理我朋友也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