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台大某研究單位的中心助理,最近遇到棘手的離職相關問題,想請大家協助
今年二月中年假回來之後,突如其來接獲父親因為癌症病危進入加護病房,隔幾天祖母
因為氣喘發作突然過世,在逼不得已情況下,向中心請了喪假及家庭照顧假,請假期間
在家裡仍繼續用電腦處理中心事務,請假也依照規定,結果請假兩周結束回到辦公室前,
收到主管來信,表示請假打擾中心業務執行,因此需自行提離職,寫信回去告知主管非自願離職,
需用資遣的方式,主管不回應
請問遇到這種情況,該向哪個校內單位反應?或是要直接向勞工局申報?
本人非有法律背景,希望版上能有法律專業能提供意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