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學代會和第玖節讀書會疑似有強暴犯?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6-03-28 18:18:25
我想,應該不少人對我前面那篇文章感到困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突然提起去年的舊事。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去年聖誕節在社科院吵鬧的第玖結讀書會呢?當時有板友推文說,
他們除了半夜吵鬧抽菸喝酒和帶校外人士回學校過夜之外,甚至還可能有發生性侵事件。
後來我把這件事情稍加整理,轉PO臉書的台大交流板,許多同學質疑「性侵事件」沒有證
據,要我不要亂說,由於我也存有疑慮,所以也刪除相關言論,可惜第玖結讀書會的同學
還是到警察局對我提起告訴。
然而那個時候,我就覺得很奇怪,因為許多質疑我沒有證據的同學,都是學代會的成員,
而在我稍加調查之後發現,第玖節讀書會社長鄭婷尹也是學代會秘書長,我原本以為只是
親友團護航,但是在我更深入之後發現,原來學代會真的有發生過「疑似性侵」的事件!
我的證據一開始只有黑特台大的匿名爆料,後來有學生會的聲明,學代會副議長的推文,
又在板友幫忙下找到了學代會的聲明,而根據幾位我私下打聽不願具名的同學指出,這位
「疑似性侵」的同學,不只是學代會成員,也曾參加第玖節讀書會活動(是不是社員我就
不知道了啦,畢竟他們對社員的定義有點複雜,我弄得不是很明白)
於是我就好奇啦,為什麼那麼多學代會的成員,在傳出第玖結讀書會可能有性侵事件的時
候,要那麼積極地護航否認?我原本想說,可能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這兩件事情是同一件事
情。但是就在前幾篇,他們也繼續否認學代會也有疑似性侵的事件。
可是學生會和學代會都發聲明承認有這件事情了啊!
此外,學代會的聲明說「會在四常進行說明」,卻沒有說明。
因此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1到底有沒有這件事情?
1-2如果有為什麼要否認?
2-1到底是不是性侵案件?
2-2性平會處理進度如何?
2-3為什麼不能公開說明?
噢,還有最重要的,就算不能公開說明,為什麼也不准別人討論啊?
親友團護航噓文睜眼說瞎話也就算了,還要把人告上法院?
我是不大理解這種邏輯啦,有人可以幫我解惑嗎?
作者: art787472 (Sumiki)   2016-03-28 18:23:00
繼機械系跟攝影社後…
作者: abcd5566 (aa)   2016-03-28 18:26:00
這個在某黨任高位的人是誰壓? 最近怎一堆事情...
作者: ilovebritpop (英搖妹頭)   2016-03-28 18:33:00
忘了給錢八
作者: ycc0223   2016-03-28 18:34:00
現在不是只要高舉反KMT大旗 殺人放火都沒事嗎?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18:34:00
學代會就算聲明是證實好了,想把第玖節拖下水要有證據吧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6-03-28 18:35:00
現在吃雞排太早了
作者: ycc0223   2016-03-28 18:35:00
教徒來跟我念一遍「國民黨不到台灣不會好」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18:35:00
當初都肉搜過一輪了,我現在不會被當親友團吧XD
作者: QGC5566 (紮個馬尾OGC)   2016-03-28 18:37:00
無聊男子畢業沒?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6-03-28 18:40:00
你想搞死台大吧......
作者: QGC5566 (紮個馬尾OGC)   2016-03-28 18:41:00
先說我沒跟第九節的人出去打卡啊,省得有國中生要來肉搜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18:41:00
1.團體是團體,人是人 2.性我仍然覺得是私領域事情而且我不知道你想做什麼?感覺好像要讓親朋好友切割殺人犯才甘心的鄉民差不多。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3-28 18:47:00
喔是喔真的假的
作者: NTUCL ((>(′︶ ‵*)<))   2016-03-28 18:49:00
好狂喔!
作者: spermjapan (洨日本)   2016-03-28 18:51:00
你待會會被板主誤刪然後忘記給你復原 到現在都沒有喔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6-03-28 18:55:00
讀書會 學代會 讚讚讚
作者: dsamylife (dsamylife)   2016-03-28 18:55:00
已備份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18:57:00
你如果想要知道性平會處理進度,找他們更沒意義了。
作者: ycc0223   2016-03-28 18:58:00
性當然是私領域 但強暴了還是私領域嗎? 這種護航太弱惹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18:58:00
性平會處理是保密的,除了委員跟當事人其他人不會知道我的私領域意思是,跟那個團體無關,該團體不需要負責吧他們當然只能回答性平會處理,因為沒人知道內容跟結果
作者: ycc0223   2016-03-28 19:01:00
也是啦 小熊廷到處約炮 也是跟學運無關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19:03:00
樓上ycc說的沒錯啊,我非常認同你的看法唷!
作者: siscon (laisan)   2016-03-28 19:03:00
推不ey的話會有人告我嗎? 跟海嘯有差嗎?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6-03-28 19:05:00
要知道當事人是誰也沒那麼難啦 看那兩篇聲明 還有學代會當時的人事異動就知道了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3-28 19:06:00
這篇給我的感覺跟KmT蔡正元 邱毅的風格有8分像…xd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6-03-28 19:06:00
不過學代會案件跟某社團是不是同一件就不知道了
作者: MaxScherzer (公館碧玲)   2016-03-28 19:07:00
你們臺大就是爛嘛,什麼樣的變態都有,真的很噁心
作者: apocalypses (edgeman)   2016-03-28 19:16:00
ㄏ 不意外
作者: NTUMEDloser (和大將廖魯蛇)   2016-03-28 19:28:00
推,他們指責別人速度可快的 le
作者: BreathWay (息尉)   2016-03-28 19:31:00
會動搖校本
作者: Zundel (編圓人)   2016-03-28 19:34:00
親友出動囉 先幫補
作者: jjjohnny1282 (伏特加菲貓)   2016-03-28 19:35:00
去上你的俠義文學啦
作者: simonelin (three)   2016-03-28 20:03:00
想請問 為什麼要把「疑似」的貼文在ntu版?不知情的人幫高調真的對這件事有幫助?先說我是路人,只想知道貼文的意義
作者: super941607   2016-03-28 20:04:00
作者: CKExpress (夜照亮了夜)   2016-03-28 20:05:00
可是學代會不是承認有了嗎 這樣還算疑似?
作者: itis0423 (co)   2016-03-28 20:06:00
等等,你被告跟嫌疑犯移送司法程序以及性平會不代表對方真的有犯案阿,另外會議記錄裡面跟這件事有關的在哪啊你這樣的感覺有點像是我告你然後有人爆料然後我們之間進入司法程序了,就代表我真的有犯罪?
作者: aortic (Go! GTI)   2016-03-28 20:07:00
這推論方式也是與一般人無異XD 祝心想事成XD
作者: itis0423 (co)   2016-03-28 20:08:00
還是你有舉證上的困難,那你都來這發文了乾脆說出來吧
作者: pttccpcman (123)   2016-03-28 20:21:00
呃 先不論有沒有 我猜好棒棒的法律系要告你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3-28 20:25:00
我支持依法處理 毋枉毋縱
作者: abechang (bear)   2016-03-28 20:30:00
讓我們繼續關心KMT,監督DPP!!
作者: NTUfucker (fucker)   2016-03-28 20:37:00
整理還ok啊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8 20:53:00
「疑似」的就不要貼了。 不是真的會被咬損害名譽如果是確知事實的。 也不用貼了,不需要貼來問依我觀點,貼了有害無益有些東西看看就好
作者: Intimm (背不完的單字)   2016-03-28 20:58:00
風向好亂 先拔草可是覺得這篇的證據不夠r夠確定再推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8 21:00:00
風向當然亂。因為事實不是推文能決定的而且樓主提到兩個事件。兩個事件也不應該放在一起說。畢竟也不能確定兩個是同一事件,或是兩個皆為真實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1:06:00
不解立法委員有犯罪之虞跟立法院長要踹共有啥關連假如這個事件真的存在的話,你這麼挖有想過被害人可能受到的負面影響嗎?還是你只是想要鬥臭你討厭的人,除非學代是利用權勢犯罪(很難想像啦),不然學代
作者: SPiCa0831 (麥穗星)   2016-03-28 21:08:00
XDD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1:08:00
會的人也不會清楚這件事吧,你是要他們交代什麼?
作者: ytts (yt姊)   2016-03-28 21:10:00
不太懂為什麼要跟大家交代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21:11:00
推super,是否從未考慮過被害者。尤其又把第玖節拉下去,很難不認為你只不過是為了私人恩怨,需要一把武器。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1:12:00
真心不解你要求公開的理由是什麼?如果你是說有性侵犯好怕怕,最先要害怕的是學代吧..他們開會可能會遇到,你又不會。如果你是主張身為選民有資格知道,你主張的對象也是你要選的人,關學代會什麼事?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6-03-28 21:15:00
推文好亂喔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6-03-28 21:18:00
受害者本身搞不好也不希望事情公開啊
作者: myhoonsocute (國民兒子)   2016-03-28 21:21:00
你可以討論啊 啊別人幹嘛要理你
作者: NTUMEDloser (和大將廖魯蛇)   2016-03-28 21:21:00
不用公開受害者,知道有沒有也不行嗎?
作者: simperfect (海潮之聲)   2016-03-28 21:24:00
一堆模稜兩可的用詞 想帶風向?
作者: pinkymylove (飛龍)   2016-03-28 21:30:00
NTUSC版去年四月初有一波辭職潮……有些辭職理由不太單純……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21:32:00
樓上這種隱晦的暗示感覺很容易誤傷他人呢。反正傷的也是學代會,好奇的鄉民沒差,所以可以任意傷害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16-03-28 21:36:00
留言好複雜@@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6-03-28 21:43:00
辭職潮?
作者: pinkymylove (飛龍)   2016-03-28 21:44:00
學代會沒有錯,只是希望個人行為不要影響到團體
作者: lyviasun (:))   2016-03-28 21:46:00
這篇文章就是想讓團體被個人影響的最好方法啊。你拿個人的事情指名團體,團體怎麼可能不自我防衛啊。所以我從一開始就質疑你到底想做什麼。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6-03-28 21:54:00
除非被害人覺得可以曝光身分,要不然這件事我覺得你真的不要追下去比較好
作者: tomchc (TOMCHC)   2016-03-28 21:55:00
一開始說要說明的也是學代會阿結果跑去做計畫proposal,會議紀錄還隔那麼久才拿出來,不就是要唬爛大家的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6-03-28 21:56:00
難道可以從加害人得知被害人是誰?
作者: phoenix286 (糰子大家族)   2016-03-28 21:57:00
有什麼關聯...? 如果我說 台大疑似有強暴犯 這樣對嗎?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6-03-28 22:00:00
那如果加害人or所處群體被你拉出來後,以還原事實的名義把被害人也拉出來的話呢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6-03-28 22:02:00
那為什麼要拉____?
作者: lumber (廢柴)   2016-03-28 22:07:00
那只能但願事情會在你預設停止的地方停止了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2:11:00
因為質疑有性侵事件而被告,當然可以上來貼文問啊,什麼因為被告想找武器,是在找證據吧~學代會最近不是很猛,機械系處理得很快啊,阿這個勒?一堆沒聽過的學院代表都連署了,順手在幫人一把我想也沒差啦我這樣會被偉大的學代會告嗎? 還是法律系學生aka未來國家的__會找我麻煩?
作者: iqnine ( )   2016-03-28 22:17:00
學代會這次倒是很低調 呵呵
作者: lamerlavande (去冰半糖謝謝)   2016-03-28 22:30:00
去年的事情到現在學代都改選兩輪了現任的不知道也正常吧XD
作者: weryk153 (豬頭大頭目)   2016-03-28 22:52:00
純噓你的動機和目的
作者: woieyufan (微淋管)   2016-03-28 22:56:00
作者: tiefblau (tiefblau)   2016-03-28 23:10:00
依照自己諾言出來說明一下 不能嗎?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15:00
奇怪耶 有這件事情就說有 這樣就會透漏被害人嗎?想知道受害者名字的確是噬血啦 可是知道校安事件應該很合理吧 而且自己說要說 怎麼又不說 還告人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16:00
奇怪欸,搞得好像是來問被害人是誰
作者: weryk153 (豬頭大頭目)   2016-03-28 23:16:00
這件事和你有什麼關係?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18:00
wery是反串嗎 他都說成校安事件了 如果沒有就請打黑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19:00
你一下說學代會不回應,一下又說學代會的人說沒這回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19:00
雲的臉 如果有 就說有 也不會公布任何姓名啊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19:00
所以我關心性平會事件發展你也會噓?幹你屁事?邏輯?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20:00
校安事件,那你去跟學校主張,請他把全部有犯罪前科的都翻出來給大家瞧瞧是誰。尤其是有竊盜前科的一天到晚幹傘跟腳踏車有夠姬芭。順道一提他們不只待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0:00
沒關係不能關心?沒說要知道人名,而是事情發展,這樣都不行?你住海邊喔?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21:00
在學校,還會搭捷運欸,變成市安事件、國安事件,柯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21:00
超級企鵝不要反串好嗎? 他有說要公布姓名嗎?有我也反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1:00
公佈三小?20153/30 申訴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2:00
前後不一致自己打臉的言論都說得出來,臉皮真厚欸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23:00
對啊 有人問柯P說台北有性侵害案 然後他說要回答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23:00
去找性平會啦,找沒有任何調查權力的學代會幹嘛??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3:00
無限上綱自我延伸 不得了,毫無關聯的事情你硬串欸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4:00
說不告又偷偷告?學代會?是誰告人的,不找他找誰?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24:00
有啊 學代會不就派出跳針企鵝了嗎?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25:00
你們就是無法回應要求學代會說明的正當性在哪,所以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5:00
留言跳針又消失?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25:00
有啊 想知道這件事情的有無也不行喔 ZZZZZZZZZZZZZZZZ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26:00
了? 如果這個要求沒有正當性,而且被害者可能不希望發生這件事,不履行又如何?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6:00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27:00
你想知道,就構成要求人家回應的正當性喔。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8:00
不履行的確沒輒欸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28:00
喔 所以你代表誰說有這件事情? 所以是真的有??????靠 我還以為你在亂戰耶 原來真的有這件事情喔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29:00
性平會處理過那麼多案子,照你的邏輯每件都是校安市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29:00
講正當性,我想問,你跟我說他可以不回應又跟我說不要問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30:00
有啊 有人疾呼就會有鵝跑出來說"妳怎麼不疾呼其他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30:00
我好亂啊,到底能不能問,他答不答又跟我有什麼關係?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0:00
既然性平會在處理,除非你要質疑這個程序的正當性,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31:00
...我可以問,你可以不答,但你你跳出來跟我說因為你沒有回應我的必要所以我不該問?你是這個意思?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1:00
我實在不解你到底要問甚麼?不過是想滿足自己八卦的慾望而已。你若要求人家回答你,你就要說出要求的正當性何在,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8 23:32:00
我想知道有沒有這件事情啊 黑雲想知道什麼我哪知道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2:00
說不出來,你當然可以問,但就是屁話而已。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32:00
所以你有看我第一張貼的圖? 我如果沒誤解,事情應該要已經處理完了不是?
作者: thechang (å—¨)   2016-03-28 23:33:00
開戰囉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3:00
看了,你覺得你還欠什麼交代? 除了送交性平會以外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33:00
那就對了嘛,我還是可以問,那你之前說不要問,我說的是屁話,那你的話連邏輯都自打嘴巴,豈不是更可笑?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34:00
我2015/3/30申訴今天幾號了?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4:00
我有說你不准問嗎 天R你的邏輯? 我只是覺得裝的一副義正詞嚴,卻只為了滿足自己八卦心態,頗無聊的。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35:00
我沒誤會的話,不是應該處理完了,我可以關心事情發展吧,不過又不是問你,你回啥?你先假定我是以挖八卦的心態來問,再給我一個自以為義正嚴詞的帽子?...天啊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6:00
關心哩wwwwwwwww 如果你真的關心學代會的發展,你可以提出建設性的意見,例如你認為他們哪裡該做而未做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37:00
我完全不關心學代會,我關心的是這件事學代會那群代表我都不認識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7:00
,而不是一直炒冷飯。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38:00
那你不覺得你應該去找有權力調查這件事的性平會嗎在這件事的處理上,我不覺得送交性平會,然後保持沉默有什麼問題。 就算要說明事情發展,理當也是由性平會來說明。立法委員搞小三,你不去找檢察官說明案情,一直逼問王金平的邏輯是???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8 23:41:00
王金平說要召開記者會說明,卻沒有說後來人家問他,他又說沒這回事
作者: Poke5566 (戳戳5566)   2016-03-28 23:42:00
有沒有賣雞排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42:00
你所謂的,他說沒這回事,指的是沒有說要開記者會,還是沒有疑似性侵這件事?一直說要交代交代交代交代,但問題是學代會有什麼資格斷定這件事有發生或沒發生?這是性平會或法官的工作欸,你到底要他們交代什麼,我個人認為只要說到有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45:00
我重申一遍,我今天是來了解,疑似性侵事件上,性平會是否有結果,及學代會在這事情上的立場與為何立場反覆說不告卻又私下去告,然後關於你說學代會保持沈默處理一事我不反對,但為何過去一年了還沒有任何當初承認的會給的聲明。你的舉例很怪,那王金平會陪原妻提告?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46:00
送交性平會處理就夠了,其他的不是他們的職責,他們也不應該出來說明。如果你不反對學代會"沉默處理",你是在該三小....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47:00
所以你認為對於內部成員規範不重要,那當初聲明是在說?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47:00
第一時間作的反應不一定是最好的反應,他也只是說預計會說明,阿後來可能也發現該說的都說了(送交性平會處理),我就不知道你們到底在Argue什麼?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48:00
無論如何,他都不是有權的調查機關OK?他跳出來報告案情反而才是有問題的....你要求他不可以沉默,啊我就問你是要他說什麼?A怎麼處理 B有無發生 A不就說過了。B他又沒權力斷定。請問你是要求他說明什麼?A?B?其他?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52:00
我沒要他調查...結果應該學代會會知道啊,為何我要特別跑去問性平會,而不是找*學生代表會*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53:00
我不知道性平會如何運作,如果性平會決定不公開結果學代會憑什麼公開? 如果他有公開,你自己去找。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54:00
斷定是性平會,結果是性平會跟學代會都知道,我想問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8 23:54:00
那學代會到底是幹嘛的啊?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55:00
如果是不公開的判決,憑什麼因為是立委就可以看到?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8 23:55:00
這些應該都可以問吧?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8 23:56:00
噢那他可以跟我說不公開啊,我還是可以問吧?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56:00
如何,學代會都沒有權力替他做這個決定...公不公開你自己去性平會網站找,沒找到就是不公開齁,你伸手牌?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8 23:57:00
就算性平會已經開過會了,你想得到什麼結果?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57:00
我為何不能伸手,不然要學代會這個毫無建樹應爆發醜聞的組織是?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8 23:58:00
立委的選民服務果然都開裁撤啊~~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8 23:58:00
這涉及到學生的權利,為何不能公開審查結果,為何學代會知道不用公布?
作者: windalso (windalso)   2016-03-28 23:59:00
啊學代會就不是調查機關 一直跳針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8 23:59:00
"性平會是否公開"這件事,你可以自己去Google,你們只是想濫用輿論壓力,迫使人家公開原本不應公開的資料,以滿足自己八卦的慾望。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9 00:00:00
我又不是要知道加害人被害人的姓名資料,我只是想知道事情的結論及後續作為,查得到的話誰跟你這個護航的說那麼多?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01:00
查不到就是不公開阿,到底學代會憑什麼替性平會決定要不要公開....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9 00:01:00
別給任何關心性別平等的人亂扣帽子,你沒那麼厲害可以透徹人心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9 00:02:00
誰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送性平會啦!!為什麼不是學代會把它吃掉了??他們都不說明我們怎麼知道啦??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02:00
如果他沒送性平會,你覺得他會跟你說我沒送嗎??????你去問吃案的警察說欸你有沒有吃案XDDDDDDDDDDDDDD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03:00
不公布很對啊。公布結果時也勢必要說明什麼事件那就沒有做到保護了因為有些公布事件就能推出是誰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9 00:04:00
所以就不應該逼問他了嗎?那我們也別追究打人的警察了啦反正就是他們吃案的啊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05:00
你要去問性平會如果吃案,再來追究責任。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06:00
不如分三塊討論。假設 1.沒送 2.送了,有罪 3.送了,無罪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9 00:07:00
你不是說性平會的案件不能回應嗎?可以啊,然後怎麼討論?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07:00
2和3的結果有什麼差別或影響?我們不知道過或沒過,但是過了和沒過對樓主有什麼影響?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08:00
我哪有這樣說,無論如何你去問吃案的人你有沒有吃案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9 00:08:00
不就一個有罪一個無罪?除此之外你還要有其他變因吧?
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3-29 00:09:00
對我沒影響啊,我只想知道有沒有送而已所以按照企鵝的說法,想要找到打人警察是智商堪慮?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10:00
還能有其他不一樣的?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10:00
你的邏輯呢????????????????????????????????????不可以吃案O問吃案的人你有沒有吃案X問性平會有沒有吃案O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12:00
性平會會有什麼誘因要吃案?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13:00
不是,是你要去問性平會,學代會有沒有吃案,如果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13:00
或許已經判了,只是只有當事人知道是否有罪或受懲罰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9 00:14:00
黑雲被告—有性侵事實,學代會後續聲明補足?沒性侵事實,學代會自清聲明稿?要的是結果,我也沒有要事發過程以匿名方式公布,只是關心結果 有還沒有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16:00
一句話:問性平會,學代會沒資格決定。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16:00
原來是這疑問 = = 要向性平會申訴是不需要透過學代會的除非當事人根本不去申訴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3-29 00:17:00
你跟我說學代會沒理由要給我答覆,但不能妨礙我問吧,不讓我問就算了,還扣帽子是何居心...陪同申訴,應該也會收到通知
作者: tom1234203 (gaga)   2016-03-29 00:18:00
呵 有沒有資格決定 和能不能問 是兩碼子事過了還是沒過 對樓主有沒有影響 那也是他家的事
作者: NTUCL ((>(′︶ ‵*)<))   2016-03-29 00:22:00
戰戰
作者: Raul (武穆 五木)   2016-03-29 00:22:00
是一個人申訴另一人性侵,學代會怎能選擇陪同在哪一邊?行為人跟被害人感覺都應是自然人,不會是法人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3-29 00:24:00
你一直問王金平法院判決結果,就跟你說問錯人,你繼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6-03-29 00:24:00
現在還有賣雞排嗎 最好是酥脆多支配上珍奶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6-03-29 00:25:00
東南亞秀泰旁邊有個甚麼媽媽雞排,開很晚喔然後為什麼要m我這篇啦~~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9 00:36:00
版主正在找理由刪掉 你急屁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6-03-29 00:48:00
工殺小 學生會寄信來都沒刪了 再這邊造謠攻擊我讓你快樂了嗎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9 00:48:00
哇 要怎麼快樂<3 快來啊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6-03-29 00:49:00
晚上羅斯福路PK啊 讓你看看哥的水溝蓋跑法再說爆料就m不是八卦的做法ㄇ 現在把NTU八卦化的話這樣做合情合理吧 看你爆料真實性禁不禁得起考驗
作者: ntuFatOtaku (台大肥宅)   2016-03-29 00:51:00
性侵不性侵 關鍵在於價錢有沒有談好,現在壓下去多半價錢已經談好了人家當事人沒說性侵就不是,局外人喊甚麼燒
作者: waterbase   2016-03-29 01:26:00
求後續
作者: ying831203 (隻隻)   2016-03-29 01:33:00
幫補
作者: siscon (laisan)   2016-03-29 01:43:00
推板主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6-03-29 02:38:00
現在可以吃什麼?推文好多,餓了
作者: ahpc82 (Ping)   2016-03-29 05:16:00
學代會副議長? 拎北推了啥講清楚啦
作者: usebbs (ptt)   2016-03-29 07:16:00
這幾天的版掛都好深奧啊~
作者: misaka0120 (野格炸彈)   2016-03-29 10:37:00
kobe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6-03-29 17:48:00
空格。
作者: NTUCL ((>(′︶ ‵*)<))   2016-03-29 18:09:00
沒事兒沒事兒,大家好好相處
作者: norwor (小)   2016-03-30 01:10:00
對事件本身無意見,不過看到某人的言論,就知道某黨垮在自己手裡的講法果然不假。兩次失敗還不知教訓,還要繼續這種小屁孩式的哭鬧耍賴耍嘴皮,那就儘管繼續沉淪下去吧。
作者: jasontongton (傑森痛痛)   2016-03-30 11:27:00
強暴算什麼看看kmt 殺了多少人 呵呵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6-03-30 22:04:00
真奇怪,為什麼要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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