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IRYO ()》之銘言:
: 今天午餐去很久沒光顧的大李水餃
: 一如往常我點了9+9高麗菜混韭菜這種綜合水餃
: 男店員說只能點10顆
: 我表示我點18顆超過10顆
: 男店員就怒了
: 說我這是9+9不是10顆,這種單很麻煩,不接受可以出去
: 原來在我沒去光顧的這段期間多了這種新規則
原PO被噓好慘喔,不果撇開店家的這種規則合不合理不說,我怎麼記得「本來」不是這樣
子啊?我以前都是5+5或者10+5啊,什麼時候變成單項至少10顆了啊?
我覺的啦,討論規則合理與否之前,應該先確認到底有沒有這個規則吧?
至少推文看起來,不是所有人都認為「本來」就有這種規則啦。
→ blueskybird: 點過兩種各五顆,常這樣點 04/12 14:20
噓 goths581: 昨天點10+5 他們讓我點R 至於裡面有個店員阿婆很機掰又 04/12 14:57
→ goths581: 是另外一個故事 04/12 14:57
推 elmo1419: 我都5+5欸 04/12 16:10
推 newsboy3423: 奇怪 我一個月前還可以5鮮蝦+10牛肉 04/12 16:20
推 revolute: 嗯,我上禮拜還點了5+5+5耶 XD 04/12 17:42
推 sophia1993: 原po要不要試看看10+8,上次看過有人成功過 04/12 17:44
→ ZengMaktub: 我都7+7……沒被阻止過 04/12 17:46
如果明明沒有這個規則,可是原PO衰小碰到機掰店員,那就不能用「這就是店家的規則不
爽不要吃」來抨擊原PO了不是嗎?
再者,就算這真的是店家的規則,為什麼不能討論合不合理啊?
我是覺得有點不合理啦,因為總數至少10顆在我的理解是低消的概念,但是單項至少10顆
就很沒道理啊,如我是非整數不好算,為什麼又接受單項11顆12顆的單呢?
不知道那些認為規則「本來」就是這樣,而且很合理的同學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