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只有我不懂副會長為甚麼要道歉嗎?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5-23 20:26:38
她雖然開分身
但所講的內容又不涉及扭曲事實
只是單純的就政見進行批評而已
也沒有涉及人身攻擊
這樣算是抹黑嗎?
正是因為大家預設討論政治就是要李姓中壢
我沒有立場我中間選民好棒棒
同社團同班同系同公車就算親友團推文就是護航
(不過本人可以,因為這樣比較爽?)
她才要開分身的吧
結果現在大家真的全部關注在開分身和要不要道歉
根本沒人在討論這個政見到底有沒有問題......
副會長如果沒有動用行政資源助選
為甚麼不能有自己的立場?
必須要隱藏自己的身分才能發表評論
為甚麼我覺得反而是台大的選民們比較可悲?
作者: tonloe5533 (巨峰葡萄)   2016-05-24 01:39:00
傻眼…她承認作者是她,又在原文說「小魯……」,這種敘事手法其心就可議了齁
作者: johnny12728 (韋)   2016-05-24 01:28:00
假提問真補刀!?
作者: fall80926 (小牧)   2016-05-24 00:59:00
沒有人怪罪副會長有立場,也沒有人覺得不討論實體是副會長自己用假帳號模糊焦點的,講得好像是別人逼他然後學弟你真的有想護航的意思嗎?XD人家都不追究了你這篇只是想把副會長補刀補到死吧XDD
作者: canucksteve (為了嬰靈殿)   2016-05-23 23:40:00
...法律系的同學,你們法律系教授應該不只教法律吧...
作者: sam85sam22 (degrom165)   2016-05-23 23:38:00
想討論就坦蕩蕩表明自己身分阿,幹嘛裝路人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6-05-23 23:31:00
我是覺得身為某種意義下的公職人員 誠信很重要啦借帳號發文 還假裝自己不是學生會中人 這誠信沒問題嗎
作者: ArtofLife (神曲哥)   2016-05-23 23:30:00
蛤?法律系的標準都是法律啊 我還以為大家都知道勒只要不違法 有什麼不可以 呵呵
作者: s12885 (22113)   2016-05-23 23:17:00
看到你覺得沒什麼不對再噓一次 如果你是法律系以後別出來害人啦照常理來講你比那個B開頭的更像反串 恭喜反串成功
作者: aptoxin4869 (烙展)   2016-05-23 22:47:00
哀 法律系不意外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05-23 22:29:00
我覺得是黑函的問題 這真的就是黑函
作者: danieljou (あ~つ~)   2016-05-23 22:28:00
帶風向被噓剛好而已,你又不是不了解這裡的生態XD
作者: maderfucker (馬德法可)   2016-05-23 22:18:00
開分身帶風向就是欠噓 他當初要是好好用自己的帳號發說不定真的會有帶起討論的效果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5-23 22:10:00
1.用分身欠噓 2.我是覺得沒有到黑函啦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5-23 21:44:00
稱自己不是學生會的人,這種不正競爭手段就值得開噓了,不管他實際上有沒有抹黑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5-23 21:30:00
三星被處罰的原因可不是放不實消息,公平會無法判斷寫手寫的內容是對是錯 所以不是用廣告不實為由開罰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6-05-23 21:19:00
也沒什麼詳細啦 就我覺得那篇文的表達方式本身就很容易引爭議 匿不匿名或他的身份怎樣我覺得很其次XDDDD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5-23 21:13:00
知道所以我假裝消費者來告訴大家 三星產品真的很棒 一切都是因為消費者不願意相信廣告 所以我只好請寫手來宣傳 都是消費者的錯?
作者: Zundel (編圓人)   2016-05-23 21:12:00
你看到這一切的反應是匿名的果 而非因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5-23 21:12:00
ㄜ 你怎麼看三星寫手門? 我們家的產品真的很棒但是別人都不
作者: siscon (laisan)   2016-05-23 21:10:00
哈哈借帳號哈哈 帳號掰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6-05-23 21:06:00
我覺得匿名不是問題 我是覺得那個表達方式不太妥QQ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23 21:05:00
你去問他本人為何要道歉阿 有人逼逆
作者: NTUhydra (台大九頭蛇)   2016-05-23 21:02:00
不懂你
作者: Zundel (編圓人)   2016-05-23 20:59:00
我比較不懂你
作者: k22220708 (FIGHTING)   2016-05-23 20:57:00
我怒了 我私你喔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6-05-23 20:50:00
我也不懂Q
作者: k22220708 (FIGHTING)   2016-05-23 20:48:00
先說我認識原PO QQ 我真的覺得方法不對啊...
作者: perhdball (帥德)   2016-05-23 20:47:00
就方法不對啊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5-23 20:47:00
他這麼坦蕩蕩就不會借帳號,更不用道歉啦,你在裝天真喔?那不如你請他去就自己隨便道歉這件事情道歉好了?
作者: tsea87 (thunder bro)   2016-05-23 20:45:00
同學,我相信你是真心為陳同學好,但現在真的低調比較好,不要再帶逆風了
作者: bobi5566 (倒數三屆台大Intern)   2016-05-23 20:45:00
不要隨便扣帽子好嗎?我真心覺得比起政策討論,那點蠢事根本沒必要提
作者: ZengMaktub (ZengMaktub)   2016-05-23 20:38:00
借帳號想引發聯想製造輿論?
作者: s12885 (22113)   2016-05-23 20:37:00
這種製造輿論的做法就是噁心
作者: aptoxin4869 (烙展)   2016-05-23 20:36:00
你最可悲啊 傻子
作者: DONmilK (DONmilK)   2016-05-23 20:33:00
以前的老闆加油啊!
作者: iPadPro4 (唉配僕弱四)   2016-05-23 20:33:00
以下開放護航!!
作者: bobi5566 (倒數三屆台大Intern)   2016-05-23 20:31:00
軍鈞人真的很善良,對議題又有關注;這次真的只是不小心沒注意到不能借帳號,她出發點真的是想針砭政策,讓大家做議題討論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5-23 20:29:00
歐派是甚麼@@ 其實在這件事以前我不知道她是副會長欸 這樣有理性中壢ㄅ
作者: bobi5566 (倒數三屆台大Intern)   2016-05-23 20:29:00
對!身為歐派一定要挺副會長
作者: clairehsieh (manu20forwin)   2016-05-23 20:28:00
法律隊長 坐等九頭蛇
作者: ZengMaktub (ZengMaktub)   2016-05-23 21:35:00
有說他抹黑了嗎……
作者: arbcs (克萊湯普森)   2016-05-23 21:35:00
我覺得不論PPT或FB最可悲的是一堆看ID就直接以人廢言的人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05-23 21:33:00
方便找相關的裁罰書或判決給我嗎 手機不方便找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5-23 21:33:00
嘛我個人覺得開分身帶風向這種競爭手段沒啥好說的 怪到板眾頭上是不是哪裡怪怪的新聞 http://goo.gl/92KHhS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6-05-23 21:43:00
學生會長不能自己來發文澄清?還需要另外有人開分身裝局外人來發 最後不忘酸一下當事人 這樣叫單純政見批評 呵呵 睜眼說瞎話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5-23 21:43:00
如果他單純借帳號闡述自己的意見也罷,但他偏偏刻意撒謊宣
作者: E0972   2016-05-23 21:44:00
不是有一群人一直說人家黑函嗎= =
作者: JoSue (舊叔)   2016-05-24 04:28:00
做了不能做的事情這就是應有的下場
作者: cannedfish (蘭嶼核廢料)   2016-05-24 13:06:00
ptt不能借帳號開分身是常識吧
作者: b3101ill (b3101ill)   2016-05-24 13:55:00
這個道歉的政治意涵比較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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