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THAN (黑雲)
2016-05-25 00:31:17※ 引述《alanci2003 (緋色。空)》之銘言:
: 嗨各位好,
: 小魯在無意間夢到這兩張照片:
: http://imgur.com/FXSlrUF
: http://imgur.com/qXh4urs
: 定睛一看,是候選人辛苦錢印得宣傳品,最近選舉很辛苦,一定是太累惹先找地方放。
: 不過,再仔細看,ㄟ這裡不是學生會會辦兼選委會會址嗎?
: 加上小魯我似乎有聽過什麼「行政中立」的?這樣真的可以ㄇ?
: 還是其實我誤會了?一切只是選委會的另一調查案?
: 到這裡我就驚醒惹
我覺得這種東西就不要PO了啦。
現任學生會副會長是2號競選團隊,還匿名帶風向都沒事了,放個文宣什麼問題?
而且副會長也出來道歉了,你除非有更強的指控,否則只會讓人覺得是在追殺獵巫啦。
這樣對方再打個悲情牌,親朋好友哭訴一下,你這樣反而是在幫他們摧票啊。
所以我是覺得啦,除非你有副會帳匿名帶風向這件事情不是個人行為,或者除了帶風向之
外,還有其他行政不中立的問題(例如在將要選舉的時候,把經費撥給要選學生會長的人
辦活動,然後再用名為抽獎實為賄賂的方式買票)不然就不要再鬧了啦。
當然上述只是舉例,並不是真的發生的事情就是了。
又或者你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這次選舉有利益交換的狀況,某些人原本要出來選,但被
勸退,交換某個職位或是明年的選舉。或者有人在板上嗆聲要不支持特定候選人的出來單
挑害得某些人不敢投票。這類可以直接用選罷法取消選舉資格的行為,不然也就算了。
當然上述也只是舉例,不是真的有發生的事情。
作者:
kiggiboy (永康伊森霍克:))
2016-05-25 00:32:00請充實文章內容
請充實文章內容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g81915 (听楓瀲雪)
2016-05-25 00:35:00看在最後一個例子份上,破例推你一次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16-05-25 00:38:00這文頗酸...
作者:
stchiu (St.Chiu 2.0)
2016-05-25 00:40:00「沒事兒沒事兒,這是校園代議民主嘛,進廚房就別嫌熱啦~」
作者:
iPadPro4 (唉配僕弱四)
2016-05-25 00:42:00放心 最後還是二號會當選
作者:
andycyhung (pentakillforma)
2016-05-25 00:57:00我還在等最後一段的站內信耶anan大有收到了嗎?
作者:
s900098 (冰冰的)
2016-05-25 01:35:00只要親友多就能當選了,我還以為是在選青春校園偶像呢
作者:
bobi5566 (倒數三屆台大Intern)
2016-05-25 08:14:00呵呵,各國政府本來就會有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放個東西又怎樣,1號要放就過來放啊,自己沒說要還找人上來發文,真的頗ㄏ
作者:
NTUCL ((>(′︶ ‵*)<))
2016-05-25 08:17:00樓上不遺餘力
作者:
iNTU (iNTU)
2016-05-25 13:03:00雖然不認為黑雲行為值得受到肯定,但是不是有人越抹越黑啊..
作者:
williamlo (williamlo)
2016-05-25 14:23:00某b你二號止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