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p56 (讚)
2016-05-26 03:26:28這篇文章原本發在臉書的NTU台大學生交流板社團,因為原po不太會用PTT,因此我幫他轉
貼到板上。
原文連結:https://goo.gl/eC5sPL
----------
大家好,我是財金四的陳立欣,對於這一兩天鬧得沸沸揚揚的「徐連毅學代身為選監委員
是否有為學生會會長一號候選人周維理同學助選」一事,我有與徐學代發表的公開聲明(
見附圖)不同的看法。
http://goo.gl/QawJme
在開始解釋原委之前,先向大家說明我的身分。我是二號候選人陳泓旭的社團學姐,也有
按他的粉專讚,不過並無任何(公開或私底下)實質上的助選行為。徐學代我也還算認識
(同樣是因為社團)。我發這篇文的目的並非事為了替特定候選人宣傳,而旨在質疑徐學
代的公開聲明是否為真,並檢視其身為選監委員,是否有違法或不服選民期待的行為。
徐學代於公開聲明中表示自己並無於任何公開場合協助站台、宣講、背書,這我沒有意見
,但是我認為「助選」的理解應該不只侷限於公開場合,若有任何非公開但實質上的幫助
,例如代為撰寫政見或競選文宣,理應亦是助選行為。
而在競選之初(一號候選人創立競選粉絲專頁的當天),徐連毅學代邀請我按一號候選人
粉絲專頁的讚(見附圖),我認為這已經可以算是助選,概念就像是私底下拿某候選人的
文宣給我一樣。而後我進一步發現,徐連毅學代實際上就是該粉專的管理員,原因是臉書
通知顯示的文字為「邀請你到『他的』新粉絲專頁」,而實驗後發現,若自己並非管理員
僅是邀請他人按某一粉專的讚,通知只會是「邀請你對_(粉專名稱)_說讚」(見附圖
)而不會有「他的新粉絲專頁」此等文字,各位如果有興趣也可以自行嘗試。
http://goo.gl/PpGHKF
http://goo.gl/ET2Lu8
徐學代身為理應中立的選舉監察委員,卻又是特定學生會會長候選人競選粉絲專頁的管理
員,此舉已明顯失職,在有人匿名爆料後,竟然還在選委會調查時否認自己就是一號候選
人競選團隊的事實,甚至公開宣稱自己是被「黑掉」的,我必須大力譴責這樣說謊的行為
。
雖然徐連毅學代宣稱未來會辭職,但就職期間是否曾有愧對選民和選監身分的違法的行為
,仍是徐連毅學代有義務和責任說明之處。我對我的言論負責,希望能盡快得到徐學代的
正面回應。
財金四 陳立欣
-------------
【補充說明】
原PO後來在今天早上4:39刪除了NTU台大學生交流版上的原文,重發了一篇:
大家好,我是財金四的陳立欣,由於徐連毅學代已經道歉,承認自己違反中立的不當行為
,我的質疑已得到回應,故就此刪文。
PS:經徐學代說明,他雖然曾擔任過競選粉專的管理員,但後來已辭去管理員職位
原文連結:https://goo.gl/wf1HQK
作者:
NTUhydra (台大九頭蛇)
2016-05-26 03:55:00社團學姐?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6-05-26 04:00:00
過12點發這種攻擊文可以嗎?徐也承認曾經是管理員了 這下有趣了不過如果真的「只是」想戰選監 應該要有選舉結束後吧都過12點了ㄟ
作者: st098 2016-05-26 04:41:00
刪文了耶,攻擊完刪文讓對方無法回應,好像蠻高明的XD
作者: st098 2016-05-26 04:59:00
看到了,社團學姊對自己的發文受到一面倒的抨擊與質疑隻字不提,只說對方已承認錯誤所以刪文...hmmm而且徐學代有就管理員一事進行澄清,發文意指之事其實是不成立吧,卻說得好像對方承認擔任管理員,只能說話術高明啊
他自己承認確實當過吧,也有以粉專管理員身份有實際作為(邀請人按讚),只是在原PO發文前就已經先取消自己管理員的身份而已。這不代表他就沒當過粉專管理員好嗎==
作者:
A320 (Airbus)
2016-05-26 07:00:00St098護航的太過明顯 加油好嗎
我想知道為何你覺得學生會這邊不需要選務/政務分開的行政中立原則適用嗎?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16-05-26 10:58:00個人覺得 兩個候選人其中一個有很濃的學生會色彩 就好比執政者與挑戰者 如果執政團隊匿名黑人被抓包 大家或多或少會投射到學生會支持的那位身上啦 至於投射到什麼程度就見人見智了
作者:
weiyunc (wei-c)
2016-05-26 11:52:00相對的另一邊也很濃的學代色彩阿
作者:
weiyunc (wei-c)
2016-05-26 12:11:00為什麼?
學生會是選一個團隊,裡面成員都是該團隊招募而來;學代會每個人都是個人參選,我覺得比較像個體當然裡面還是有小團體,但從之前的一些事件就能看出,裡面的人立場可能差還蠻多的,有很挺現在學生會的,也有很賭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