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台大法律學院誠徵約用行政人員代理人1名

作者: Pennyyang (Pennyyang)   2016-06-01 14:01:40
台大法律學院誠徵約用行政人員(幹事)代理人 1名
【職缺名稱】約用行政人員(幹事) 代理人
【徵才單位】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工作地址】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辦公室
【工作內容】
1.全院排課相關業務
2.課程委員會
3.招生委員會
4.圖書、期刊、資料庫採購
5.圖書委員會
6.臨時交辦事項
【徵才條件】
‧學歷:學士
‧系所:不限
‧語言條件:無
‧具備耐心、細心、認真負責、積極主動,並能與人合作之人格特質。
‧熟悉文書處理軟體。
【薪資待遇】比照台大學士級約用幹事敘薪,含勞健保。
【聘用期間】105年8月1日 到 106年7月31日
【應徵方式】
1.檢具文件: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約用人員→
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
文件,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請於105年6月8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
專人送達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法律學院(霖澤館6樓)吳秘書收。
2.信封請註明應徵幹事代理人。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面試通過即日上班,無法配合者,請勿投遞。
【聯絡方式】
聯絡人:吳秘書 電話: 02-33668905 E-mail:wuyf@ntu.edu.tw
【約用人員履歷表】
http://www.personnel.ntu.edu.tw/table4/70032.doc
常用表單→綜合業務組→約用人員→約用工作人員履歷表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本院法律系幹事於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約聘期間自實際到職日
起至該員復職日前1日止(預計為106年7月31日止),本約用代理人即應離職,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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