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安
問題是這樣的
我今年是大四的學生、預計本學年畢業,本學期一共修課11學分
現在有一門選修課(3學分)可能會放棄/被當(非畢業學分),這樣實得學分就會低於9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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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人在國外就錯過停修申請截止日期了......)
查過選課/停修相關規定
1.修業最後一年,選課結束時至少有9學分即可(不會被強制休學)
2.修業最後一年,停修後至少修習1門課程就可以
爬過版,也有大四停修後少於9學分的先例(只是我沒有停修嗚嗚)
所以學期實得學分低於9學分,應該不會被強制休學什麼的吧...?
有沒有關於實得學分下限的規定呢?或者是只有最低選課學分數的限制?
拜託各位大大們解惑了!
祝大家期末考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