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生活助學金不合理的條文

作者: 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   2016-06-27 23:49:38
自從本學年開始分流為勞僱型和學習型助理後
生活助學金也改制為服務學習
但實際上卻有很大的問題
1.名為服務學習,實為勞雇關係
為了規避勞健保,生活助學金以服務學習包裝,但實際上就我工作的單位
也有勞僱型的助理跟我做一樣的工作,都是完成單位承辦人指示的工作
明明實質上都是一樣的,為何領生活助學金的同學沒有像勞僱型有各種保障
(即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指揮監督關係),同時從雇主處獲有從事上述勞動對價
之工資對價關係)
2.時數問題
生活學習助學金規則第六條:領取助學金之學生,每日參與生活學習時間以不超過四節課
為原則,每月生活學習節次以四十節課為上限,核發助學金6,000元。生活學習時數與本
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
然而就我工作的單位的理解,認為就是要做到每個月40的小時,否則就有虧到的感覺
如果一個月沒有做到40個小時,就要求學生在之後月份或是暑假補滿,此舉明顯違反
規定,有明確對價關係,我有跟單位提到不能這樣遞延時數,但單位卻跟我裝傻QQ
還有規則寫每日上限四小時為原則,那請問超過四小時怎麼辦?更進一步超過八小時呢?
勞僱型助理依照勞基法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有加班費,而生活助學金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
都沒問題嗎?
更超過的是單位排班為了規避時數上限,而排成早上1-3節,中間說是休息時間,下午
再排1-3節方式(例如早8-10點,下午16-17點),中間時段雖然說是休息時間,實際上還是
要在學校備勤,等於單位吃掉學生的時數,將原本需要一天的工作壓縮到一半時間內,這
對於學生並不合理。
還有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也沒有任何針對用人單位的處罰規定,以至於單位有恃無恐
3.保障問題
上面提到這麼多問題,難道我們學生能跟用人單位說不嗎?實際上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雇
生活助學金的學生,依照規則第八條規定:受領學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次月起不予核發
(三)當月完全未參與生活學習活動者。
這代表用人單位不爽學生只要在一個月不讓學生參與工讀,就可以趕走不配合的學生
還有勞僱型助理有勞保,工作遇到傷害有職災補償,但領生活助學金就沒有這樣保障
這是我目前覺得非常不合理的部分,在NTU版上和大家分享,希望有更多人注意到
就像華航空服員爭取自己的權益,我們學生該有的權益也不該被剝奪
也希望福利部或是台大工會看到可以幫我跟學校反映(我有寫校務建言但應該沒用吧= =)
我知道星期三有兼任助理座談會,但我有事沒空出席,希望福利部或工會有人出席可以
幫我發聲QQ
PS 我覺得學校要立即停止所有超時學生的工作,對於過去參與學校聲稱的服務學習者
應該認定到底算不算有僱傭關係,該補的勞保也應該補
作者: NTUOnline (嗯踢唷昂賴)   2016-06-28 00:25:00
想一下華航空服員爭取自己的權益為何成功?再回來看看我們學生的權益就知道了...
作者: a5378623 (黑雲)   2016-06-28 00:59:00
罷工啊
作者: RSChiang (鍵盤蒟蒻的RS)   2016-06-28 01:04:00
哈囉同學,這邊是福利部o___o)"在勞動法規上,如果時間無法任意支配、仍須備勤,則仍不應計入休息時間;縱使以學習型助理而言,這也已經遠遠踰越助學金的目的了!福利部這邊除了可以協助學生申訴外,針對不當勞動行為的部分,亦可直接聯繫台大工會,請求他們的協助!如果有任何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還請說一聲
作者: snyk (BMI 48)   2016-06-28 01:19:00
你跟四叉有什麼關係(誤
作者: smilelovers (思邁攸拉佛斯)   2016-06-28 01:52:00
推..每個單位都會要求補時數
作者: phoenix82326 (吳峰哥哥)   2016-06-28 02:19:00
我之前看到也覺得不公平,就直覺像在變相勞役我們QQ
作者: dklassic (DK)   2016-06-28 02:22:00
其實我的單位都每個月使用我都不到二十小時,也不會叫我補什麼的,反而領錢領得有點慚愧啊......
作者: smilelovers (思邁攸拉佛斯)   2016-06-28 02:31:00
想知道樓上是哪個單位QQ
作者: usebbs (ptt)   2016-06-28 07:33:00
可是為什麼覺得是你待的單位有問題想壓榨然後強迫補時數?
作者: Philethan (PE)   2016-06-28 08:48:00
推 加油
作者: linda0806956 (linda0806956)   2016-06-28 09:20:00
我待的單位對第二點不會強求耶
作者: jujustine83 (很紳士的錢)   2016-06-28 10:10:00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06-28 11:06:00
中間跳時間排的有遇到這麼誇張的排法嗎 跳過午餐一小時還蠻正常 但跳了六小時......
作者: usebbs (ptt)   2016-06-28 11:14:00
我是說你待的單位想壓榨你啊,沒有說你沒被壓榨啊
作者: king22649   2016-06-28 11:34:00
幫QQ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6-28 12:12:00
幫高調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6-06-28 14:00:00
單位應該把每個月得時候控制在40小時 不要少也不要多
作者: syh1994 (小歡>_^)   2016-06-28 14:33:00
推,工讀變成生活服務學習不僅讓我們無法掌握工讀時數,期末還要寫什麼報告浪費時間==
作者: OCH1025 (肚皮要繃緊)   2016-06-29 02:56:00
推 呆過一兩個單位明明無事可做仍硬要工讀生呆坐補滿40小時
作者: dcyoyo82   2016-07-03 00:43:00
作者: yiruya (yirushi)   2016-07-03 00:55:00
推 我待的單位要求我把做不滿的時數直接以一小時150(也就是對價關係) 領出來還給單位,以每月40小時來積算未做滿的時數,直接要求我把工讀金以現金方式繳回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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