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nion (台灣大學工會)》之銘言:
: 【學術黑手工,拒絕背黑鍋!】
: ——針對臺大教授研究造假事件之聲明暨連署
: #歡迎加入連署並請協助分享廣傳!
: 連署網頁:https://goo.gl/forms/G4TwyK9QCgtuUgN73
: #發起團體: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國立臺灣大學工會
: 近期前臺大教授、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郭明良先生,以及包含臺大校長楊泮池等多位台大
: 教授涉嫌研究造假的事件,我們感到相當遺憾、臺大的名聲也因此蒙羞。事實上,近幾年
: 類似事件所在多有,教授們為了生產更多論文以符合高教體制的評鑑,學生與助理成為最
: 重要的勞動力來源;但當相關事件發生時,涉案教授卻往往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徒
: 留「教育問題」與「學術倫理」等枷鎖,拴在研究生與助理身上。
: 一、學生來做工,教授拼業績
: 臺大作為「研究型大學」,學術工作的核心在於研究,研究生與助理、博士後研究員就成
: 為最重要的底層勞動者。以臺大而言,約一萬七千名的研究生、其中上千名的研究生擔任
: 兼任研究助理,另外還有兩千多名的專任助理,支撐起龐大的研究工作。但研究生助理的
: 薪資不高、綁在教授的計畫下,還有論文指導的關係,研究生若想要好好生存在學術界、
: 或至少獲得學歷,就不得不依賴教授,盡力為教授完成研究工作。
: 教授為了在學界生存、或者累積學術聲望,必須產出得以在學術期刊上累積點數的論文,
: 更往往淪為資深教授濫權掛名的對象;大學為了競爭排名、獲取教育部補助,自然也更加
: 看重這些評鑑制度。但是,教授除了研究之外,還身兼教學、行政,或者是在校外有著非
: 份的職位,不一定有時間充實學術知識、認真進行研究。許多研究生與助理在不穩定的勞
: 動條件與保障下,必須更加依賴教授;但教授與大學一方面放任研究過程,另一方面又要
: 求產出重大、足以登上期刊換取點數的論文來拼業績,正是造假事件層出不窮的溫床。
: 二、教授沒倫理,學生卻遭殃?!
: 許多學科在訓練過程中早已納入「研究倫理」等內涵,但為何抄襲、造假事件仍層出不窮
: ?因為包括教育部、大學校方等主事者,對於教授、對於高教制度問題,都沒有做出應有
: 的檢討!即便學生可能涉及其中,但是當前述造假的迴圈沒有被點破、主事者卻一味指責
: 是學生個人的「教育問題」,妄想虛晃一招「學術倫理」課程便想了事,卻無能針對涉案
: 教授與高教制度做出檢討,無怪乎研究造假事件只會不斷發生!
: 如11月17日以及19日的新聞中,教育部高教司李彥儀司長、甚至涉嫌其中的臺大校長楊泮
: 池都認為「是學生的錯」,「未來碩博士生開始寫論文前,都須接受學術倫理課程和認證
: 」(引自17日新聞中教育部高教司發言),「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須上過學術倫理課程,才
: 能進研究室做實驗」(引自19日新聞中楊泮池發言)。我們不曾看過,教育部用同等的說
: 法來約束教授;涉嫌其中的當事人出來指責學生更是天下奇聞!這也證明了,在相關事件
: 發生時,沒有獨立的調查來釐清真相、也沒有應有的懲處,讓教授總能夠安然脫身,研究
: 生與助理卻要為了體制、為了教授背起黑鍋。
: 站在研究生與助理的立場,我們呼籲以下幾點訴求:
: 1. 教育部與臺大莫將研究生與助理當作相關事件的代罪羔羊,不應強加額外的「學術倫
: 理」課程製造研究生更多困擾。
: 2. 教育部與臺大應對研究造假事件應徹底調查,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若利益
: 衝突應迴避,避免教授包庇與干涉調查進行;涉案教授應負起政治責任並且懲處。
我覺得看了這份聲明,前面論述的部分我覺得有點偏頗。我對於第一點訴求也無法認同。
我試著敘述理由如下。
1. 針對「學生來做工,教授拼業績」一段之中。撰文者有否想過,這個標題一筆就把學生
和教授擺在了對立面。試問,如果好教授看到該評論有何感想?就算不提這種較為主觀的個
人感覺,該段學生來做工,學生又何嘗沒拿到業績呢?之後申請學校或者其他職位,學生還
是有受益於這些業績。所以我覺得以「學生來做工,教授拼業績」來作為一個文章最重要
的第一段的標題,極為不妥。
其二,縱然有第二段所述為了競爭而拼命發表論文的教授,但別忘記也有為了自己畢業而
造假的研究生或助理。因此,一旦當有學術倫理議題發生,真相未明之前,先將教授批評
為因競爭壓力而壓迫學生或研究生的論述,我覺得實在不妥。
我當然理解,會這麼推測的原因,因為都是同一個教授團隊所發生的學術造假。但因為同
一個教授發生學術造假,就要說是該教授壓迫學生,所以教授拼升等是溫床。我覺得結論
有點太快,太過想當然爾。
2. 我很遺憾台大發生了這樣的學術造假事件。我覺得研究生協會應該從如何保障學生來切
入,而非批評就是被教授壓迫導致這類事件的發生。再重申一次,我會這麼說是因為真相
仍未明朗,而且就算發生了幾起事件,對學生而言,最重要的都是保護自己而已。
我也能理解研究生工會所指教授和學生不對等關係,所造成學生無法反抗教授指示造假的
壓力,只好遵從而造假的可能性。但有這個可能我並不會直接指責教授,或指責評鑑制度
,但我會指責學校沒有能力保護好這些底層的工作人員或研究生。有很多做法可以系統性
的避免這類情況發生。
我不妨說明我現在就讀的學校(魯汶大學)如何處理這種事情。我們學校的研究生必修學術
倫理課程,學術倫理課程除了教導學生何謂學術倫理?為什麼我們需要遵守學術倫理?學術
倫理有哪些常見的議題?更重要的是,課程還非常具體的說明,如果發現周圍或上級違反學
術倫理,身為底層的人要如何自保?有哪些管道可以保證自己與教授撕破臉後還有繼續就學
的可能。學校也的確成立很多獨立的單位,協調教授與學生之間的紛爭。我們學校也的確
發生教授因此被解聘的事件。
所以,要求上學術倫理課程,設置學術倫理紛爭機構,要求學校提出多種管道保護研究生
或助理,我覺得才是研究生協會應該對台大提出的訴求。畢竟,對台大來說,學生是第一
線研究人員,所以學生如果有足夠的能力拒絕造假,才能真正杜絕學術倫理議題。而對教
授來說,學生去上學術倫理課,可以預防學生因為畢業而鋌而走險造假的可能。這也都是
非常好的保護措施。
所以對於第一點訴求,我完全不能理解也不接受,我覺得學術倫理是讓學生自保的最好課
程!我在台大從大學念到研究所,都沒有一門必修課是講述研究倫理,難怪學生不懂如何自
保。這應該算是立意良善的措施,根本不能算是製造困擾。
3. 如果因為最近報導或者上位者的發言屢次扯到研究生或助理造假。我覺得研究生協會如
果要針對該點提出說明是可以的。但理由仍然是真相仍未明朗,不應過早下判斷就是學生
或研究助理造假。就算是學生或研究助理造假,可能的原因也可能是教授指使或自己意願
導致。但不論如何,學生或助理都需要可以保護自己的方法,請學校正視第一線研究人員
的權益與名譽。
我覺得朝這方向論述比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