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前學代臉書,www
原文連結:https://goo.gl/x0wvAR
============
工學院學生代表參選人,一號王羿方,今日再次傳出又再一次要被任命為外務副會長。
王羿方任命案爭議,從11/21的五常第一次被任命,被未決議拖過去開始,便鬧得沸沸揚
揚,尤其著重在他過去在成大相關的爭議(https://goo.gl/kkbmyl)。這部分我不想評
論,眾人自有公評。
11月底,選委會公布了學代參選名單,王羿方赫見於列,本來以為學生會將轉任命他人,
爭議就此落幕,想不到今天傳出來的資料又再度要任命王羿方。
工學院學代應選名額是九人,參選的也是九人,這種同額競選的狀態,依照經驗,幾乎百
分之百等於王羿方篤定當選。那麼,我要重重的質問兩會,學生代表適合當副部長嗎?
大家都說學生會是三權分立,三權分立裡面,立法部門是可以兼任行政部門官職的嗎?雖
然自治規程沒有禁止,但是,自治規程明訂學代有對學生會的質詢、預算監督、乃至任命
同意、彈劾、糾正等權力,這些權力,真的可以被副會長本人同時擁有嗎?
學代選舉從登記下去就已經來不及了,至於學生會副會長的任命案,明天的六常才要重回
戰場。希望學代會的學代們,可以記得過去每一個兩會交鋒的關鍵時刻,每一次拿著麥克
風大力質詢、每一次為糾正或聲明作的努力,這些建立在我們權力分立體制的種種,真的
要讓學生會中與會長關係最密切的副會長破壞殆盡嗎?
(補充:已找到明訂「學生會會長及行政部門幹部不得兼任學生代表」的法源──釋字第
一號,補充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