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16-12-10 11:32:38※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OItR_1c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即日起本站不提供黃仁傑先生及其團隊服務
時間: Sat Dec 10 11:31:08 2016
感謝黃仁傑先生及其台大公道伯團隊長期使用本站
之服務,由於黃仁傑先生近年來除了與本站其他使
用者發生糾紛外,亦與本站站長、法務、板主因管
理行為而發生紛爭與訟爭(附註1)。為免未來有更
多不必要之糾紛發生,造成黃仁傑先生與其他使用
者之困擾,也避免板主擔心涉訟而不敢為必要的管
理行為,影響本站之營運,經本站考量,即日起,
本站將不提供黃仁傑先生及其台大公道道伯團隊相
關帳號之服務:
1.依本站使用者條款第8條、第8-1條(附註2、3)
辦理。
2.請黃仁傑先生及前述團隊留意:
(1)您目前所持有之帳號本站將先設定停止發言,
已發表之言論將予以砍除。懇請您與貴團隊另
擇適切的媒介發表意見。
(2)本站自2016年12月20日起將陸續砍除您所持有
有的帳號或將您所持有之帳號設定停權,若該
帳號乃利用信箱認證快速註冊,也將停止該信箱
此便利認證功能。處置紀錄將一併刊登於本站
ViolateLaw板。
(3)請勿再透過同意本站使用者條款而進行新帳
號之註冊,若仍註冊將無法通過審核,或不定
時遭砍除。本站亦會在使用者條款前加註提
醒,避免您誤為同意。
(4)若欲閱讀本站文章請使用 web 版 PTT 或以
guest 登入本站。
3.請本站其他使用者留意:
(1)於本站發表言論,需為言行負責,切莫誤觸法
網。除確有其事者之外,勿捏造不實言論而造
成黃仁傑先生之損害,並注意相關法律之規
定。
(2)若於本站發現疑似黃仁傑先生或其台大公道
伯團隊所持有之帳號,可能為本站漏未處理之
緣故,請寄站內信通知本站站長。
(3)請勿有過於近似於黃仁傑先生或其台大公道
伯團隊之言論,而使本站誤判。若因此而遭帳
號停權或砍除,本站將不負責。
批踢踢實業坊法務站長 longbow2
附註1:
黃先生對站長所提出之刑事告訴,業經北檢做出不起
訴處分、再議則由高檢署維持不起訴;而對站長所提出
之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則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刑事不起訴案號為:北檢104年偵字21925號)
另外對若干板主之管理行為提出刑事告訴亦相同為不
起訴處分、再議維持、民事賠償訴訟審理中。另與本站
其他使用者亦發生若干訟爭。
在諸案件中,目前本站未得知遭黃先生提告者之有罪判決。
附註2:本站使用者條款第8條: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1)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
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包含但不限於對您所為之
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看板水桶或看板禁止發言、設定
劣文或退文、開處罰單、設定停權、設定變更文章數數
值、設定變更 P 幣數值、設定變更信箱容量數值、設定
變更您於本站擔任之職務、退回註冊、砍除帳號等。
前述處分,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若您不願接受,請
勿同意本條款。若本服務被終止時,本站對您或任何第
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附註3:本站使用者條款8-1條:
8-1、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2)
您同意本站得基於自行之考量,因您透過各種方式威脅、
恐嚇其他使用者,或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
當之行為,致影響言論自由以及本站營運時,本站得
拒絕為您提供服務並永久終止您之使用。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6-12-10 11:38:00永久欠番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2016-12-10 11:40:00PUSH
作者:
vct886 (October)
2016-12-10 11:42:00哇
作者:
ChhaennG (Benson Tso)
2016-12-10 11:48:00讚讚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6-12-10 11:49:00
哈哈哈哈
作者: SPiCa0831 (麥穗星) 2016-12-10 11:52:00
太神啦 全站ban
作者:
fanif (肥森)
2016-12-10 11:54:00永久欠番!!!
作者:
guluroach (roach.king)
2016-12-10 12:02:0088888886
作者: jamielo (北一躍羚童軍) 2016-12-10 12:06:00
讚啦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6-12-10 12:09:00爽啦 讚讚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6-12-10 12:18:00站內信存證信函要成為絕響了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12-10 12:23:00問一下 有人被她告過嗎??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12-10 12:32:00不是喔XD
作者: polycrystal (我要上台大化工) 2016-12-10 12:37:00
大禹治水
作者:
kokohu (叫我教練~)
2016-12-10 12:43:00走入歷史
作者: henry1915 (henry) 2016-12-10 12:48:00
收不到小禮物了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6-12-10 13:04:00
推
作者:
asdfqwer (ggininder)
2016-12-10 13:30:00推
作者:
cycling (來咬我啊笨蛋)
2016-12-10 13:31:0088888 是說會不會有人待會就收存證信阿
作者:
preseus (Willie)
2016-12-10 13:38:00LUL
作者:
fei6409 (fei6409)
2016-12-10 14:40:00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CKNTUErnie (德田田馥甄)
2016-12-10 14:54:00太神啦
作者:
jetrider (傑特èŠå¾·)
2016-12-10 15:50: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zax8419 (不要查我哎批嘛Q)
2016-12-10 16:19:00可能準備要有「我是 他朋友blabla 請看 台大公道伯粉專」
作者:
oray914 (oray)
2016-12-10 16:42:00海水退潮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給誹謗者]我忘記改成這個 【】
作者:
RonSteng (永和潘武雄)
2016-12-10 17:43:00到此一遊
作者:
wfgl6 (wfgl6)
2016-12-10 18:08:00必須要推
作者: tsf73 2016-12-10 18:22:00
XD
作者: sky121 (sky) 2016-12-10 18:27:00
海水退了就知道...
作者:
presso (presso)
2016-12-10 19:22:00應該要查longbow2是不是站長吧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6-12-10 19:23:00哈哈哈 拜拜海嘯!
作者:
presso (presso)
2016-12-10 19:24:00如果不是,就符合刑法偽造私文書構成要件
作者: BlockChain 2016-12-10 19:26:00
哈哈海嘯哈哈
作者:
t700 (JP)
2016-12-10 19:30:00神串
作者: tomlee1130 (毛毛) 2016-12-10 20:03:00
\佛心公司/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6-12-10 20:44:00爽
作者: dr476825 (dr476825) 2016-12-10 21:44:00
退潮了
請勿有過於近似於黃仁傑先生或其台大公道伯團隊之言論好險有看完XDDD 差點忍不住反串
作者:
snyk (BMI 48)
2016-12-10 22:34:00XDDDDDDDDDDDD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6-12-10 22:37:00爽
作者: MEOnion (MeOnion) 2016-12-10 22:49:00
留名
作者:
Silwez (Essence:Homomorphism)
2016-12-10 23:14:00還團隊哩 大家都知道只有他一人自演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