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昨天晚上舊體後方燒東西?

作者: monokuro52 (蛇蛇)   2016-12-25 00:31:38
我是覺得阿
火舞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的東西
不管是火本身還是它的味道
還是每年都有兩次火舞社都要綁架舊體後草皮
每年多多少少都會有抗議的聲音
但我們也已經不帶情緒客觀的說著該說的解釋告訴大家了
到是P大
應該只是在忌恨吧?
連以前的事情都可以翻出來?
是誰不給誰機會呢?
我想這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吧
到底是誰客觀 誰不客觀 還不知道呢?
※ 引述《perhdball (帥德)》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先說我不是火系的
: 那個火啊,其實是煤油燒出來的喇
: 但我覺得一般對火舞不熟悉的人
: 有這樣的疑慮合理啦
: 不過齁,下面那個ntujimmy
: 有幫大家解4 了喇
: 推 ntujimmy: 成發是有申請的,事前的訓練,及安全上的準備都是足夠 12/24 18:10
: → ntujimmy: 的,也有經過學校的同意,如果當天有造成附近同學或是 12/24 18:10
: → ntujimmy: 民眾的困擾,相當抱歉 12/24 18:10
: 推 ntujimmy: 但對於部分留言的人身攻擊,請自重,不了解不要亂發言 12/24 18:13
: → ntujimmy: 論 12/24 18:13
: 我覺得喇
: 不喜歡煤油味的
: 提出質疑是可以接受的事情呀呀
: 不要這麼森77嘛
: 是說,你是不是總召還社長啊
: 這樣的回應能力真的不OK餒
: 下次要加油喔
: 我知道你還年輕
: 但同樣的錯,不要再犯第三次了喔
: 加油優^_^
作者: shouraccount (shouraccount)   2016-12-25 00:37:00
不是阿 你要戰的話邏輯要清楚一點 批評自己的地方語法不太對啊
作者: monokuro52 (蛇蛇)   2016-12-25 00:40:00
阿阿阿對不起嗚嗚 其實也不是要戰啦 只是覺得p大這樣說JIMMY很不公平阿 火舞歸火舞 以前的事歸以前的事混為一談真的很傻眼欸
作者: perhdball (帥德)   2016-12-25 01:26:00
不同的事情,相似的態度,不能抓出來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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