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論文造假案 教部:楊泮池應負督導不周責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7-03-31 16:09:07
論文造假案 教部:楊泮池應負督導不周責任
2017-03-30 13:49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科技部與教育部,今天針對台大郭明良研究團隊的學術倫理案
,共同公布審查結果,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李彥儀表示,兩部會認定是一致的,但處理方式
並不相同,其中教育部懲處方向,要求台大還要依教師法決定停聘、解聘、或不續聘,或
是釐清學術論文疑慮、或撤銷學位、以及其他不當列名需檢討的責任;科技部則僅就違反
學術倫理部分,進行停權處分、與追討研究主持費。
李彥儀說,楊泮池以合作角色參與Cancer Cell(2006)論文一段時間,當初楊泮池是以
提供細胞株平台角色擔任第二作者,並提供平台給國衛院副研究員蘇振良團隊使用,而在
期刊2次勘誤過程中,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都未在勘誤前通知包括楊泮池在內的其他作
者,論文大量勘誤情形是直到被期刊接受後,才告知楊泮池,而該論文照片是經過程式比
對才發現有造假,即使是資深研究員肉眼也看不出差異,審議委員也認為楊泮池應該事前
並不知悉,也未參與造假,認定未違反學術倫理。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王淑娟表示,但楊泮池在這篇論文大量勘誤異常狀態下,仍未
能有所察覺,其擔任第二作者並於2008年期刊2度勘誤時,擔任醫學院院長,已知道該篇
大量異常勘誤、仍未能警覺調查並對此積極作為,以其兼具第二作者及時任學術領導者角
色而言,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督導不周責任,且楊泮池列名作者也應有榮辱與共的原則,
應該與其他作者一起檢討。
王淑娟說,針對包括楊泮池與作為學位指導教授的郭明良,其指導的學位論文都出現造假
問題,台大應該在學術行政督導部分,提出處置對策,這部分會要求台大在3個月內提出
報告。
李彥儀也指出,台大在3月23日已經行文教育部,楊泮池已經在校務會議清楚表示不再續
任,台大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校長遴選委員會,接下來如果4月臨時校務會議上,台大要求
楊泮池續任的話,台大可能要對先前行文教育部公文提出說明。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21281
5.備註:
教育部還真是委婉啊 雖然還是有點軟弱 但也點出楊PC應該負起責任了
學生自治參與者們會怎麼反應呢?
繼續跳針堅持校內調查、校內決定至上? 抗議教育部干涉大學自治?
顆顆
作者: domolcy (Kuma)   2017-03-31 18:02:00
校長下臺!敢掛名就要敢負責,不然找個西瓜掛名還不是一樣!
作者: swyoung (喔。)   2017-04-02 00:27:00
校長是說ㄩㄢ願意下台,捧他的人不願意讓他下決心幹一直被手機輸入法亂噴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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