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你怎麼能不氣憤?對不公不義多無感才能選擇不氣憤?
這種請求幫忙的人,居然還要限男性,沒有經過篩選的男性就比較有優勢嗎?
認為女性在這方面的專業上不足嗎?生活中處處充滿了歧視,
對性別的不正眼光也是無所不在,為什麼我們要忍受父權對生活的處處滲透?
性別工作平等法,應當讓大家有更宏觀的眼光看待世界才是。
當有限女性的徵才條件出現時,人們奮力高喊斬妖除魔,好像什麼親痛仇快的事情,
但當限男性的條件出現,大家彷彿看到氧氣一般毫無所感,這是為什麼?
生為女性,到底有什麼錯?我們在就業上的弱勢,理當被忽視嗎?
你容忍惡魔,當惡魔來臨到你時,必定後悔當初為何不挺身而出。
你怎麼能不氣憤?
※ 引述《wu1047 (wu159753)》之銘言:
大家好,
今天小弟我和朋友在椰林大道時,遇見一位神情落寞,到處詢問人幫忙的老先生。
一問之下才發現他有些法律糾紛,希望能有些法律系同學提供意見,因此代他所託,
轉發到NTU交流版,看看是否有法律系強者同學願意提供協助。(若有違板規願意刪除)
以下代轉老先生紙條內容:
徵求法律系或法研所"男同學"一名代為繕打本人(因為本人患青光眼)擬提告之妨害名譽之訴
狀,及其他另一微小案件之訴狀暨證據之整理。
待優,依案件或打工時數加成,誠可議。
面談電話:0921-193-295 蘇先生
因為也不確定老先生的實際狀況為何,只是因為他語句極為誠懇且處境似乎不甚好(已退
休、眼睛差無法閱讀過於艱澀法律文件,且也不認識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幫他代轉這邊,
看能否得到些許幫助,也請有興趣之男同學聯繫他本人,了解實際狀況。